奔月

如果您喜欢看小说,大概就来对了地方。因为我会在这个空间里贴篇小说。 《奔月》是一篇有点穿越的小说,但穿越不是它的目的,甚至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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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月(四十九)

(2010-02-12 15:40:31) 下一个

四十九、

 

周六早晨,起床后,我沐浴更衣刮胡子,穿衬衫打领带,衣柜里找出面试时才穿过的西装皮鞋,将这套职业狼皮套到本羊身上,对镜自览一番,确认领带是风纪的,裤门是严丝的,衣扣是合缝的,鞋带是蝴蝶的;然后下楼取车,一路开去布鲁克林植物园;抵达后,我先将车泊于华盛顿大道900号的布鲁克林博物馆处,然后步行来到婚礼所在的棕榈屋。

 

这是一座雄伟庞大的维多利亚式建筑,外墙全以金刚玻璃铸成,因此自外面已经可以看到里面的衣香鬓影。老麦站在门口迎宾,见到我,面露释然的表情,他以白色手帕印着额角的汗,低声喝道:“你这混球,怎么才来?”忽然,他掉过头去,挤出一个中规中矩的笑容,向身边吹过的一缕香风的主人致意:“舒默儿先生夫人,里边请。”

 

在这个秋意盎然、阳光普照的清晨,我心情好极,看到老麦那沐猴而冠的英挺外形、绝对擦倒苍蝇的光鉴卷发,不由吹一声口哨,举起腕表,给他看时间——现在才不过10点,我还提前了一个小时哪。

 

“你这遭天谴的迟缓屁股再不出现,我可就死定了!”他喘息着,汗岑岑而下。

 

“喂,新郎官,出什么事儿?”

 

“你那天杀的老同学,张孝光,他、他、他阴魂不散地来到了现场。”他丧门着脸说。

 

“什么?!”我心叫一声基督耶稣,“他在哪里?你的新娘呢?”

 

“他们正在更衣室密谈。”他把我往门里推,“快快快,进去给我探听一下——啊,格兰姆先生夫人,谢谢光临,里边儿请——听我说,齐!今日谭薇如果打算将我甩脱在圣坛之上,使我成为此后二十年的笑料仓库,你、你小子要负责——至少让我提前一刻钟知道。懂吗?”他不容分说,将我推搡进了衣香鬓影的人群。

 

我分花拂柳般在人群中前行,绕过鸡尾酒侍者的重重障碍,忽略几位熟同事向我打招呼的声音,以敏感的地理和方向直觉,不经询问就自己找到了更衣室。那房门紧紧关闭,我走上前去,深吸一口气,敲了敲门。

 

里面不应声。我再敲,仍不应声。我擂起拳头,暴雨一样打在门上。

 

门开了,显现出张大悲痛的脸,红红的眼圈。我将身子挤了进去,反手带上门。眼见谭薇背向而坐,面对妆台,镜子里倒映出她化了精致新娘妆的一张脸。她已经穿好婚纱,但腰身处是宽松的,即使从背后看,也能看出,她已有身孕。

 

我倚在门上,注视着张大;他也以兔子般的红眼注视着我。气氛剑拔弩张。

 

“你来干什么?”张大扬扬下巴,挑衅地问。

 

“你来干什么?”我将球踢了回去。

 

“我来带我的女人走路!”

 

“我来确认她是否想跟你走路。”

 

“王老七!”张大握紧拳头,在我面前一晃,“我警告你,你他妈少掺和我的事儿!”他上下打量着我,鄙夷地说,“帮闲!我们认识多少年了?你主子给你多少好处?加薪水了、升官了?你帮他橇哥们儿的人!”

 

我登时怒火中烧,闲言少说,一记勾拳向他脸上打去。谭薇那边惊叫一声,张大踉跄几步,身子撞击到梳妆台上。

 

我冷冷地说,“Asshole! 想甩也是你,想留也是你。有那提起裤子来不认账的,这会儿不要上来抱着人的大腿哭!原来前些天你说愿赌服输也只当是放屁。Shit!老子根本不愿管你这些烂账!我来,就是问一句话,”我转脸向谭薇,“你到底要留,要走,给句痛快话。”

 

谭薇低下头来,摸摸小腹,然后以一种奇怪的语气自言自语道,“我们有彼此,宝贝。”她冷漠疲倦地看着张大,“你走吧。不要再枉费心机了。我说‘不’,已经说过一万遍。”

 

张大在她脚边半跪了下来。他含泪说道,“看在你腹中、我们的孩子份上,给我一次机会。请你——”

 

 “我们的感情早已结束。我很奇怪你有这样的想法。两个不再相爱的人,为何应该为未出生的孩子而结合在一起?”谭薇闪开他试图抚摸她身体的手,淡淡地说,“张,请回。你的这一套陈词不能作用于我;我,至少懂一句中国俗谚:好马不吃回头草。我想你的表现,一定符合古代弃妇的心愿,然而恕我无意购买。”

 

我几乎要为这番话而击掌。张大死灰槁木般从地上爬了起来,倒退着,微微鞠了一躬,然后狠狠瞪了我一眼,开门出去了。

 

“请去叫John进来。我有话对他说。”

 

“他在门口迎客,脱不开身。有什么话,跟我说吧。”

 

“婚礼必须取消。”谭薇艰涩地看着我。

 

“什么?!”事情怎么又来一个百八十度的急转直下?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想当‘逃跑的新娘’?可是你已经把张孝光打发走了,谁又在外面等待着你呢?”

 

我简直怀疑她因为怀孕、荷尔蒙泛滥而变得精神不稳定了。要么就是九流好莱坞言情片看太多了——今天非要自己演一出不成?

 

“我很抱歉——枉费他对我一片痴心——愈是迫近婚礼我愈明白,我并不爱他。抱歉…..”谭薇抱着自己的头喃喃,“天啊,我并不爱他。”

 

我发出一声咒骂,将手腕举到她眼前,“你不爱他?!此刻为周六上午1028分,公元20041011日,你要我转告这场婚礼的主角,你不爱他?啊?你的脚冷了,打算悔婚?”英文里一个特别的说法,临事反悔、犹豫了,叫做“脚冷”。

 

她掩起面孔,“那时、那时…….,我、我只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

 

“然则这个怀抱对你认真了。”我怒道,“他为你准备了新房和婴儿间。他为你吞咽了许多他甚至不知所云的清宫剧。此刻虔诚的浸礼会教徒麦卡锡夫妇和虔诚的佛教徒谭夫妇就在大厅里坐着,你如果打算把新郎抛弃于圣坛,当初不要在帝国大厦顶楼对那15只氢气球说‘是的’!”

 

“请别逼我……对不起…..

 

“我无法走出这间门去,出任这张乌鸦嘴……”我苦恼地沿着墙壁出溜下来,坐在地下,“老麦会活剥了我。婚宴按常例,归女家付账,这华丽的场所没几万下不来——令尊会活剥了我。客人们——如果他们得知没有舞会、没有龙虾和蛋糕了——也会活剥了我。呜,我是一个连准媳妇儿都没找着的苦命人儿哪!凭什么我要给你们几个感情轻率的家伙牵着走?——我又不爱看言情剧!”

 

谭薇默默地摆弄着桌上的戒指盒子。

 

“你知道么,爱出风头的麦克阿瑟最讨厌参加出席别人的婚礼和葬礼,因为两者都不能使他能成为主角,”我恨恨地说,“可我看你比麦帅都虚荣,当了本日主角还不过瘾,你想要人们永远记得你——那个从婚礼长廊五码外跑掉的女人。”

 

“我有我的理由。”

 

“告诉我,你对这个愿意娶你、并附带娶你腹中婴儿的男士,到底不满意什么?”

 

谭薇不接招,反而问我,“在外面可见到老麦卡锡夫妇没有?”

 

“没有。”我无精打采地说,“哪有时间呢?一来就被抓了壮丁。”

 

“幸运的你。他们是那种3分钟之内就能使人强忍下15个哈欠的老人。麦太太可以连续三个晚上讲她所在教堂的那个拍卖会,麦先生会立时三刻告诉你:耶稣为你流宝血而死…..好人,可是乏味之极,中产阶级之极….

 

“慢慢慢!”我不解地打断她,“你是因为老麦夫妇而退缩?老子乏味儿子就该无趣?——John或者有别的缺点,但他并不无趣呀。”

 

“你听我说完。我只是在分析John的心理源头。John并不无趣,应该说他是无趣的反面才对。接触过老麦卡锡夫妇后,我再不奇怪——并且也同情——John为何对非主流文化这么倾情,为何会对宗教这么冷淡,他的家教使他内心逆反使然。所以我也在想——你知道我对他,意味着什么吗?”

 

“什么?”

 

“东方面孔、黄肤黑发、又可以与他产生无文化隔阂的心心相映、对异国情调的共同追求……他以为他超凡脱俗,但其实,他与早年上日文班的他那些同学并无二致。他爱上的,是他心内的幻想而已。”谭薇闭着眼睛,疲倦地说,“终有一天,我这口充满素材的东方之井也会干涸,到时候,谁知道他会把目光投向哪里。”

 

“什么样的新鲜感都会随着婚姻磨去。”我微微抗议说,“这不成为理由”。

 

“他不同的。他将会终生追求刺激和新鲜的生活。我明白他那种人。热爱非主流文化的白人,内心永远会有去做惊世骇俗之事的冲动。我到底还是在这里长大的,我想我比你,更清楚…….今日喜欢中国文化,明日跑去娶个爱斯基摩女人,我都不觉得诧异。而我,说到底,还是一个中国女子,我要的婚姻,必须是严肃的、终生憩息感情的港湾。”

 

“真是反讽………你倒不在乎名分,未婚生子什么的……”我歪着脑袋说。

 

“身外之物而已。”谭薇撇撇嘴,“但我看待婚姻,比一切都庄重神圣。”

 

“他愿意为你而改变。”

 

“可喜。但我没有那个信心。不要试图劝说我,王齐,拍拍良心问问自己——约翰·麦卡锡是否为一个感情上的忠贞持恒之士?”

 

我作不得声。不得不变换话题,“那,张孝光呢?”

 

“我爱James,也许你不相信――第一次跳舞就爱上他,没有道理的爱他。真想那个圣诞舞会永不散场,可以一直拥抱着他跳下去…….他比我过去认识的一切男人出色,床上他很棒。他说喜欢女人黑头发,好,我把红的染回来;他说我的广东话腔调怪,好,我去CUNY学正宗普通话。但是你知道他求婚后两分钟内又说了什么?他说,‘甜心,我晓得你现在已经能把番茄烧熟,但我母亲等着要看我未来妻子能不能手擀桃花面呢,你能再努力一下么?’――我盯着他的眼睛,分辨不出他是认真的还是开玩笑,很久,不知怎么的忽然觉得一种不可理喻的恐怖。他或者终身要吃桃花面才能满足,或者是借桃花面让我知难而退,两者都够恐怖。那以后我就没有见他,爱情像高烧一样退了下去。”她喃喃地说,“If thou art wise, thou shalt be wise for thyself; but if thou scornest, thou alone shalt bear it.

 

我听不太懂,猜测那大约是旧约里的警句,聪明反被聪明误的意思吧。

 

过一会儿,我重新记起自己说项的使命,不免做垂死之努力,“但是你现在有孕,需要人照顾。”

 

谭薇笑了,“我会照顾自己。放心,没有男人也可以活得很好。我有双手,可以工作;你也看到了,家父家母经济殷实。重要的是,我终于想清楚,一向以来,我并没有爱上John,只不过借他的怀抱来恢复伤口。现在撤出未免不公道,可是久远看来,我还是不要利用这个怀抱和他的幻觉为好。”

 

“明白啦,”我站了起来,“现在就去说。”我看看表,离老麦设的时限还有5分钟,我想我可以抛开代理人身份,替自己的嘴说句话。

 

“婚纱非常漂亮。”我说,“今天的你,非常美丽。”

 

谭薇也站了起来,在我面前缓缓转了一圈,象牙白的绸缎裙裾簌簌拂地,那腰部的线条设计合理,丝毫不见局促。

 

“买自德凯孕装婚纱设计专卖,五个月份的尺码。”她颇为得意地介绍说,“再早10年,全美还没有这种服装生意,怀孕的新娘都要去恳求婚纱制衣店为她们特地改装。”

 

——资本主义,I服了U

 

我带门走了出去。

 

见到老麦,他仍风度翩翩地在门口迎客,公司的CEO等人都来了。寒暄一过,他把客人打发进去,抓住我的胳膊,急切问道:“成了?”

 

我将他拉开几步,附耳说了半分钟。上帝可以作证,我从来没有发现自己有这么出色的概括能力。这是一个超强的简报。

 

老麦的脸色转为灰败,“但是……我刚看到,张孝光兄垂头丧气走了出去。”

 

“老板,女人心,海底针。”我拍拍他肩膀,“想开点吧。”

 

幸而这不是我的婚礼。幸而不是我的人生。

 

我踱开,走到院中,去看水池中清亮的水,碧绿的浮萍。

 

——我们都是人生的浮萍。也许是生长于忠厚温良的中国社会之故,至少一向以来,我对婚姻尚有信仰,以为那是如浮萍相寄之生中唯一可靠的东西。

 

从这里看去,谁还敢恋爱、结婚?

 

10分钟后,我转身回去,发现棕榈屋大厅里一片混乱。一位中年华裔男士犯了心绞痛,躺倒在地,他的太太在一边守着他,有人在惊呼:“快,快,哪位好人,快打911!”

 

侍者递上一杯冰水,那位华裔太太服侍丈夫将药片吞了下去。一分钟后,他醒了过来,悲愤地推开太太喂水的手,控诉道:“莫以为老豆开几间餐厅连锁店,就成为伊提款机。睇这等七国咁乱!再有下一次,我绝不埋咁单!”

 

那位圆脸的好脾气太太只得安慰他:“嘘….….别讲话!唉,谁叫老美规矩就是咁样?女儿家,赔钱货,只当多养了一个女儿吧。”

 

“冇下次了!”

 

“好好,下次我们不管。”

 

“弄大了肚子回来,也不知乜事前生载福,两个男仔,抢着娶伊……造孽的孤拐脾气!哪个也不嫁!都是你这三八,调教得好女儿!”先生咆哮着。他应该能够说流利英文的吧,无奈生起气骂起老婆来,全是乡谈。

 

太太好脾气地应着。外面的救护车声呼啸而至。冲进来一对救护人员,先生被抬上担架。他在担架上发付命令:“酒会照常办!数还数,路还路。客人唔要走,照常吃照常喝;乐队唔撤,舞会按原订开到下午3点。账单还寄到我边度——我谭某人唔会食碗面反碗底,老美面前栽份儿!”

 

有好事者忙不叠给众人翻译成英文。我听到许多饥肠辘辘的客人大大舒气,纷纷小声唱颂耶稣之名。他们大抵垂涎那些龙虾牡蛎很久了。

 

老麦躲了出去。谭薇始终不见踪影,不知哪里去了。真是个无比奇异的婚礼,新郎新娘都不在场,然而客人们并不肯散去,也许是打定了老主意要把他们送的份子吃回来。

 

小秘玛丽亚出来安排秩序,让大家就坐。大餐在期待中被端了出来。开胃餐有扇贝,马里兰蟹饼,甜洋葱蛋挞,冷盘有卡尔巴乔意大利牛肉,香煎小羊排,熏火鸡,鸡尾酒海鲜,可可虾,色拉菜式有凤尾虾色拉,凯撒色拉,主餐是南方烤鸡,柠檬鱼片,无骨鸭胸脯等等,上到法式海鲜玉米浓汤的时候我已经吃不动了,然而直到甜点出来,我仍看到胖壮的CEO伉俪其意未休,分别捧着巧克力慕思和提拉米苏欢天喜地吃个不足。抱着自己暴涨的胃,我暗暗乞求上帝:主,千万不要赐我一20多年后会逃婚的女儿。我可受不了赔了夫人又折兵地掏荷包请莫名其妙的人们挫上这么一顿。

 

吃毕喝毕,舞会开始。真是奇异的舞会,没有领舞的新郎新娘,没有“最好之人”叮当叮当地敲着酒杯祝词,没有新人父母热泪盈眶的发言,只有一群吃饱喝足的魑魅魍魉跳进舞池,在这灾难的废墟上狂欢劲舞。乐队没心没肺地奏起《蝴蝶之吻》,那本是预约给慈父与爱女的一只曲子,专门奏给将女儿的手交出去的、伤感又幸福的新娘父亲听的。此刻先生应在布鲁克林某急诊室吧,捂着他那同时为女儿与荷包而钻痛的心…..

 

我没有进舞池,只在周边观看。一对劲舞的年轻男女跳到我的近前,一个花式冲刺,逼得我不得不踉跄倒退,慌张中踩了一个人的脚。

 

我的酒杯泼洒,尴尬中抬起头来对我的受害者连声抱歉,咦,怎么又是她?——她正是地铁中还我手机的女孩子。

 

“啊,是你!”我高兴地说,用中文,“对不起,我是第二次踩你脚了。”

 

“幸而我总是穿坚硬的黑色鞋子。”她幽默地说。

 

我低头瞄了一眼,果然。

 

上次见她,她是长发,便装,不施脂粉;今日她穿着正式的礼服,头发高高挽起,化着精致淡妆,晶莹的小小钻坠嵌于双耳,愈发衬出脖颈雪白的肤色。

 

“你是新郎的客人?新娘的客人?”

 

她意兴阑珊,“重要吗?反正新郎新娘都已经跑掉。”她说标准的普通话,除了可以排除不是香港人,台湾人,听不出是何方神圣。

 

“明天说不定会在《纽约时报》上读到这则奇闻。”

 

“可不是。”她也很唏嘘。

 

“赏光跳支舞?”

 

“好的。”

 

我放下酒杯,拥她走入舞池。随着曲声,轻轻一带,她就会意地与我协同起来,真是心有灵犀。她的舞步含蓄内敛,双脚踮起,几乎拖着地板走,可是一试就知道是深知其中三味者,我非常享受,看她的样子同样也是,整个过程中我们不发一言。其实我的水平算很一般的,碰到个涩拙的舞伴,跳得不会比大象更好看。我们一共跳了两只曲子,最后曲毕,观众中甚至有人轻轻鼓掌。然后有人请她去跳,我退了下来,立即有小秘玛丽亚找上来,“老麦让我找你,他正在借酒消愁,问你能否去陪他侃侃?”

 

“啊?”我对刚才净顾着自己爽有点抱歉,“这家伙在哪儿?”

 

“中城某酒吧。”

 

“在下午一点?”我翻翻白眼。

 

“一个人伤心的时刻,不论白天晚上。”

 

“抱歉,我不能去,今天周六,我来这里吃喝已经算免费加班,他可没发我薪水陪酒陪聊。况且我还有重要的妞要泡。”我不客气地答复。“如果他需要,我这里有一位先生的电话。”

 

玛丽亚完全没有幽默感和领悟精神,她掏出纸笔,“容我记下。”

 

“开个玩笑罢了,”我错愕,“你知道那位张先生是谁?”

 

“当然。被新娘­­——圣母呀,她可真是我的英雄——抛弃的另一位。”玛丽亚麻利地在胸前划个十字,“快说吧。”

 

“你失心疯啦?”我挠着脑袋。

 

玛丽亚耸耸肩,“天知道。既然她同时抛弃了他俩,既然你不肯去陪老麦…..也许他俩可以挂上一钩。关我们鸟事。”

 

我只好嘟囔着说出了张孝光先生的号码。

 

玛丽亚得得地踏着高跟鞋、甩着丰乳肥臀去了,我回过神来,重新去乐池里找那位神秘小姐,她却又一次不见了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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