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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州,最高法院对密西根州的“平权”裁定意味着什么?

(2014-04-24 18:18:49) 下一个


密西根州 Proposal 2 发起人Jennifer Gratz


         密西根州(
Michigan)于2006 年通过了Proposal 2,这是一个类似于加利福尼亚的Prop 209 的提案,在公立学校里排除种族为入学考虑因素。此后法律纠纷迅即开始,一路打到最高法院。昨天,最高法院以6:2 判定Michigan 州的 Proposal 2 有效。关于这个判决,已经有了很多的分析和报道,在这里就不详细介绍了。只想谈谈对于加州正在进行的反SCA5的意义和影响。

                这个判决,完全地承认了加州Prop 209 的合法性。所有对于Prop 209提案的法律诉讼,将从此偃旗息鼓。初听起来,这好像是个好消息。可是,最高法院的这个判决,并没有同时确认“平权”(Affirmative Action)是违宪的。根据其他的一些判例,最高法院在“种族优先”上其实又是网开一面的。这两点结合起来,意义非常的明确:在学校入学上,“种族优先”的原则可否使用,取决于各州自己的法律,由各州人民自行决定。因此,对加州人民来说,是否继续有Prop 209,将是一个政治问题,不再是法律问题。由于加州的Prop 209 是宪法条款,因此,必须走宪法修正案的路子。

根据加州的法律,所有宪法修正案都必须要公民投票(ballot initiative),以50%以上的多数通过才有效。到达公民投票的有两个途径,任何一种即可:1)参众两院同时以2/3的“超级多数”(super majority)通过;2)收集到有上一次州长选举投票总人数的8% 的签名。2010年的州长选举有近1千万人投票,2014年估计不会少于这个数字。因此,这一途径,需要至少80万个有效签名。任何一种,达到要求后,将被列入下一个全州性选举的选票里。

在现在的州一级的选举中,华人圈子已经达成普遍共识,要帮助共和党赢得至少1/3的参众两院的席位。这一途径,针对的是以上的第一条途径。大家肯定已经听到很多了,我就不多说了。第二个途径要收集至少80万个签名,是一项规模巨大的工作,需要的义工无数,耗资巨大。不过,民主党在加州的实力庞大,党机器功率强劲。他们如果决定要做,肯定是可以完成的。签名收集完,需要由州务卿(Secretary of the State)来确认。届时,这一职位把握在民主党人手中的机会是很大的,降低审查标准的“放水”行为几乎是可以预见的。因此,可以说,只要他们开始这个举措,肯定可以成功。2016 年又是总统大选年,投票率高,通常有利于民主党。

那么,我们如何去应对这签名的第二个途径呢?我的答案很简单:展示我们的政治肌肉!

要搞签名,就需要宣传,基本没有在立法机关里的“密室政治”可言。所有一切就将暴露在阳光之下。我们就可以进行反宣传。最为受害者的亚裔,届时将会真正地团结起来。鉴于亚裔已经有14% 的人口,如果联合起来,足以把加州变成一个“摇摆州”(swing state),从而彻底改变加州和美国的政治生态。现在,剩下的问题就只有一个了:怎么让民主党在总统选举前,就知道我们有这个实力和决心,要把加州变成一个摇摆州?答案就是这次中期选举!只要我们在这次中期选举中,给民主党一个彻底的教训,就会有民主党的加州和全国高层,出面阻止2015 - 2016 年的签名收集!

华人同胞们,这次中期选举,是我们展示力量的机会!让我们联合起来,展示我们的政治肌肉!Show them our political muscles, teach them a lesson



以下是 Gratz 女士创建的 XIV Foundation 对最高法院的裁决的回应。



以下是加州州长 Jerry Brown 对于SCA5 的前身 SB185 的否决书。书中清晰地表明了 Brown 对于这个法案的完全的毫无保留的支持。否决的原因只是这个法案与 Prop 209 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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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医者意也 回复 悄悄话 高院法官萨马托友是个种族主义者,她是反对这判决的两位法官之一。她自己就靠平权法案放水才让她出人投地,所以就死撑平权法案。她还曾经拒绝称呼“非法移民”为illegal,说觉得这样是对非法移民的冒犯。做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的人,竟然拒绝以法律术语称呼当事人,采用政治术语,只能说明她是个不称职的法官。
郁金香花园 回复 悄悄话 到底哪些人需要投票支持的?有没有个网站?东一个西一个,搞不清也记不住。Jerry Brown 是个老政客,油极了。他的话不能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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