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左岸纯情, 右岸媚色 by我见青山多妩媚(全,出版)

(2008-12-09 13:10:50) 下一个
第一章 白色爱情,十年

  从潇洒的少年到帅气的男人,我陪他成长了十年,对他来说,难道真的太久了?
  生命如沙漏,夜以继日地一点点流逝,而对某些事物的执著,也在不知不觉中悄悄消失。记得从前,我最喜欢白色,喜欢白色的云朵,白色的雪,白色的珍珠,白色的玫瑰,还有白色的婚纱。维东曾问我为什么,我答:“白色代表纯净、神圣、青春和坦诚,我喜欢它明亮得一尘不染的感觉,你呢?”维东就揉着我的头发笑,“小丫头,白色太单调了。”后来,他的目光落在我白色的连衣裙上,又玩笑般地问了一句:“你有洁癖?”我为他用了“单调”两个字形容白色而郁闷了一个晚上。
  当时,他戴着耳机,懒洋洋地躺在绿茵茵的大草坪上,随口哼唱着什么。
  我安静地歪在他身旁,抱了本《台湾当代小说二十年》翻看,为了那篇《游园惊梦》感慨不已。那时可真年轻啊,有那么奢侈的时间和心情。
  某一年,我们经常在相辉堂前这样度过。
  认识维东时,我还是个跟在哥哥屁股后面到处跑的小毛孩。
  只记得他和哥哥是同班同学,还狠狠地打过一次架,不知怎的,后来成了铁哥们。等上了初中,他家搬到我家楼上,我们见面的次数就更多了。
  当时,好孩子和坏孩子,大人们大多只是以考试分数来划分。
  凭着能时常拿到一根油条加两个烧饼,我是父母眼中懂事争气的乖乖女,老师眼中颇有天分的高才生,轻易就得到大人们的宠爱和夸赞。然而像维东和哥哥那样叛逆不羁、被学校记过处分的男生,在那个时候,我却觉得更耀眼、更值得羡慕。我仿佛被关久了,需要什么来刺激一下生锈的生活。
  我想爸妈终其一生,也不知道我在放学后会和哥哥他们一起猛泡游戏厅,一起狂飙街舞,甚至在他们和别人斗殴时,我肩负着把风的任务。自然,他们也不会知道那个初夏的傍晚,我曾盯着维东的眼睛,认真地告诉他:“我喜欢你,我要做你的女朋友。”甚嚣尘上,所有人都以为维东诱拐了学校里最纯洁的小花。
  无论我们怎么解释辩驳,父母还是按他们的方式解决整件事。
  他们一面不辞劳苦地每天轮流送我上学,接我放学,一面成功地说服了维东的父母,硬是押他去一所私立中学,接受全封闭式教育。后来,我说:“爸爸妈妈,我会依你们的愿望考上理想的大学,你们不要分开我和他。”爸妈交换了个眼神,“小薇,你还小。
  你现在一时糊涂,不知道自己真正要的是什么。
  你是女孩子,我们不想你把自己就这样毁了,我们要对你负责。”
  我沉默了,那年11月的期中考试,所有科目我都交了白卷。
  这一非暴力不合作行为震惊了整个学校,师长们或严肃或痛心地依次来教育我。
  我继续沉默着,只在第二天下午当着老师、父母的面,将所有试卷做了一遍,仍然保持着全年级前五名的水准。大人们面面相觑,哥哥不经意地说:“要是高考的时候,妹妹也任性地交白卷就完了。”事先串通好的这句话,如我所愿,达到了震慑父母的效果。父母让步了,我可以每星期见维东一次。
  深秋,金色阳光细碎地洒在维东和我的身上,他吻着我的脸颊,用前所未见的慎重态度对我说:“小丫头,我会变得优秀!我不会再让人有理由分开我们!”我把头埋在他肩窝里,偷偷地笑,只看到脚边光影斑斓,两个长长的影子融合了。又一个夏天来临时,维东奇迹般的考上S市那所江南第一学府,父母对我的管束也随之渐渐放松。20世纪最后那几年,维东的父亲炒股赚了近百万,又借市里的关系抢了先机,贷款炒地皮,半年后地皮转手,价钱翻了几倍,之后全力投资房地产。短短两年,传闻他家的资产已介于八位数和九位数之间。
  而就在他家搬到S市那年,我经历了黑色七月的洗礼,如愿以偿地和维东做了校友。
  老妈在朱红的宿舍楼前,红着眼圈对维东说:“小薇从没有一个人离家生活过,你以后要多照顾她。”维东郑重地点头,我的脸发烫,我们的十指在身后紧紧交缠。
  象牙塔的日子美好简单,我们肆无忌惮地挥霍着青春和激情。
  我说:“维东,我一生只会爱一次。”
  “一次?可初恋往往是最盲目的,如果最后发现不合适怎么办?”他调侃。
  “所以在爱之前我会仔细想清楚,一旦开始了,就要从头到尾,一生一世,除非……发生意外。”“什么意外?”
  我无声地笑,把“背叛”这个讨厌的词埋在舌底。
  “还好我捷足先登。”维东夸张地揽过我。
  我们一年一年地长大,我们认识的朋友和非朋友越来越多,每年的日子都过得跟去年大不相同。维东喜欢有滋有味的生活,所有最先锋、最流行的玩意儿都会很合适、很自然地出现在他的生活里,我喜欢这样的他。十年,距离我告白的那个初夏傍晚,悠悠十年。
  我爱上了象牙塔里相对纯净自由的氛围,就边读硕边留校做了新生的辅导员。
  而维东,毕业后自立门户,他的房地产公司几年间风生水起,已打算拉几位行家组建集团公司。意外,却在你侬我侬的幸福生活里,硬生生地挤开一条缝隙,不期而至。
  “那个女的叫傅聪颖,H大的学生,家在东北一个山旮旯的地方,特穷。
  她原先在夜总会做陪聊,我见过两面,最近她父亲晚期肝癌,急需钱做手术,才第一次出场子。维东看她可怜,所以……”哥哥为难地说,“不过是逢场作戏,他分得清轻重。”当晚,我在H大校门口,看到那辆熟悉的亮银色宝马,载了一个女孩子驶近。
  车停,维东和她却没下车,在车内待了二十六分半钟。
  当我通宵达旦写文时,这不过是弹指瞬间,而那一刻,我却仿佛等了漫长的整个世纪。树影遮蔽了月光,黑暗中我肯定我唯一的爱已经背叛。
  “小薇,你放心,我不会和她纠缠太长时间。”维东对我解释,又习惯性地撩拨着我微卷的长发说,“你不是很欣赏南京的先锋书店吗?不如我出钱,你找几个朋友也办一个?我的准老婆既聪明又漂亮,一定能搞得有声有色……”我望着他,五内俱伤。
  从潇洒的少年到帅气的男人,我陪他成长了十年,对他来说,难道真的太久了?
  他说过——白色,太单调。
  我早该明白的。

  第二章 刀如流云,人如画

  我未必不想用这件正装衬衫束缚素来不羁的维东,而此刻,我不得不承认,眼前的人,比维东更适合它。时至今日,我还是宁愿说当初在网上遇到流云,是缘分,而不是劫数。
  当初,如果我没有偶尔心血来潮,把随手涂抹的小说发到网上,如果他没有跟着点开那篇文,没有一时冲动,借着网络来靠近我,或许一切都会不同。可,历史已无法改变。
  在我以“白衣卿卿”的笔名在某文学网站连发了两个长篇小说,颇有些人气后,有一天,流云加入了我常去的那个写手群。那时他叫“小李飞刀”,在群里不常出现,却很有知名度,靠着率直狂放的言辞和时而灵光突现的文学素养,俨然已是一代评论高手。我和他聊的次数其实不多,但对他的印象却很好,因为他不会干涉我的写作部署,却往往能一早洞悉我潜藏在文字下的意图。某个夜晚在群里碰见,聊得投机,我说你应该改个名字。
  “改什么?”他问。
  “流云。”虽然没见过人,但我的直觉是他叫这个名字更合适。
  “为什么?”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该是刀刀如流云。”我飞快地打字。
  屏幕上同时闪出他的回应:“三辕车,五花马,烟笼寒水月笼沙。
  金缕衣,玉罗刹,刀如流云人如画,人如花。”又笑,“卿卿是想到刀如流云人如画?太抬举我了。”在群里,大多数人认为我是男性,习惯叫我白衣,只有流云,固执地认定我是女子,固执地叫我卿卿。我“嘿嘿”笑了几声,就下线了。
  从那以后,他的网名一概改成刀如流云,他经常在论坛上发些一针见血的犀利时评。很快,他的人气越来越高,在网上为他牵肠挂肚的美眉恐怕难以计数。
  我说:“是不是该谢谢我,你改名后就红运当头了。”
  流云说:“好,我请你吃饭。”
  我对所有试图从网络世界踏入我现实生活的异性,有着本能的戒备,就婉拒了,“先谢啦,过些日子再说吧。我明天要跟导师去北京参加研讨会,起码要十天半月的。”
  “哼哼,过期作废。”他发了个桀骜的表情,透露出某种程度的骄傲,见我半天没反应,又说,“要不我们视频吧。”早就想象过他的样子,但这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我还是拒绝了,“我找找摄像头在哪里。”那头沉默了几分钟,说:“如果我说语音聊天,你是不是会说找不到麦克风?”
  我一时有点尴尬,只能急忙打了句“我要收拾东西准备明天的事,88”,仓皇地逃下线来。循着正常的生活轨迹,白衣卿卿总是用干净的文字有条不紊地描述着一个个或温馨或悬疑的故事。然而,不该出现的“意外”出现后,周围所有的事仿佛都变得扭曲起来。
  “妹妹,退一步海阔天空。”哥哥如是说。
  “他知道疼你,知道什么时候回家就好。”父母功利而世故。
  “小薇啊,明年你们就把婚事办了,我等着抱孙子呢。”维东妈慈爱地对我说。
  “最起码他知道该娶谁。
  辰薇,聪明如你,既割舍不下,就该知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自己最好。”我的师姐周瑾,如今已是维东朋友的妻,毕业后一直做全职太太,雅致地吸了口绿色ESSE。她的目光有着洞察一切的了然,眼底依稀含了同病相怜的意味。
  我静静地听着,清冷的薄荷烟香在鼻端盘旋,带着一丝青涩的淡苦,像是年少初恋时患得患失的味道。可惜,曾经深挚的感情如今不再纯粹了。
  我真的有洁癖,感情洁癖。
  我收拾了简单的衣物用品,离开曾经温馨的爱巢,搬回学校的教师宿舍。
  不分白天黑夜,我的手指不知疲倦,在键盘上疯狂跳跃。
  小说里,看似深情的男主角暴露出真面目,虚伪、背叛、欺骗、不忠,都张牙舞爪地浮出水面;女主角倔强地咬破下唇,为报复舍弃一切,不择手段。
  文字构筑的世界,一点点滑出道德的边缘,漠视伦理尺度,恣肆践踏了所有明媚美好。阴暗潮湿的字里行间,血红的罂粟怒放遍野;凌厉妖异的情和色,诱人胆战心惊却又心甘情愿地追逐下去,如飞蛾扑火,堕落至万劫不复。网站上、群内,很多人拍手叫好,说难得白衣涉猎黑暗系小说,笔意比先前更洗练老辣,让人在热血沸腾中倍感透心寒凉,有一种残酷而痛苦的快感。流云却说:“卿卿,别写了,不适合你。”
  “不喜欢就别看!”我恶劣地回答。
  “发生了什么事?”流云犹豫了片刻,问道。
  我狠狠地打下“与你何干”,狠狠地把他拖入黑名单。
  理想是骗子,爱情是帮凶。
  在虚幻的网络世界里,白衣卿卿再不必顾忌什么,她任性地肆意妄为,对文字、对流云,都是如此。而回到现实中,井然有序的,也仅仅是表面的事。
  白天,我为人师表,温雅端庄。
  夜色降临,我游荡于Park97、Babyface、东魅。
  舞池里的红男绿女,妖冶的灯光明灭迷离,我与每一个看得顺眼的陌生人跳贴身辣舞,蛇一样摇曳肢体,high到眩晕。沸腾到极处,饮得昏天黑地,漫溢的情绪轻易流出来,大笑中泪流满面。
  “到我家再喝。”刚才共舞的老外操着不纯熟的汉语,半拖半抱着我。
  “No,No,No...”头昏昏沉沉,我断然拒绝,使劲想挣开他。
  推拒中,他下身的东西硬邦邦地在我臀部摩擦,我顿时清醒了不少。
  “Vicky,原来你在这里,我们都在那边等你。”斜刺里一个男人走过来,搀起我。老外咕哝了句什么,怏怏地放开我。
  不记得怎么坐回高脚椅上,只记得抬头时,看到一张俊朗的脸孔,挂着散漫的笑意,颇有些像元彬。或许是酒精的作用,我反应迟钝,呆望了他好几秒钟才说:“谢谢。”
  “需不需要送你回去?”他看似彬彬有礼。
  “不用了,谢谢。”我客套地回应,起身要走,脚底轻飘飘的,一个重心不稳,直跌向他那边。他自然地扶住我,“你醉了。”
  上了他的车,凉爽的冷气扑面,我的意识渐渐清明起来。
  然而,我不想说话,也不想动,任凭自己再次模糊,慢慢沉醉着进入梦乡。
  “张嘴,喝水。”不知几时,富有磁性的男声响起,我迷蒙地乖乖照做。
  温润的液体流入咽喉,我呛着了,一阵剧咳后,猛地惊醒过来。
  眼前的男人上身赤裸,奔腾的线条明朗流畅,均匀的肌理骄傲地散发着诱人的光泽,异常sexy。强烈的视觉冲击,刺激得我半天没回过神来。
  “你……”我全身被一种紧张情绪迅速占据。
  他低低地笑了,声音很好听,“你吐了,吐了我一身。”
  看看周围,是我的小窝。
  看看自己,衣衫完好,脑门上敷了块冷毛巾。
  嘴巴里不再麻木,舌尖依稀有点甜丝丝的味道。
  依常理推论,应该是他问了我的住址,我稀里糊涂回答了,然后他送我回来。
  之后他不幸被我吐了一身,所以他脱了T恤。
  后来他看我醉得厉害,又帮我敷毛巾,喂我加了蜂蜜的温水,让我解酒后好受些。“对不起。”险些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脸“轰”地发烧。
  “你醒了就好,我回去了。”他说话的神态很随意,让我慢慢放松了心情。
  “嗯,你先穿件衣服。”我叫住他。
  这大半夜的,在教师宿舍,有个裸露上身的男人从我房间走出去,如果被人看到,不知会在学校传成什么样呢。保险起见,无论如何我也得给他找件上衣。
  搬过来时,刻意没带任何属于维东的东西,除了那件尚未送出的生日礼物——我去锦江迪生Ascot Chang定做的白衬衫,寂寞地躺在衣橱的隔层上。迟疑了一下,我还是把它拿出来递给他。
  既然礼物没送出,就还是我的,我想怎么处置都可以。
  他有些意外,但还是大方地拆了包装,试穿起来。
  明明是依了维东去年的尺寸定做的,可穿在他身上,竟是出奇地合体。
  轻柔丝滑的瑞士Alumo 200支双纱埃及棉泛着清新的光泽,迎亮处隐现的精致暗纹、特别挑选的纯色贝壳纽、他随意站立的挺拔身影、眼中静谧的笑意、微敞的领口下健康的浅麦色……这个在黑夜中熠熠生辉的男子,如同一幅完美的油画,让我呼吸为之一滞。一时间,我能想到的只有八个字——沉静如水,优雅如豹。
  “定做的?”
  “是。
  不过你穿很合适。”潜意识里,我未必不想用这件正装衬衫束缚素来不羁的维东,而此刻,我不得不承认,眼前的人,比维东更适合它。我礼貌地送他到门口,他忽然又说:“不好意思,这原本是送你男朋友的吧?”
  “他不会介意的。”对试探性的询问,我本能地有所防范,“麻烦你送我回来,又弄脏了你的衣服,是我不好意思才对。”不想和陌生人有太多交集,最终我没有问他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后来我无意中开窗透气,看到他迈着矫健的步伐,走出宿舍大院的大门,在上车的前一刻,转头望向我这边。我反射性地躲到层层窗帘后。
  后来想想,又不免笑自己小家子气。
  我和他不过是萍水相逢,我又不是舍不得他离开,就算他看到我在窗前,也应该不会产生误会的。

  第三章 不可能的预言

  他拖长了声音,戏谑地望定我,“不管你怎么躲,上天注定,今天之内我们还会见面,而且不止一次。”系里有个同门的才子师弟,叫宋剑桥,眉清目秀的,因学生缘颇好且在晚报上开了个小专栏而心高气傲。他因是导师的儿子,自诩入门比我早,最爱叫我“小师妹”。
  宋剑桥平时话不多,近来却喜欢嘘寒问暖,“小师妹,有黑眼圈呢,昨天没睡好?”我哼了一声,“别叫我小师妹,你以为你是令狐冲,我是岳灵珊?”
  宋剑桥有种被看穿的尴尬,“我是想问你,今晚六点半逸夫楼报告厅有金庸的讲座,你去不去?”“不去,学生太多了。”自从做了辅导员,我多了“杜老师”的身份后,就不太好意思和学生们挤。宋剑桥说:“我有两张贵宾席的票,不用挤。”那时金庸对我有很大诱惑力,我本科时的毕业论文就是写他的。但我还是懒塌塌地提不起劲,面上却故意伸出手笑说:“好啊,为了表示你的诚意,两张票都给我,我就去。”宋剑桥仿佛有点脸红,把票塞给我转身就走,“记得去。”
  年纪不小的纯情少男?我把玩着两张票摇头叹息,这样的生物是越来越罕见,我可不敢随便招惹。好友佳、媛、兰,我挨个电话相约,得到的却是“我忙死了,晚上要加班呀”、“不行啦,晚上我要到婆家吃饭”、“约了我那位晚上shopping、看电影”的回答,最后每人还都不忘了调侃一番,“谁像你那么闲,我挂了,叫你那个痴情的金龟婿陪你吧。”原来一段时间不见,喧嚣的城市早已赋予了她们新的忙碌对象。
  下午练瑜伽时碰到周瑾,她更干脆:“音乐会适合我,讲座还是免了。”末了,又添上一句,“你多大了,还和那帮小孩一起听什么金庸?难怪你家维东说你是个长不大的小丫头……”我笑着回了宿舍,指甲掐得手心一片通红。
  原来在我杜辰薇的生活中,王维东的影子已渗透得无处不在,而更可笑的是,痴心长情的那个,不是他,只是我。烦闷地踱步到逸夫楼时,那里已是黑压压的一片,男男女女在门前依次排队等候,挤得里三层外三层。门“哗”地打开,众人蜂拥而入。
  我看到人头攒动中,一个高大的男生一只手揽着个娇柔的女孩,另一只手努力为她挡开别人的推撞。这一幕如此熟悉,我仿佛记得,在若干日子前,维东也曾如此护着我。
  恍惚中,被谁大力一撞,我猝不及防,被人流冲到一边,已不得不准备迎接人生中最悲壮的一跌。“小心!”
  “杜老师小心!”
  一旁牢牢托了我腰的,居然是那夜载我回家的男子。
  而左边拉了我胳膊的,是我班上的生活委员季洁。
  “谢谢。”我不着痕迹地走开半步,避开和那男子肢体的继续接触。
  “不客气。”他似乎也当我是陌生人,绅士地放手,转身随人流进了报告厅。
  季洁露出个可爱的笑脸,“杜老师,我还以为那个大帅哥是你朋友呢?”
  “帅吗?没觉得。”因为比这班学生不过大四五岁,我和他们相处一直比较随意,比之师生,大约更像是姐姐。“那他一定是老师的仰慕者。”季洁狡黠地眨眨眼,“刚才老师站在这里,他就在旁边一直看啊看的,不然哪能那么及时地英雄救美。”心脏突地一跳,我掩饰性地顾左右而言他,“进去吧,我有贵宾票,正好分一张给你。”“耶,杜老师太好了。”
  贵宾票成功地转移了季洁全部的注意力,我暗暗松了口气。
  哪知道进去坐好,我才发现宋剑桥早已坐在紧邻的位子上,再一扭头,就看到季洁刚赞过是“大帅哥”的男子,坐在我的斜后方。我忽然有种冤家路窄的感觉。
  我和宋剑桥随口寒暄了两句,话茬儿就顺利地被季洁接过,“宋老师,你也喜欢金庸啊。对了,你在报上发的那篇《神往朴素》……”
  小女孩唧唧喳喳地说个不停,青春的脸兴奋得有点脸红,带了些许崇拜,一瞬不瞬地望着宋剑桥。宋剑桥也变得健谈起来,从卡夫卡的《饥饿艺术家》到海德格尔,旁征博引,侃侃而谈,一点儿没辜负才子之名。我静静地等待着金大师出场。
  臆想中,是否那个叫傅聪颖的H大学生,也是用季洁那样单纯天真的神态吸引维东?抑或她更技高一筹,有着超越年龄的世故圆滑,善解人意得惹人怜爱?“杜老师,在现在这个时代,你相信会有书里那种生死相许、忠贞不渝的爱情吗?”不知何时,季洁的话题又扯到这上头。“相信。”我不假思索地回答。
  “那你喜欢杨过还是郭靖?”
  “杨过。”
  “为什么?”宋剑桥突然插嘴。
  “两人的爱情表现,差不多都是一生一世深爱一人。
  为什么杜老师偏爱杨过呢?是喜欢杨过的性格?”季洁大有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架势。瞥见宋剑桥期待的目光,我忽然有所领悟,他该不是自比为郭靖吧,于是含笑说:“杨过和郭靖各有各的好。神雕里面最后说‘东邪西狂南僧北侠’,可见这两人魅力相当,难分高下。
  不过在我个人而言,偏向杨过多一点。”
  “啊,我明白了。”季洁得意地接口,“因为我们未来的师公就是杨过型的,英俊倜傥玉树临风,对不对啊,杜老师?”师公?这称呼亏这个学生想得出来。
  可惜,杨过是理想,维东是现实,理想美好,现实却残缺得丑陋。
  “不要在我面前再提他!”一瞬间,这句话几乎要冲口而出。
  可终究,我还是不置可否地抿嘴笑了。
  主持人搀着金庸适时地上了台,掌声雷动,大家的注意力迅速转到台上。
  宋剑桥略显挫败的脸,我敷衍的笑意,都全然隐没在浮躁的黑暗中。
  “杨——过?”我听到后排有人喃喃说着,熟悉的嗓音,属于那夜的男子。
  听完讲座,我离开逸夫楼时捡到一个手机,刚上市的一款Moto PDA手机。
  如果我没记错,这款手机时价八千多,想来学生丢的可能性很低。
  通常情况下,失主发现自己没了手机,该是立刻打自己的号码,要么和拾获者联系,要么吓一下偷窃者也好。不过很奇怪,我等了一晚,手机一次都没响过。
  自然,我这种从小在“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下成长的乖孩子,是百分百的好人。为了尽快找到失主,我不得不侵犯一下人家的隐私。
  还好,手机里电话簿的第一个号码注明了“家”。
  拨号,接通音,电话自动应答,我约对方第二天早上九点半在F大门口还手机,就挂了。本来,还手机是件简单的事,一分钟就能搞定,没想到我在匆匆走向校门口,从包里拿吸油面纸的时候,会一不小心把它带出来,掉到地下的水坑里。用餐巾纸把手机仔细擦干净,它总算恢复了几分原先的风采。
  明亮的金属电镀表层,闪耀的镜面效果,辅以沉稳内敛的纯黑钢琴漆,仿佛都在彰显一个夜色男子的华丽和神秘。不知怎的,我无端端想到那个萍水相逢的人。
  开了手机,我边走边测试它的各项功能,万一因为浸水而弄坏,就是我的过失了。通话,OK。
  摄像头,瞄准,拍照,OK。
  无意中再一按,已储存的照片“刷”地跳出来,那一刻,我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女子漾起长发陶醉的舞、女子大笑着和陌生人猜拳、女子落寞地在街头、女子认真地在讲台上讲课、女子在床上如小动物般酣睡、女子感伤地站在逸夫楼前……一张张,依次浏览、放大,图片中的女子竟然全是我。再检查“已储存的视频”,我看到了更多的自己。
  那醉酒的女子,坐在床沿上抱着枕头,哭得一塌糊涂。
  当安慰她的男声说“乖,别哭了”,她又抹干眼泪嘿嘿傻笑起来说:“如果不能拥有百分百,我宁可一分一毫也不要。王维东,分手吧!我再也不想看到你!”后来,她慢慢安静下来,无力地蜷在床上,一只手还紧攥了某个人的手,呓语着:“留下来,不要走。”
  清晰的画面,明媚的颜色,忠实得一丝不苟的记录,撞击得我满脑子混乱如麻。
  我木然地继续按键,一遍遍重拨。
  原来,那醉后的女子,根本脆弱得不堪一击,远没有自己想象的坚强。
  依次查看电话簿,在标为“lover”的呼叫组里,赫然有一个名字——杜辰薇。
  “姓名:杜辰薇。
  英文名:Vicky Du。
  手机:139********。
  工作地址:F大文科楼7**室。
  办公电话:65******。
  生日:10.18。
  电子邮件……”一项项我的信息,清楚明了,准确无误。
  很快走到校门口,我冷冷环顾四周。
  如我所料,那夜及时送我回去的男人,也是昨晚及时扶我一把的“好心”人,恰好适时地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是你丢了手机?”
  “是。”他笑得像只狡猾的狐狸,“没想到又见面了,我们真是有缘。”
  “可不可以描述一下手机的特征?”
  他望着我意味深长地说:“里面有一些照片和视频,拍的都是同一个beauty,在酒吧里,还有……床上的。你可以查看一下。”
  暧昧的话语,挑逗的声调,仿佛想故意惹怒我,可我想文明地解决问题,“坦白地说,我觉得偷拍是一种非常不道德的行为。”他低头笑,眼角黑漆漆的眸子瞄我,“情之所钟,情不自禁,我也没办法控制自己。”我直直地盯着他,心里掂量这奇怪男人的无赖级别。
  “我知道你和他还没分手,不过没关系,并不妨碍我们交往。”他一副嬉皮笑脸的轻狂模样,“至于拍照,如果你实在不喜欢,我可以不拍。”鉴于校门口人来人往,我勉强保持了平和的态度,“手机拿走,该删的删掉,我不想再见到你。”他看上去心情更好,“亲爱的小薇薇,你帮我找回手机,我该请你吃饭。”
  Shit!谁许他这么叫我。
  “啪”的一声,清脆的响,我的理智还没决定怎么出这口恶气,我的右手已干脆利落地掴在他脸上。他揉着左颊,很痛似的咧了咧嘴,“出手好重,其实你想打的那个不是我吧!”
  心酸涩地抽痛,我恶狠狠地瞪他,调头就走。
  “我还有珍藏版的照片和视频,你要不要看?”他在我身后大声问,引得路人纷纷侧目。还有别的?我犹豫着慢下脚步。
  他悠闲地踱步过来。
  “你不要的话,我就发到网上。”
  “你——”趁醉偷拍了裸照类的东西?我不能不作最坏的猜想。
  他伸手在我面前晃了晃:“是不是恨得牙根痒痒想咬人?借你磨牙。”
  “你到底想怎样?”一团火直冲上我的脑门。
  “我们做一个游戏。
  如果你输了,就陪我吃顿饭。
  如果我输了,就把所有照片和视频彻底删除,从今以后不再烦你。
  怎样?”他凑到我旁边,弯弯的嘴角让人觉得很可恶。
  我努力迫使自己冷静下来:“什么游戏?”
  “你信不信,你我是有缘的。
  所以——”他拖长了声音,戏谑地望定我,“不管你怎么躲,上天注定,今天之内我们还会见面,而且不止一次。”“不可能!”我断然反驳。
  “那我们就拭目以待吧,darling。”
  斑驳的围墙前,他迈步优雅离去,一肩纯净的阳光。
  我忽然觉得有什么东西降临了,这感觉并不陌生,就像我第一次玩蹦极前的feeling。有一句非常流行的爱情预言,说如果你在一天内遇到一个陌生异性三次,那么他或她就会是你命定的人。从前,我对这话格外感兴趣,甚至在校内的bbs上发了篇文,感叹命运的奇妙正在于重复的不期而遇。但那天,我对这所谓的爱情预言,却反感到极点。
  九点五十,那个无赖离开,我匆匆赶到六教上课。
  为防止他早有预谋的骚扰,我刻意只上了一节,就开溜了。
  十点五十,手机响,导师叫吃饭。
  十一点二十,我到了包厢,一进去,就发现同门的几个兄弟姐妹都在。
  后来师母偷偷拉我到一边,我才知道,之所以吃这顿饭,是因为师母红娘瘾发作,要给师姐沈怡然介绍男朋友。师母怕太正式的相亲令脸皮薄的沈怡然尴尬,所以特意叫上大家一起,等会儿人来了,让他们扮偶遇。据说,对方很细心,这法子就是对方提出的呢。
  当然,这相亲的事绝对保密,宋剑桥那班师兄弟是不知道的。
  而师母告诉我,也是要我待会儿适当搭把手,务必要帮沈怡然树立一个文雅大方、贤良淑德的形象。十一点四十,师母找了借口出去。
  “小三,你和你朋友随便坐。”在我向导师汇报最近情况时,师母已热情地领了人进来,安排在沈怡然对面。“好了,学习的事慢慢谈,大家先点菜。”师母招呼着。
  我抿了口玫瑰花茶润喉,怀着看热闹的心情,装作不经意地向对面看去。
  “咳咳……”我居然看到那个偷拍成癖的无赖正坐在我斜对面,朝我绽放了一个看似斯文、实则得意的笑容。难道冥冥中我和他真有什么缘分?香中含涩的茶水,猛地涌到我喉咙处,我呛着了。宋剑桥不识时务地伸手想帮我拍拍背。
  我下意识躲开,没好气地说:“喂,男女授受不亲。”
  宋剑桥讪讪地收回手。
  那边已有师弟哄笑,“我们都要自觉避嫌,辰薇可是名花有主的人了。”众男人哈哈大笑。眼角余光瞥到无赖也一脸笑意,快乐扬起的唇仿佛在说:“亲爱的小薇薇,怎么喝水总是这么不小心,老呛着可不好啊。”我一时气闷得厉害,却不好表现出来,只低头看菜单。后来师母挨个介绍,我总算明白了无赖在这里出现的原因。
  和沈师姐相亲的那个,是师母老朋友的儿子,在家排行老三,人称“苏三”,毕业于附近那所著名的军医大,现今在赫赫有名的CH医院任职。那个无赖,是苏三的老同学兼同事。
  大家边吃边聊,导师客套着,“小三自小就聪明,现在年纪轻轻就做了主治医师,前途无量啊。”“哪里哪里,”苏三憨厚地咧了嘴,“我这个好朋友李哲才厉害,已升了副主任医师,是我们心脏外科的新秀。”哲者,有智慧也。
  老实说,这个无赖的名字不错,可惜人品太糟糕。
  我盯着李哲凌乱有致的短发、清爽的细麻白衬衫、熨帖的米色长裤,不露声色地把他定性为“貌似社会精英的衣冠禽兽”。“辰薇。”有人碰了我的手肘,小声提醒我。
  我这才发现,我热衷于对无赖的腹诽,一点儿没注意盘里只剩最后一片糯米甜藕,而更糟糕的是,我和无赖的筷子同时挟着那片甜藕,谁也没松筷,颇有些二龙抢珠的意思。无赖装绅士:“女士优先。”
  “你是客。”我才不想吃被他筷子上的口水污染过的东西!假意谦让后,飞快地把甜藕丢到他碗里。他咬了一口,慢慢咀嚼着:“蛮甜的,很好吃。”
  师母不失时机地对苏三说:“说到好吃,怡然做的甜藕,那才是一绝。”
  “是吗?”胖乎乎的苏三眼睛一亮,大约是个美食爱好者。
  沈怡然落落大方地看了眼苏三,适当地谦虚着,“没师母说得那么夸张。”
  相亲双方似乎在用眼神交流,师母看上去很高兴,“每次他们来吃饭,都是怡然帮我下厨。其他人啊,就会吃。”
  “冤枉啊,师母,我每次都刷碗的。”
  “我每次收拾桌子。”
  “我拖地了。”
  大家七嘴八舌地表功。
  我偷眼看无赖,他还在津津有味地吃藕。
  薄薄的一小块,他愣是吃到现在,真不知道在装什么秀气。
  无赖的双眼弯弯地望向我,像演哑剧般悄悄做了一连串口形:“我,不,介,意,吃,你,的,口,水。”泉水般清净的木质余韵,融合了薄荷和银杏的清新感,随着某种温暖的气息,从他那边流溢过来,依稀浸染了我的脸颊。是“三宅一生”的“一生之水”,淡雅得令人安宁舒适,我最爱的那一种男香。
  奇了,无赖居然和我的taste一致?
  再仔细一看,他贼眼灼灼地猛盯着我的嘴唇,我忽而有了极不纯洁的错觉,皮肤“腾”地像着火一样热辣辣的。可恶,竟敢在众目睽睽下暗里调戏我!我瞄见桌下他的脚,毫不犹豫地用力踩上去。“啊——”他一声惨叫,漂亮的眉眼顿时歪斜。
  “怎么了?”众人关切地看过来。
  我快意地斜睨着无赖,看他怎么解释。
  无赖大口饮着啤酒,眉眼慢慢移回原位,“不小心咬到舌头了。”于是乎,众人释然。“我怎么想不起每次在师母家吃饭,杜辰薇做过什么。”某师妹突然语出惊人,弄得所有人齐刷刷看过来。面对大家质疑的眼神,我认真想了想,还真想不出自己做过什么。
  宋剑桥在旁呵呵笑了:“她倒是洗过菜、抹过桌子、摆过碗筷,不过每次妈都嫌她慢得像蜗牛,把她赶到一边去。”“哈哈,是这样。
  到底是我家剑桥记性好。”师母被逗乐了,“现在的女孩子,十个有八个做家务不行,也不能怪辰薇。”记性好,还是太过关心的缘故?就像维东头上突然冒出来的几根白发,永远是我第一个发现。心有所感,我不由多看了宋剑桥两眼。
  宋剑桥迎了我的视线温和地笑,我不自在地别过脸。
  为了衬托沈怡然的贤惠,我勇敢地自我贬低,“是啊,我是笨了点,还好师母不嫌弃。要是能变男的就好了,到时候我一定要娶怡然这样的,出得厅堂、入得厨房。
  不会做家务的,一律不要!”
  苏三和沈怡然很有默契地同时微笑起来,师母对我使了个满意的眼色。
  “再不通家务、再笨的女人,也该会煮一两样菜吧。”无赖突然搭腔。
  一句话,大伙儿的目光又在我身上聚焦。
  我懒得答理他,借着手机响,到包厢外接电话。
  老妈打来的,说她和爸爸明天的飞机到S市,又叮嘱我不要小孩子脾气,对维东宽容一点。我往好里想,他们是关心我。
  可恶劣地想,要不是因为维东的money多,他们会不会这么着急,急着赶来做和事佬呢?挂了电话,我只想独自清静一下,于是说有急事,和导师他们告辞。
  出酒楼,手机又响,陌生的号码。
  我接起,无赖轻佻的声音传了过来,“你宋师弟说你会做番茄炒蛋。”
  “那又怎样?”明知宋剑桥大约是想维护我,我还是暗骂他多事。
  “我在想……有一天,你一定会心甘情愿地为我拿起锅铲。”无赖慢吞吞地说,似乎真在憧憬什么美好的未来。我张狂地大声笑,“是啊,有一天我一定会为你拿起锅铲——用来打扁你的嘴!”“打是亲,骂是爱。
  你喜欢就好,我不介意。”无赖郁闷似的长吁了一口气,停了停,又变回原先的油腔滑调,“小薇薇,我很期待我们的再次相遇。”“不会再见面!”我“啪”地关了手机。
  那时的我,竟是那么粗心,一点儿没注意到这个讨厌的家伙,是姓李,“小李飞刀”的“李”。

  第四章 缘分,只是一转身的距离

  难道——他和我是同一类人,一面是众人眼里的道貌岸然,一面是私下里恣肆的放纵?鉴于无赖认识我的住所,我决定十二点之前暂不回去。
  下午一点半,我关了手机,一头扎进系里的阅览室。
  那里如果不是本系师生,绝对进不去,打死也碰不到无赖的。
  “古希腊雄辩家德莫斯特尼斯说:‘我们拥有妓女为我们提供快乐,拥有侍妾以满足我们的日常需要,而我们的妻子则能够为我们生育合法的子嗣,并且料理家务’。”“一位研究宋明清俗文学的博导发现,虽然朱熹和‘二程’的理学已经开始抬头,但整个宋代,有点名气的词人诗人只有一位没有嫖过妓,那就是——李清照。”随手抽了书翻看,刺目的铅字一行行自眼前掠过。
  我默然,偏头看窗外。
  蓝天明净得耀眼,白花花的阳光骄横地煎烤着大地,大地如女子般温柔而沉静,宽容地承受了一切。透过玻璃,所有事物都在不知不觉间有些扭曲。
  丢下书,开机上网,随手登录QQ。
  一片灰白的安静头像中,流云诡异地重新出现在好友名单里。
  他的留言也铺天盖地地滚动出来——“不说话是生气了?”
  “别气了,乖乖睡个好觉,bye。”
  “卿卿,好几天没在网上看到你,怎么了?”
  “不会这么小气,就因为一句话恼我到现在吧。”
  “看到你在文下说暂时停笔,呵呵,听了我的建议,很好啊。”
  “卿卿,停笔归停笔,怎么人也不见了?”
  “你已经失踪了19天。
  很怀疑你到底有没有看到留言。”
  “你失踪了23天。”
  “26天。”
  “27天。”
  “28天。”
  ……
  “48天。
  很想你回来。”
  “49天。
  卿卿,你是个执著于完美的人,我也是。”最后一个message发送于一个多月前,那时我每夜在灯红酒绿中沉醉。好笑吗?流云,网络世界的一个普通朋友,能轻易看清我的愿望,而最心爱的人却根本不懂我,自私地无视我的心意。或许,完美无憾的爱情,今生只一次的爱情,自始至终不过是我天真的梦想和幻觉。冰冷的电脑、闪烁的光标,忽而诱发了我强烈的倾诉欲望。
  白衣卿卿和刀如流云,是大街上见面不识的陌生人,在不同的生活轨迹上行走,彼此就像两条平行线,永无交集。是以,明知电脑那端无人回应,白衣卿卿还是对着刀如流云,从十年前说起,点点滴滴,毫无保留。“卿卿。”意外地,在我打下最后一行字时,流云的头像如星星般亮晶晶地开始闪动。伴随着宣泄后的舒畅,我有种被窥破的不适,“我很累,先走了。”
  “人无所谓正派,正派是受到的引诱不够;人也无所谓忠诚,忠诚是背叛的筹码太低。道德的力量是很有限的。”流云很快回应,“你难道没有听过这句话?”
  “借口!”有一种凌迟般的痛在我的身体里蔓延开来。
  “其实许多选择都在一念之间,不一定是他的真实意愿。”
  “借口!”一念之间吗?就算我做了维东名正言顺的妻,他的“一念之间”今后也是有增无减的吧。流云发了个大大的感叹号过来,仿佛在感慨,“卿卿,你还真是个异类。”
  “每个人都是异类。”
  他又添了奇怪的一句,“还好,我喜欢。”
  “嗯?”我最近对“喜欢”一类的字眼格外讨厌。
  “我是说,某种程度上,我们是同类。”流云似乎明了我的心情,及时解释,又问,“你晚上做什么?我觉得你需要放松。”我想了想,说了实话:“不想见熟人,不想听他们有意无意地提到那个人。
  我打算去逛逛或者运动。”
  流云似自嘲又似在试探,“我要说请你吃饭,你一定又是拒绝吧。”
  我捣糨糊似的打了个哈哈。
  既然从前就不打算见面,那么在他知道我那么多私事后,我自然是更不会见他了。面对一个单纯的网友,远比面对一个实在的男人更简单,也更坦诚自在些。
  六点半,我随便在外面吃了晚饭,开始漫无目的地游荡。
  维东给我的信用卡副卡,我早在搬回学校时,全放回他的钱包里。
  所以如今,我不过是个在F大读书的学生,兼着辅导员的职务,工资加补贴每月两千八。如今,我慢慢学会精打细算,学习怎样把人民币的购买力发挥得淋漓尽致。
  熟悉的街道上,各色橱窗悄然变幻着季节,一幕幕夏日激情渐收,初秋的妩媚开始鲜活上演。莫名忆起去年,我刚买的裙子和季洁的款式无意中雷同了九成九,于是整整一节课,一帮师生不务正业地探讨几千元一件和百元一件的区别到底在哪里。后来宋剑桥知道了,笑问,裙子的最终价值是在于它出售的价格,还是穿着者的喜爱和舒适程度,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你怎么看?我当时很干脆地答,只要我喜欢,不论价格高低我都会买。“要是花了很昂贵的价格买来,很快又不喜欢了,不是很浪费?”
  “至少我曾经喜欢过,不算浪费!”
  我喜欢的事物,在别人眼里值多少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真心喜欢过。
  那么,就算到了不得不丢弃的那一天,我也绝不惋惜后悔!我曾自信地如是想,如是说,却原来是知易行难。至少,今时今日,我极中意的那几件衣裳一件都没扔掉过。
  “王太,好久没过来了。”穿售货员制服的女子,笑容满面地迎过来。
  我看看四周,回过神来。
  自己不知不觉地竟走到我和维东常去的那家品牌旗舰店门口。
  因为我对这里的style很喜欢,所以时常过来,几乎每季都会拎许多回去。
  只是这段日子,我一次也没来过,倒难为她们还记得我。
  “最近来了不少新品,有几款裙装特别适合王太……”售货员章小姐一口一个热情的“王太”。从前觉得这称呼是个美丽的误会,也就懒于解释,此刻却分外刺耳,我选择忽视。信步进去,我注意到一个女孩子在穿衣镜前顾影弄姿,试穿的正是我初夏时分买过的两件。那女孩有着小巧的五官,妆容活泼亮丽。
  纤秾合度的身材,简洁的白色Bar内衣搭了条黑色背带热裤,无处不在地释放着一种青春的活力。背带热裤又用了丝绸与镂空的巧妙结合,裸露出纤细的腰与柔嫩的背部,与白皙修长的腿相呼应,曼妙的体态一览无余。平心而论,她很漂亮,是那种娇俏性感里透了无限风情的,也是我素日欣赏的类型,我不免多看了两眼。犹记得我买的时候,维东一本正经地说:“你是我老婆,不能穿得这么暴露上街。”结果还是拗不过我。可笑的是,维东“不让”我穿的这两件“暴露”衣裤,恰恰是前些日子我整夜泡吧最钟爱的穿着。女孩仿佛感觉到我的注视,回头淡漠地望了望我。
  一瞬间,我似乎看到她的大眼睛猛地睁圆,又掩饰地垂了眼皮,再抬起来时,目光古古怪怪地闪烁不定。“嗯,我男朋友特意推荐给我的,是很不错,这两件我要了。
  还有前面试的几件,一并包起来。”女孩又在镜前摆了个pose,仿佛很满意自己。我却觉得她在有意无意地瞟向镜中的我。
  无谓理会不相干的人,我拿了件吊带丝缎裙,还有一件衬衫裙和花苞裙结合的款,进了试衣间。“我也要试那两件。”
  “对不起,尺码38的都只剩一件了。
  小姐要试,不如等一会儿,好吗?”门外传来女孩和售货员小姐的对话声。
  出了试衣间,我看着镜中的自己,吊带裙很合身,闪耀着光泽的紫粉色有着优雅甜美的感觉,微小的褶皱让胸部更丰满,裙摆如春水荡漾,整个人都流溢了隐秘的诱惑。“王太试试另一件?”我一向不喜欢售货员在旁边唠叨,章小姐大约还记得我这个习惯。
  余光瞥见那女孩听了这话,霍地转头审视着我。
  我眼皮莫名狂跳起来,模糊觉得她的侧影有些眼熟,我在哪里见过?
  换上另一件,这件是截然不同的感觉。
  象牙色的衬衫式低开领,释放着若隐若现的撩人春色,袖口精巧的细褶和盛放的可爱花朵相得益彰,幽幽绽放着唯美无邪的韵味,诉说着无尽的妩媚。客观地看,两件各有特色,我都很喜欢。
  不过以我目前银行卡里的数字,我还是二择一买比较合适。
  换下裙子,我摩挲着这两件衣服,掂量着该选哪件。
  那边的女孩突然从包里拿出银行卡,递给另一个售货员,“她那两件我全要,统统给我包起来。”“小姐,这两件是王太先试的……”章小姐明显想讲道理,却被女孩打断,“可是是我先要付钱买的!”她又目光咄咄地走过来对着我,“不要就早点说,别硬霸着不放。”
  凭女人的直觉,我敏感地感到空气中翻腾着赤裸裸的妒忌和浓厚的敌意。
  一个念头径直跳进脑海——她是傅聪颖?她是维东正得宠的新欢,此刻是暗示我该干脆地和维东分手?!生命里充满了无数不期而至的巧遇,而我需要做的,只能是勇敢冷静地面对。
  对着镜子,我慢悠悠地拢了一下凌乱的鬓发,“谁说我不要——”刻意停顿一下,果然见傅聪颖一脸得意,应该在等我跟她争,然后再以“我先刷卡买了”的话来炫耀胜利吧。“不过——”我直视着她,抿唇浅浅一笑,“既然你抢着要我挑剩下的,我会成人之美。”傅聪颖脸色一僵,死死瞪着我,粉红的唇色不知几时脱落少许,斑驳得难看。
  半晌,她终究没说出话来,只是接了售货员递来的签购单,签名后,昂着头扬长而去。遥遥地,我看到,她签下的是“王维东”三个字。
  “王太,那位小姐……是有些野蛮了,你再看看别的吧。”章小姐有点结巴,看我的眼神分明含了几分同情。莫非她看到了傅聪颖的签名,以为刚才是失意大婆和骄横二奶在斗法?
  不知怎的,《倾城之恋》里范柳原对白流苏说的那句话——“唤你范太太的人,且不去管他们;倒是唤你做白小姐的人,才不知道他们怎么想呢!你别枉担了这个虚名。”——浮云般掠过脑海,我一时只想自嘲地大笑。我,也是枉担了个虚名,可这“王太”的虚名,到底比“小姐”之类的称呼占了些优势。至少,这里的人不会以为我是傍金主的妖娆情妇。
  “以后不要再叫我王太,我姓杜。”简单交代后,我出了门。
  回到大街上,看着霓虹闪耀下一张张匆忙来去的陌生面孔,我茫然站定。
  傅聪颖已离去,我再不必努力掩饰。
  虚脱般的无力感像病菌,放肆地迅速感染遍我的全身。
  在这个九月的夜晚,我仿佛失去了痛的能力,只是不可抑制地阵阵发冷。
  爱情若是一种风险投资,我就是个不合格的投资人。
  明知投资情况不好,眼前只有两种选择——撤出投资,或者冒险买进,以期未来能得到更多的回报。而我却一边留恋地不愿退出,一边又无法说服自己不顾一切的全心付出。
  流云说我是个执著于完美无憾的人,其实只说对了一半。
  我若执著得彻底,就该决绝地判维东出局,而不是在这里懦弱地左顾右盼。
  雪亮的闪电刺破漆黑夜空,雨滴大颗大颗地打在我脸上,突如其来的暴雨笼罩了天地。仰起脸,我任凭清凉的雨水顺着眉眼睫毛淋下来。
  然而,脸上的水珠滚落唇边舌尖,竟有点咸涩。
  “上车!”
  突然,无赖李哲的叫声,穿透哗哗雨声,从马路边传来,我恍惚如梦初醒,转身就走。“你身上全淋湿了,会受凉的。”无赖的声音紧跟着我,我充耳不闻,迅速加快步子。“杜辰薇……”无赖固执地在后面大声喊。
  我捂了耳朵,抬足狂奔。
  我讨厌流泪,我讨厌此刻的自己。
  用尽全身力气跑,直到腿沉重得再迈不动,我才停步喘息。
  没有无赖的声音在旁边,世界清静了许多。
  隔了厚重的雨帘,十字路口的红绿灯交替闪烁着,路人行色匆匆,各自寻觅自己的归途。温热的液体不停滑落,视线模糊中,我看不清自己向往的归途究竟在何方。
  “杜辰薇。”
  我一转脸,就看到无赖打了把伞,大踏步冲过来。
  不等他再开口,我仓皇地背转了身,大声说:“走开,不要像牛皮糖一样黏着我,这样只会让我更讨厌你!”无赖答得很干脆:“我不在乎你讨厌我。”
  “你再做这些跟踪我的无聊事,只会招人鄙视。”我不信一天见面三次真是命运的安排。“是天意,你不用鄙视我。”
  “滚开,我不想看到你!看到你,我只会想到卑鄙无耻下流龌龊……”用力抹去眼泪,我绝对不要任何人看到我的脆弱、我的狼狈,更不要见到任何人的怜悯或嘲笑。暴雨倾盆而下,无数透明的水花在地面跳跃。
  他锃亮的黑皮鞋浸泡在水里,米色西裤的下半截几乎湿透,偏又停留在原处半天没动静。我拔腿就要离开。
  “我不是宋剑桥。”他突然沉了声音。
  “嗯?”我一时不懂他的意思。
  身后的他凑近我耳边,慢慢说着:“我不会像他一样,因为喜欢你,在你面前就变得很低很低。”他的呼吸,灼热地侵犯了我的领地,我反射性地要闪开。
  可我想不到,他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快扳过我的肩头,迫得我不得不面对他。“可是——如果将来你我之间,注定有一个因为爱得多一点而变得软弱,我宁愿那个是我。”他拨开我脸上湿漉漉的乱发,眼波温柔如夏夜的月光。可惜当时,这样亲密的呢喃,对我来说,不像是真心告白,而像是居心叵测的色狼狂妄自大、企图征服的宣言。“可笑,好像我会爱上你似的!自作多情的白痴!”用力推开他,我像一只刺猬,靠刺伤别人来保护自己。转身逃开几步,细鞋跟被什么一绊,我的右脚外侧结结实实地撞在地上。
  钻心的痛从脚踝猛地冲到脑上,鼻子一酸,适才勉强止住的眼泪,险些流下来。
  身后脚步声又靠近,我努力用左脚站起,忍着剧痛,一步步若无其事地走到路边,伸手准备拦出租。无赖冲过来,强硬地抓起我的手腕就走,“现在你拦不到车的,我送你回去。”
  “呃——”我痛得冷汗直冒,右脚支持不住,再无法保持平衡,不由自主地扑到他胸前。是狠狠摔倒,还是抓了他做救命稻草?不等我的理智做出选择,我已自然而然地抱紧他的胳膊,大半个身子靠在他身上。那姿势颇有些投怀送抱的意味,我急急想退后一点,已被他拦腰抱起。
  “你头晕?”无赖仿佛察觉到我的不适,这次没有嬉皮笑脸。
  “没有。”右脚凌空不受力,疼痛骤然轻了大半,我舒服了许多。
  他大约确实是个好医生,观察力惊人,“脚崴了?很痛?”
  “不用你管!”我挣扎着和他保持距离。
  无赖咕哝着,“真是被人宠坏了!”大雨滂沱中,他不容拒绝地抱起我急奔。
  隔了湿透的衣料,我的挣扎如蚍蜉撼树,我的肌肤清晰体会到他身上散发的热力,我清醒地意识到他的坚持。一时间,心竟奇异地渐渐冷静下来。
  他说的没错,既然现在确实很难打到车,那么,以我目前脚的状况,上他的车回家是最好的选择。我没必要意气用事,跟自己过不去。
  到车边,他开门放我在副驾驶的位子上,小心摸了摸我的右脚踝,又仔细帮我系好安全带。我看到他近在咫尺的认真的脸,看到晶莹的水珠,正顺着他飞扬的眉、明亮的眼,滑到刮得微青的下巴,一滴滴落下来,漫溢着丝丝暧昧的性感。我想如果不考虑他的无赖脾性,从纯客观的角度看,他的确是个有魅力的男人。
  “先去我家。”无赖打着方向盘。
  “什么?”我疑心我听错了。
  无赖冷淡地解释道:“你的脚现在看着没什么,一个小时后就会肿起来。
  你要是不想明天出不了门,就听我的。”
  我反对,“不要,送我去医院。”
  无赖轻哼了一声,“这种小事也要去医院?你以为医生都很闲?”
  “那我要回家。”我坚持。
  无赖瞥了我一眼,专心开车,再没吭声。
  我也懒得和他多说话。
  沉默中,我无聊地打量着他的车。
  黑色的别克君威,车内整洁有序,浅碧的天蚕丝坐垫泛着柔和的光泽,菱形水晶香座静静漾着梦幻般的深蓝,悄然诠释着典雅稳重。一切都没有奢华的格调和张扬的内心表露,纯然低调的品位,非常符合他医生的专业形象,却和我想象的大相径庭。难道——他和我是同一类人,一面是众人眼里的道貌岸然,一面是私下里恣肆的放纵?很快,车停在教师宿舍大门口。
  无赖半扶半抱着我上楼。
  一进门,我就忍了脚痛,匆忙进了卫生间。
  看到镜中的自己,我不禁倒抽了口凉气。
  里外全湿的衣裙,紧紧包裹在身上,曲线毕露,那效果和穿了件薄如蝉翼的透视装没什么两样。微卷的长发凌乱着,有几绺耷拉下来,娇柔地半遮半掩着胸,无声无息的热情撩拨着人的视觉神经。天,刚才我和无赖在车内共处了大半个小时,一直是这副模样?简直有引人犯罪的嫌疑啊。洗浴、换衣,我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所有事,终于大致恢复了正常的模样。
  出来时,无赖背对了我,不知在我书桌上捣鼓什么。
  “你干什么?”我单脚蹦过去。
  无赖指着桌上包装精美的领带,似笑非笑地问:“又是送你男朋友的?”
  “关你什么事?!”我讨厌他窥探我的隐私。
  无赖直勾勾地盯着那领带,拖长声音,“我这么辛苦送你回来,你总该谢谢我吧。”我没好气地把领带丢到他手里,“你喜欢就给你,拿走!”本来,这是哥哥特意买来给我,希望我在两天后维东生日时送出去,与他和好如初。可今晚,我觉得它特别碍眼。
  “谢啦。”无赖笑嘻嘻地接了,又自顾自地走进卫生间,“你坐着别动,我等会儿出来帮你处理脚伤。”“哎,谁准你进去的!”脚踝肿得像个小馒头,我只能坐在椅子上,眼睁睁看他张狂地出入我的私人领地。还好,几分钟后,无赖就出来了,也不知他打哪儿变出了一套干净衣裤换了。
  无赖看起来心情很好,“自从上次你弄脏我的衣服,我就在车上放了套备用的。”我望望他,恶意地想,鬼才信他!一定是他经常在外面和不同的人过夜,所以车上才常备换洗衣衫的。无赖过来坐在我对面,拿起我的右脚踝逐寸地捏。
  我痛得拧了眉,“怎么样?”
  “是踝关节扭伤,没伤到筋骨。”无赖打开冰箱拿了冰块,又到卫生间拿毛巾包好,敷在我的痛处,让我瞬间适意了许多。“二十四小时里切忌按摩,反复冷敷三到五次,最好每隔两小时一次。
  二十四小时后改用温水热敷,每天两次。”
  他又问:“有没有正红花油,或者舒筋活血片、三七片?”我摇摇头。
  无赖换了个位置冷敷,嘴里还唠叨着:“让你去我家你不肯。
  算了,明天我给你送来。”
  他有这么好心,专程给我送药?我又仔细瞧了瞧无赖,说实话,无赖做医生的样子看起来很棒,专业的话语和手势让人不由自主地产生信任感,很难把他和早上的偷拍狂画上等号。“注意休息,不要过度活动,明后天不要出门,一个星期内会消肿痊愈。”
  我急了,“不能快点好吗?我爸妈明天下午的飞机,我要去接他们。”
  “快点好,也不是没办法。
  不过——”无赖摸摸自己的鼻子,眼底满是图谋不轨的意味,“不过我累了。”说完,夸张地把头靠向我的肩膀。
  果然只有三分钟正经,这家伙的无赖本性又发作了!
  我瞪着他,毫不客气地把他的脑袋推到一边。
  哪知他一把抓起我的手,送到嘴边轻吻了一下,还得意洋洋地来了一句,“总算一亲芳泽了。”“你……”我火冒三丈,才开口又被他打断,“小薇薇,再让我亲一下,我就想办法让你明天能出门。”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充分发挥长指甲的优势,狠狠掐上他的胳膊。
  无赖“啊”地咧着嘴,又大叫:“宝贝,我又没逼你……”不想再听他的浑话,我跳离椅子,抓起领带塞给他,又扯住他的衣服,连推带拽地,终于把他丢到门外。我“砰”地大力关上门。
  无赖犹自在门外说话:“记得把我的湿衣服洗干净,我会来拿的。”我跳到床边躺下,拿耳机塞上耳朵。还好,Vitas天籁般的歌声迅速覆盖了一切噪音。
  床头柜上的米奇闹钟,时针端端正正指向十二,漫长的一天总算结束了。
  我咬牙切齿地骂了几声“讨厌的死无赖”,扯过枕边憨厚的大泰迪熊,一把抱住,酣然入梦。

  第五章 小红帽VS大灰狼

  原来,小红帽和大灰狼,早成了一抹明丽的风景,定格在过往的美好岁月中。
  大清早打开手机,居然有数条新短信。
  凌晨两点的一条:“小薇薇,你门口有宝。”我疑惑地开门,在门边发现一个简易纸盒。紧接着一条:“盒里的舒筋活血片按说明口服。
  马甲袋装的鲜土牛膝洗干净捣烂,加半勺盐调匀,涂在疼痛的地方,再用旁边的纱布绷带固定好。宝贝如果搞不定,就call我。”
  下一条:“敷药后别乱动,不出意外的话,下午你勉强能出门。
  记着,只能穿宽松的平底鞋,路走得越少越好。”
  最后一条:“晚安,小薇薇,我会想你的。”
  我暗骂无赖轻浮,恨不得把手里的纸盒丢掉,可终究理智战胜感情,还是依了他说的敷药休息。面对无赖留下的白衬衫和米色长裤,我洁癖发作,忍不住咬咬牙,把它们洗干净晾了出去。打的去了机场。
  意料之中,和哥哥一同接到爸妈后,我就一直被爸妈轮流轰炸。
  自然,轰炸的要点无非是以下几处——第一,他们的女儿是聪明人,所以不该搬离维东,让那个女人有机可乘。第二,维东公司的锦世华庭已竣工,他早就留了一套小别墅给哥哥,还专门给哥哥批了经理级的房屋津贴,再让哥哥以内部员工价购入。这就是爱屋及乌,足见维东对他们女儿的真心,所以他们的女儿不该耍小孩脾气,丢掉这么好的男人。第三,男人一时好色是难免的,这是人性的弱点。
  他们的女儿应该大度点面对,毕竟维东愿意与之共建家庭的女人,不是别人。
  我安静地听着,不愿多费唇舌和他们辩驳。
  情如饮水,冷暖自知。
  或许他们的出发点是为我好,可无论他们怎么说,我都会以自己的感觉来做最后的抉择。傍晚到了哥哥家,哥哥还在继续他们的轰炸大业,“爸妈打算在这边长住一段时间。锦世华庭那套房子,其实是他送给爸妈养老的。
  他怕你不肯要,才特地绕这么大弯,要我以我的名义买下来。
  什么房屋津贴员工福利,都是给公司其他人看的,那房子我一分钱没出。”
  末了,哥哥总结性陈词,“最近公司在忙一个崇明岛的大project,他还惦记着我家的事,已经很难得了。妹妹,不是我说你,你想想他一向是怎么对你的,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我望着落地窗外的风景,不发一言。
  S市楼价飞涨,别墅自然是好东西,维东真会收买人心呀。
  “叮咚”,门铃响了,我随手开门,维东笑吟吟地出现在门外。
  那一刻,他迷人的笑容充斥了我的视野,惹得我心软。
  让他进来,还是推他出去,熟悉的感觉开始在胸臆间沸腾,我一时有些发怔。
  爸、妈、哥哥和维东熟络地打了招呼,寒暄着,彼此都亲切有礼,仿佛我和维东还是人人称羡的金童玉女,仿佛傅聪颖从未出现过。右脚踝又开始隐隐作痛,我去书房休息,维东如影子般跟了过来。
  拨弄着窗台上的仙人球,翠绿的小刺扎得我更清醒,我想有些事必须面对,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小丫头,你瘦了。”维东像往常一样,自身后伸臂环了我的腰。
  我一动不动,浑身有些僵硬。
  想象中,傅聪颖依偎在维东怀里的亲热画面突如其来地冲到眼前,逼得我气闷。
  维东吻了我的耳垂,“几个月没见,真想你。”我偏头避开他。
  他悠悠吁了口气,“还在生气?”
  我木然开口:“那个女孩呢?”
  “早断了,我很久没见她了。”维东毫不犹豫地答道。
  我转身,仔细观察他的眼睛。
  可笑吗?如果不是昨晚我无意中遇到傅聪颖,我此刻一定会相信他。
  而此时,明知他在说谎,我却偏偏看不出他的异样。
  维东看我没反应,又翻出几百年前的情话,“小薇,不要怀疑,在我心里你永远是NO.1,最好的那个。没有人比我更爱你……”
  这就是他的心里话?最好的那个,是最重要的情人,却不是唯一的?
  “那她们呢?”我试探地问,我不知道在傅聪颖之前,是否还有其他女子存在过。维东审慎地看看我,“长得漂亮就玩玩而已,我不会笨得动真感情。”顿了顿,又柔声说,“你知道的,我喜欢喝卡布奇诺。不过,偶尔喝一杯黑咖,也无伤大雅。”
  原来——我是他的卡布奇诺,她们是他的黑咖。
  而自始至终,他从没觉得他这么做伤得我多痛!此刻,更是毫无悔改之意!
  左手狠狠掐着桌面,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平静地在追问:“是不是和她们接触就像玩电脑游戏,玩过一次或几次后,就换下一个新鲜刺激的?因为她们每个都有自己的特点。”“小丫头就喜欢胡思乱想,哪有那么夸张。
  你知道的,我是个工作狂,才不会用那么多时间去玩。”维东又亲昵地揉着我的头发,“你就是这样,凡事想得太多,到头来自己辛苦。等我们明年结婚,以后再有了孩子,估计你的天真脾气才会改改。”
  原来——最终要“改”的居然是我,而不是他!
  一时间,我怒极反笑,“如果我也像你一样,有空就出去‘玩’呢?”
  “你不会!”维东笃定地说。
  我轻佻地伸指拨开他的衬衫纽扣,在他胸膛上慢慢画着圈,笑问:“为什么不会?你是说我没魅力,还是没胆量?”“除了我,你不可能接受第二个人。
  不论是心……”维东猛地把我压倒在宽大的书桌上,色情地用要害处蹭了我几下。我惊叫一声,身体却随了他的动作,条件反射般柔软起来。
  “……还是身体。”维东继续笃定地说。
  阳光勾勒出维东帅气的脸,他笃定的笑意愈加鲜明耀眼,我一阵透骨心寒。
  这个可恶的男人,他知道我为他心痛,他什么都知道,可他偏偏倚仗了我的爱,肆无忌惮地伤害我。而错得更厉害的是我,因为我居然一再纵容他,一再给他伤害我的机会。
  十年前,我说“我爱你”,他说“Me, too”。
  也许,从那一刻起,这场爱情游戏,输家和赢家就已注定!
  后来,维东又说了许多——“知道你一向执拗,你需要时间冷静,所以这些天我暂时没去找你。其实我每天都在想你,想我们的过去、现在和将来。”
  “我们都是成年人了,有什么问题不需要再大吵大闹地解决。
  我以为,几个月下来你想通了。
  小丫头,你很聪明的,为什么一定要因为路过的外人而质疑我的感情?”
  “我知道你现在住在学校宿舍,那里地方小,买东西又不方便,还是搬回来吧。”“锦世华庭那边的装修、家具都弄好了,随时可以去住。
  如果你还不高兴,暂时去那边和伯父、伯母一起住也好,至少有个照应,省得我老担心你在学校吃得不好……”我望着他,笑意有些麻木,“房子你收回去,我爸妈受不起。
  既然我要的你做不到,你要做的我接受不了,我们勉强在一起也没意思。”
  “维东,我们分手吧。”
  那天最后,我终于说出了这七个字。
  说时,认真平静,说完,如释重负。
  离开哥哥家时,右脚踝越来越痛,我强忍着,一步步慢慢走着。
  疼痛只是暂时的,我必须学着爱惜自己,我不会再让他有机会刺得我遍体鳞伤。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秉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宗旨,每天勤上课,多锻炼,整个儿一爱学习求上进的标兵。不论是谁,再提起那个“痴心的金龟婿”,我都会微笑以对,告诉他们,“我和他性格不合,分手了。”“小薇你太任性了。
  还好他没同意分手,也不肯把房子收回,你们还有希望。”爸、妈、哥哥唉声叹气。“你傻不傻?”周瑾瞪大眼不可置信地望着我,最终还是大笑着揽着我,“不管怎样,我支持你!”
  “杜老师,你毁了我心中完美爱情的蓝本。”季洁一脸的郁闷。
  “抱抱卿卿,你会遇到更好的。”流云发了一束绚烂如火的红玫瑰来,以示安慰,又说他病了,大约有十天半月不能和我聊,希望我过得好。值得高兴的是,无赖李哲诡异地没在我面前再出现,没来拿他的衣服,也没跑来要我履行“陪他吃饭”的诺言。倒是每天早上七点,无赖会发来一个类似Morning Call的短信。
  内容通常是“我起床了,小薇薇也该起床了”,再加上一则令人捧腹的笑话。
  自然,我是不会回复的。
  不过瞧着笑话有趣,有时会看好几遍。
  宋剑桥最好,什么话都没说,倒是给我拉了个赚钱的活儿。
  有几个人想评高级职称,在某出版公司搞到了书号,可自己写不出。
  于是乎,我们这班自诩为擅长文字的年轻师生,就成了他们请的枪手。
  一套批判名家丛书,总共八本书,每本十二万字,每千字八十,一个月完稿交货。几个兄弟姐妹聚在一起开会,很干脆地分了工。
  我选了自己熟悉的两个,李敖和余秋雨。
  签写作协议书时,宋剑桥感慨地说:“大众不需要学术研究和精英文学,我们也随大流,在媚俗中批量炮制快餐文字,这算不算一种堕落?”大伙儿都笑了,“你不炮制也有别人去炮制,只怕他们还赶不上咱们的质量呢。
  最起码,咱们再怎么着,也不至于误人子弟。”
  于是乎,我为接下来的一个月枪手生活定了计划。
  最初两天,拟定大纲和各章节的总论点分论点。
  第三天到第二十六天,拿原著和参考书籍对着电脑,引用、剪切、复制、改头换面,再加上几句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调侃,大约能有一天一万字的成果。第二十七天开始,微调结构,理顺前后语句,做最后的整合。
  第三十天,大功告成,顺利交稿。
  然后,可爱的两万元稿费就不远了。
  当然,这一个月,我除了吃饭、睡觉和上课,休闲娱乐时间已打算减为零。
  就连平日的装扮,也改成了最节约时间的那种。
  素面朝天,简单的一束马尾辫,再随意套上舒服的休闲衣鞋,我就大步出门了。
  怎知就在我忙碌的枪手生活过到第十七天时,无赖又闪了出来。
  那天我忙乎到凌晨两点半才上床,正睡得香甜,被一连串粗暴的敲门声弄醒。
  迷迷糊糊爬下床,蹭到门边,从猫眼往外看,楼道上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
  我很不淑女地大声嚷嚷:“谁呀,有门铃不会按?大半夜的敲什么敲?”
  “让我进去再说。”无赖的声音有气无力地从门外传来。
  我犹豫着开了门,一抬眼,倒吓了一跳。
  无赖脸色煞白,眼底青黑,头发乱糟糟的,胡子楂也冒了出来,完全没了从前神气活现的样子。他自顾自地寻了躺椅坐下,伸了个大懒腰,“唉,好舒服。”又可怜兮兮地望着我,“有什么吃的,我很饿。”看看钟,是凌晨五点。
  我疑惑地绕他转了一圈,“你该不会是得罪了什么人,到我这儿避难来了吧。”
  “当然不是。”无赖嬉笑着扯着我的睡衣,“小薇薇,我好想你。”
  我怒,“去死!”一把扯过他的衣领,把他推到一边。
  无赖闭了眼软软地靠在躺椅上,忽而叹了口气,“有一天我死了,你会不会有一点伤心?”“你以为你是谁?”一碰到无赖,我总是容易火大。
  “唉——”无赖偏了头,不知在想什么,半晌,幽怨地睁眼望着我,“看在我连续二十四小时救死扶伤的分上,你也该发扬点人道主义精神,暂时收留我吧。”我横了他一眼,“你又不是在急诊室,哪有那么忙?”话是这么说,看他的样子的确很憔悴,我还是从冰箱里拿了芒果慕思蛋糕给他,顺手又用微波炉热了杯鲜牛奶。无赖以风卷残云之势,迅速消灭了鲜奶和蛋糕,末了,心满意足地冲我笑,“小薇薇真好。”
  我哼了一声,“东西吃了,你该走了。
  还有,回去把什么珍藏版的东西完完全全删掉。”
  “我就是找不到家里的门钥匙,才来找你的。”无赖眨眨眼,看似认真地说。
  “你可以去酒店。”我抓了他的胳膊,努力想拉他起来。
  无赖突然握住我的手,低声说:“杜辰薇……我真的很累,让我休息一下。”他语气很平淡,神情也很安静,我却感到四周密布了疲惫而悲哀的味道,冰冰凉地层层包裹了他。我莫名地有些不安,手一软,依旧让他占据了我的躺椅。
  无赖换了个舒服的姿势,闭眼补眠。
  我困死了,懒得再跟他啰唆,随手给他拿了床薄被盖,自己也回床上睡了。
  七点钟,我条件反射地坐起身,睡眼惺忪地去刷牙洗脸。
  洗漱完毕时,我看到静谧晨光中,无赖乖巧地歪在躺椅上熟睡,脸上居然还带了点孩子气的笑意。那样子让我想起小时候养的一只小狗,傻得憨态可掬。
  按压住摇醒他、赶他出门的念头,我把他的干净白衬衫、米色长裤用袋子装好,放在桌上,又留了张纸条,说我去上课了,叫他醒后自己关门离开,这才出门。给学生们上完三节课后,手机突响。
  老妈关心的声音,“小薇啊,我在去你宿舍的路上。
  给你带了点汤滋补,顺便上去打扫一下卫生。
  你下课了就赶快回宿舍吧。”
  我“嗯嗯”应了,猛地想起老妈是有我宿舍钥匙的,要是无赖到现在还没离开,那结果简直不堪设想。如果无赖醒了,以他那样胡说八道的本性,不知会和老妈说些什么;如果他没醒,那更糟糕。让老妈这样的保守人士,看到她女儿的房里,突然冒出来一个舒舒服服睡觉的年轻男人,她会怎么想?拎了包,我飞快地奔回宿舍。
  许多日子后,我在想,如果那天夜里我没让李哲进屋,后来的事态发展是否就会完全不同?我的人生也许会全然改写。可是,若所有事重新来一次,我必定还是会那么做。
  如荣格所说,性格决定命运。
  冲回宿舍,看到房里只有老妈一个人,我大大松了口气。
  “明天你生日,到你哥那儿吃饭吧。”
  “嗯,好。”我一边答,一边用眼角余光瞄着周围,看无赖有没有留下什么可疑的事物。老妈继续唠叨,“你看看你,头发没个发型,皮肤干燥,脸色不好,黑眼圈也出来了,这成个什么样子!下午去做做美容,晚上好好睡觉,明天打扮漂亮点。”“都是自家人,有什么好打扮的。”我咕哝着,蓦地醒悟,“妈,我的事我自己会处理,你们不要再插手了。”“维东这孩子不错的……”
  我埋头有滋有味地喝汤,选择暂时失聪。
  “小薇,你不搬来跟我们一起住,又不肯再给维东一个机会,就是为了这个人?”老妈突然提高音量。白纸,稳稳当当地从老妈手上移到我面前。
  纸上几行字清清楚楚:“宝贝,我走了。
  我睡得很好,就是起床后没看到你,有点伤心。
  PS.没什么珍藏版,是吓唬你玩的。”落款处,线条勾画的两颗心,被一支丘比特之箭串着,亲亲热热地依偎在一起。这个无赖,果然是一有机会就要乱说话,不过最后一句倒让我放心不少。
  老妈一副语重心长的模样,“上次给你收拾屋子,我看到衣橱里有白衬衫、长裤,就知道不太对。”我哭笑不得。
  老妈很有想象力,对这样暧昧的纸条有误会是意料之中的,我该怎么解释好呢?
  “那人叫什么名字?你们怎么认识的?他在哪里工作?家里有些什么人?”老妈开始查户口。“其实我和他……”我想说“其实我和他什么事都没有”,可话到嘴边,心中突地一动。我想,或许让老妈这么误会也不错,这样他们就不会再逼我和维东在一起了。
  于是我转了口风,打了个哈哈,“妈,你别管了,总之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老妈望了我半天,起身到外面打了个电话,回来就说:“小薇,收拾东西跟我回你哥家,你在这儿住我不放心。”说完,就开始收拾我的手提电脑和书本。“妈,我不是小孩子了!”我急了。
  “你不能对不起维东。”老妈一本正经地说。
  对不起维东?我一时只想大笑。
  可笑吗?十年前,是爸妈一再要我离开维东;十年后,他们竟是维护维东胜过疼爱女儿,还想方设法要把我塞回他身边。我尽量放缓语气,“妈,我这个月很忙,要完成两个十二万字的书稿。
  有些事,等我做完事再说,好吗?”
  “是你的终身大事重要,还是什么书稿重要?你非要把我气得高血压犯了才安乐!”老妈坐在椅子上直喘,眼看着有头晕的先兆。这样的情形,我再不能说什么,只得顺了老妈的话,糊弄着说愿意到哥哥家住。
  在老妈的监督下,我不得不开始拾掇自己的衣物、书本等。
  自然,一到下午,我就假装要去上课,溜出了门。
  我知道,一旦搬到哥哥家,每天都得面对爸、妈、哥哥无休止的唠叨和无处不在的“王维东”,八成还会被逼按时睡觉、按时起床。那时,我想准时完成二十四万字,简直是妄想。
  当下,我决定暂时寻个清静地,等我的书稿写完再说。
  当然,我首先排除了住酒店的可能,第一住宿费太贵,第二宽带上网不是很方便。于是依次拨电话,好友佳、媛、兰、周瑾、诸兄弟姐妹……我挨个询问有无空屋借我用。结果,唯一一个说他家有空屋的,是宋剑桥。
  可我想爸妈若发现我不见了,第一个找的恐怕就是导师家。
  我躲到导师家,跟没躲毫无区别。
  翻遍电话簿,只剩最后一个电话号码没打过——无赖李哲的。
  “小薇?”电话那头,无赖的声音有些惊喜。
  清清嗓子,我简单问了问题,无赖很干脆地愿意帮忙。
  我们约定明天早上八点,他来接我。
  回宿舍的路上,我仔细回想碰到无赖后的点点滴滴。
  我想他骨子里并不坏,至少,他有三次机会和我非常接近,可并没做什么实质性的不轨行为。第一次,他从酒吧送醉了的我回来;第二次,他冒雨送全身湿透的我回来;第三次,他在距我床头几尺之遥的躺椅上安睡。三次,足以让我相信他的自制力。
  仿佛听谁说过——世上没有不好色的男人,但有自制力很强的男人。
  在这一点上,我欣赏李哲。
  回来后,对老妈,我采取拖延战术。
  借口导师晚上要召见,我没时间整理东西,让老妈明天中午再过来帮我搬。
  老妈一点儿也没怀疑,高高兴兴地离开了。
  书桌上,不知几时多了个精致的大礼盒。
  拆开来,里面赫然是一袭雪白的婚纱。
  华美的亮缎,帝国式的高腰,贴合的胸线设计,缀以大颗光泽柔和的珍珠,拖尾飘逸如白云朵朵,繁复精湛的刺绣流溢着优雅奢华……romantic情怀如诗如画,一切完美得令人窒息。女孩子,或许可以不被男人吸引,但却很难抵挡婚纱的诱惑。
  当然,我也不例外。
  明知它来历不明,说不定和维东有关,我还是忍不住把它拿出来,欣喜地在穿衣镜前试了又试。一个小时后,才恋恋不舍地把它仔细叠好,重新放回盒中。
  后来,我把写稿的参考资料理好,又随便挑了几件衣服放到旅行箱里,才上床躺下。门铃毫无征兆地突然响起来。
  如有心灵感应般,我从猫眼里看到门外的维东。
  打开门,我疏离地微笑着,“都十一点了,你有什么事吗?”
  维东进来,瞧了瞧我收拾的成果,“伯母说,你明天会搬到辰超那里住。”他明明是简单的陈述语气,不知怎的,我却心跳加快,手心也开始冒汗。“是啊。”抑制住那种叫做紧张的情绪,我虚伪地点点头。
  维东含笑看着桌上的婚纱,“喜不喜欢?”
  “你拿走。”我摇摇头,拿了礼盒郑重地递还给他,“很晚了,我想睡了。
  你也早点回去休息吧。”
  “你叫我走?”王维东敛了笑意,淡淡地说,“小丫头,你这么固执,会那么容易答应伯母搬?是不是另有打算?”一瞬间,我有种被看透的不适,可终究还是仰起脸,迎着他锐利的目光,“我做什么是我的事。你没必要也没权利再过问。”
  “本来,明天你生日时还有个更大的惊喜。”维东反手关好门,高深莫测地望着我,“可惜现在看来,我任性的小丫头不但心情不好,还……”他故意停了没说下去,我却是明白的。
  不妙的预感油然而生,我想他太了解我,他不会轻易让我从他眼皮底下溜走。
  “我们之间,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我不会怨恨你,你也不用再做什么事……”我力图说服他。
  维东却打断我,“小薇,别再赌气,好好回到我身边,我们可以和从前一样开心的。”我诚挚地继续,“我不是赌气。
  分开对你我都好,我说的是心里话。
  我对你真的没什么了,你不要再做些自以为是的事。”
  维东目光灼灼地看定我,“如果一点感情都没有,你为什么会试那件婚纱?我在楼下看到你窗边的身影,很美。”“那是因为婚纱很漂亮,是女人都会试的,有什么奇怪!”我理直气壮地回答,却莫名有点心虚,小心地把手往身后藏了藏。“如果真的没什么,为什么你见到我,会紧张得手心都是汗?”维东笑吟吟地一下捉过我的手,摩挲着我的手心。“有汗,是因为我有点热。”我扯了个看似合适的理由。
  维东步步紧逼,“可你的手明明很凉。”
  “那是因为……”我一时语塞。
  维东悠悠接过我的话,“那是因为你和我一样,不论发生什么事,都放不下对方。小薇,你说分手,不是不爱,而是对我有些失望,对吗?”
  仿佛被锐利的什么刺中要害,我一阵心悸。
  是吗?我努力地去忘记他,结果还是做不到?抑或,我还做得不够彻底,我还需要时间?“你今晚的样子很可爱。”维东突然转了话题。
  头发蓬蓬乱,脸上架了副大眼镜,真丝睡裙也被我压得皱巴巴的,这样叫可爱?
  “很像你大一时的模样。”他压低声调,一步步走到我面前,熟悉的男性气息如潮水般一波波侵袭过来。敏感地领悟到他的企图,我急急退开几步,怎知他已飞快地钩过我的腰。
  “迷糊的小红帽爱的始终是吃了她的大灰狼,对吗?”维东轻轻抚弄着我的唇,右手色色地溜到我的睡裙下。曾经,我们在sex游戏中扮演着小红帽和大灰狼;曾经,大灰狼对小红帽说他的爱此生不渝;曾经,小红帽和大灰狼是天生的一对。维东的手,熟稔地四处游走,我的身体止不住地战栗。
  然而——仅此而已。
  原来,小红帽和大灰狼,早成了一抹明丽的风景,定格在过往的美好岁月中。
  我捉紧他的手,阻止他的恣肆,“我们已经结束了。”
  “小丫头,顺从自己的心意。”维东诱惑的声音低低地在我耳畔萦绕,“既然放不下,为什么还要勉强、为难自己?”“就算我还对你有感觉,又怎样?”意外地,我比自己想象的冷静,“不要对我说爱情需要奉献、需要宽容,我只知道我的感情是有底线的。维东,你超越了底线,所以……”
  我看到穿衣镜中的自己,对着维东一脸遗憾的笑意,仿佛在谈论别人的事,“……所以一切都该结束了。”“胡说!”维东猛地拥我到床上,火热的唇惩罚似的蹂躏了我的唇,又缠绵地下移到耳垂颈项间。我习惯性地抚摩着他的头发,他的头发依然黑亮柔顺,“你记不记得小时候,我爸妈一定要分开我们。”“当然记得。”
  “当时我告诉他们,我决定和你一起,不管是对是错,我都绝不后悔。”
  维东一怔,微微放开我,目不转睛地望着我,“小薇……”
  我坚定地回望,“今天也是一样,我既然决定了分手,就绝不会再反悔!”
  “我记得,你答应过我,会披上我送的婚纱,做我的新娘。”维东暧昧地压住我,搬出以往的绵绵情话。“你也说过,永远不会抱第二个女人!”我不觉得翻出那些年少时的海誓山盟有任何意义,可还是忍不住脱口而出。维东默然。
  我不想和他再纠缠下去,“婚纱很漂亮,如果你一定要我接受,我会接受。
  希望他日你会祝福我和我的另一半。”
  “嗤”的一声,维东突地抽走我的睡裙腰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我的双手捆缚在身后。“你干什么?”我有点心慌。
  眼前的维东,是我从未见过的陌生。
  性感的唇角微微上扬,他在笑,笑得灿烂夺目,可他的眼睛分明闪着锋利的、冰冷到毫无温度的光芒。我焦急地奋力挣扎,“放开我!”
  维东狠狠扯开我的睡裙,一字一字地说:“你,是,我,的。”
  肌肤完完全全暴露在空气中,他近似疯狂的爱抚,赤裸裸的亲密摩擦,欲望的火焰四下蔓延,男性的象征高昂着逼近……恍惚间,过往的种种旖旎情事浮现眼前,我不知自己是愤怒至极还是伤心至极,“王维东,不要做出让我鄙视你的事!”不要做出让我鄙视你的事!不要毁了我心中完美的少年!不要让我恨你!不要让我们从情人变成普通朋友后,再变成仇人!那一刻,空气似乎凝固了。
  维东眼里隐现血丝,双臂紧紧勒着我的腰,一动不动。
  他那么用力,仿佛要把我彻底融入他的体内,又仿佛要我清晰感受某种刻骨铭心的疼痛。不知过了多久,我急促的心跳声和他粗重的呼吸声,在宁静的夜晚里,终于渐渐趋于平和。“小丫头……”维东解开缚住我双手的腰带,似乎想说什么又说不出口。
  “你走吧。”穿好睡裙,我缩进被子里,背对他。
  维东帮我掖了掖被子,又拖了把椅子坐到床边,“你累了就睡吧。
  你放心,我不会再怎样,只想在旁边看看你。”
  长时间紧张后骤然放松,深深的疲惫感排山倒海般席卷而来,迅速将我淹没在梦乡里。梦里,没有维东,没有爱情,安宁得让我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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