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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对待金钱的态度

(2014-03-05 04:37:04) 下一个

2014-03-05 王俊牧师 爱修园

        随着经济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完善,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社会公德的沦丧,人们自私的突出,其金钱观,致富手段与途径变得越来越复杂,知足者常乐的经济观念越来越淡漠,有钱就有权,有权就有钱,有钱能使鬼推磨的所谓生存哲学是一些心术不正之人的座右铭。从报纸上、电视、广播里,我们经常能阅读和看到这方面的报道。逃税漏税、行贿受贿、非法集资、贪污挪用、走私牟利、卖淫贩毒、绑架勒索、杀人抢劫、坑蒙拐骗等不法之徒大有人在,已受到法律制裁的胡长清、成克杰等之流就是这样的人。


        在教会里,由于受以上冲击波影响,加之文化素质与信仰素质的不同,部分信徒对金钱有三种不正确认识:一是有些信徒根据圣经“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既侍奉神,又侍奉玛门。”(太6:24)(“玛门”为“财利”之意)“财主进神的国是难的。……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天国还容易呢”(太19:23-24)等经文,又看到旧约圣经中巴兰、基哈西,新约圣经中的财主与拉撒路、加略人犹大、亚拿尼亚和撒啡喇、底马等具体例子,认为金钱是引人堕落的陷阱,是治人于死地的温床,为“万恶之根”的有害之物,也因此演绎出越有钱越属世,越贫穷越属灵,贫穷就上天堂的错误观念。这种消极的“金钱无用论”把许多信徒带入不积极投入劳动,勤劳致富,只要祷告,求神从天上赐“吗哪”的误区,把人引向极端,使人不得益处,让神蒙受羞辱;二是有一些所谓的信徒根据《传道书》十章十九节“酒能使人快活,钱能叫万事应心”的经文,强调“经济是基础”,认为基督徒既然是一个物质的人,在生活上也就有金钱的需要,和非信徒没有区别,因此在经济大潮中随波逐流,在赚钱的方法与途径上也就没有什么忌讳,偷鸡摸狗,无所不为。为了解决信仰与自己做法的冲突,总结出一条“今生靠钱囊,来世进天堂”的所谓哲理。


 

其实,这是一种“顾头不顾尾”的自我安慰的做法。赚钱没错,但认识与方法有问题;三是有信徒认为,社会上金钱万能,教会里也一样。有些平信徒在神的祝福中发了财,有了钱,但在教会里没有地位,或地位很低,也没有圣职,总感觉到在教会里低人一等。为改变这种状况,于是就给教会捐钱捐物,帮困、辅助经济拮据的传道人,神学生等,取悦信徒及教会牧长,以换取教会里的地位和圣职。此现象虽为数不多,但确实存在,可以称此为经济补偿论;四是有少部分人有丢财消灾的认识,也许他们在赚钱中良心受到责备,问心有愧,怕影响自己上天堂起见就给教会及慈善事业捐钱,以便从中自我安慰,自我解脱。等等。


那么,基督徒究竟持什么样的金钱观才是正确的呢?怎样做才是符合圣经,建立德行,积极投入经济建设,更好地荣神益人呢?

 


一、贫穷非属灵,富足神喜悦。

富足与属灵并不矛盾,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往往一个靠神赐福,通过辛勤劳动,艰苦创业而富足的基督徒,更能荣神益人。神造万物,也赐人富足。富足没有什么不好,为神所喜悦。“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么?”(罗8:32)“耶和华所賜的福,使人富足,并不加忧虑”,(箴10:22)“富户的财物是他的坚城,穷人的贫乏是他的败坏”,(箴10:15)“富户穷人在世相遇,都为耶和华所造”,(箴22:2)圣经中有许多富足人蒙神赐福的例子:《创世记》十三章二节说,“亚伯拉罕的金、银、牲畜极多”,十四章十四节说,他家里精练的壮丁就有三百一十八人。他是个富有的人,但神没有不喜悦,而是“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赏赐你”,(创15:1)“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雅2:23)《路得记》的波阿斯是个大财主,(得2:1)《约伯记》的约伯不但是个义人,也是个大财主,他有“七千羊,三千骆驼,五百对牛,五百母驴,并有许多仆婢,这人在东方人中就为至大”,(伯1:13)后来他的家产又翻了一倍。(伯42:12)《马太福音》的亚利马太人约瑟,(太27:57)《约翰福音》的曾经夜里见耶稣的尼哥底母(约3:1-21,19:39)等都是非常富有的人。由此看来,一个富有的人往往表现出上帝的丰满与恩典,他的财物处理得当更能荣神益人。一个穷得丁当响的基督徒表现不出上帝的丰富,没有见证,没有见证的人并非就属灵。


《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至卅一节中,拉撒路并不是因为贫穷蒙神夸奖,财主并不是因富有而受神谴责,财主受主批评,是因为他在世那种贪得无厌,没有恻隐之心的守财奴式的处理财物的方法。我们不能把拉撒路作为贫穷就属灵,贫穷就上天堂,富足就下地狱的例子。


另外,《马太福音》十九章廿三至廿四节的“财主进神的国是难的。……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天国还容易呢?”这句话,“骆驼”一词希腊文原意为“绳”的意思,“针眼”一词希腊文原意为“窗”的意思。因此,圣经学者认为,“骆驼穿过针的眼”可以理解为“骆驼穿过窗”或“绳子穿过针眼”。这里只是顺便提一下,不需辩论。财主为什进天国是难的呢?因为财主爱财如命,腰缠万贯却不周济贫穷,相信金钱而不相信耶稣。


总之,把金钱看为一切的观点是不对的,把金钱看为洪水猛兽,因此就否定金钱、物质的观点也是错误的。问题的关键是,我们做金钱的主,还是金钱做我们的主。如果我们做了金钱的主,神就喜悦我们,赏赐我们。

 


二、如何致富呢?

(一)敬畏神、赞美神、荣耀神。《箴言》三章九至十节说:“你要以财物和一切初熟的土产尊荣耶和华,这样,你的仓房必充满有余,你的酒醡有新酒盈溢。”《申命记》廿八章一至十二节说,“你若谨守耶和华你神的诫命,遵行他的道,……他必使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所产的,都绰绰有余。”《诗篇》一百一十二篇一至三节说,“你们要赞美耶和华!敬畏耶和华,甚喜爱他命令的,这人便为有福。他的后裔在世,……必要蒙福。他家中有货物,有钱财。”《箴言》廿二章四节说:“敬畏耶和华必有谦卑,就得富有、尊荣、生命为赏赐。”约伯说:“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耶和华是以赞美为宝座的,我们富足后感恩是应当的,也是神所喜悦的。但我们往往却不原意赞美耶和华,把荣耀归给自己而不归给他。我们的古圣先贤在这方面为我们留下了榜样。


(二)用合理的途径和手段致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人生哲学对基督徒来说与信仰是格格不入的。不义之财不可取。偷窃、敲诈、走私、欺骗等也许能给一些不法之徒圆了发财梦,但却是遭人唾骂的缺德违法之举。《箴言》十章二至五节说:“不义之财毫无益处……,耶和华不使义人受饥饿,恶人所欲的,他必推开。手懒的要受贫穷;手勤的却要富足。夏天聚敛的,是智慧之子,收割时沉睡的,是贻羞之子。”廿一章六节说,“用诡诈之舌求财的,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财,乃是吹来吹去的浮云。”这些经文告诉我们,“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弗4:28)要勤劳致富,一日之际在于晨,一年之际在于春。如果“再睡片时,打盹片时,抱着手躺卧片时,你的贫穷就必如盗贼速来,你的缺乏仿佛那兵器的人来到”,(箴6:6-11)因此,要行动起来,学科学,用科学种田、种菜,起早贪黑,通过正当的手段和道德的途径致富,不能衣来伸手,不能靠等俗语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三)不贪财。保罗在《提摩太前书》告诉我们:“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必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610)贪财是一种态度,就是不属自己的东西想得,不是自己劳苦的财富欲求。因财自傲也是贪。俗语说:越有钱,越爱钱,总觉得自己的钱少。钱固然能叫我们做光做盐,荣神益人,但因金钱使我们陷在痛苦中,叫我们远离神,那我们到应愿离开这些钱财。因此,要有保罗那样“无论在什么景况都可以知足”(腓4:11)的尺度。钱财不是人生的全部。“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可8:36-37)钱能带来很多刺激,满足人们的欲望,但却无法用钱买到平安喜乐。因此,我们“不能依靠无定的钱财”,如罗得,犹大等。对贪财的人而言,没有满足的日子,对知足常乐和懂得感恩的人,则是常感富足。有一个名人叫布拉得顿,他说:“我的财富并不是因为我拥有多少,而是我要求的很少。”又有一个名人苏格拉底说:“满足于最低限度的人是有福的,因为知足是自然的财富。”圣经告诉我们:“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提前6:6-8)追求神的国和神的义,才是高尚的生活,才是真正的富足。今天,如果钱财能给我们带来崇高的生活和丰富的人生,那我们实在是幸运的了。

三、勤俭节约,乐善好施。

有一个喻道故事:有位信徒,是个财主,但在奉献上十分吝啬。有次作了一个梦,梦到他去天堂,要看他在天家的房子。天使带他到贫民区,指着一间小茅屋说:“这就是你在天堂的居处。”他很不高兴地说:“常听传道人说,天堂如何之好,那知还不如我在世上的房子呢!”天使回答说:“这里所造的房子,都是你们自己供给的材料,供给的材料好,自然建筑的好;你供给的材料不好,怎能建得好呢?”这个故事非常好,很能说明一些问题。好多有钱的人不愿意捐献,积攒财宝在天。他们宁可花天酒地,吃喝嫖赌,享受罪中之乐,也不愿意施舍分厘。《路加福音》十二章十六至廿一节里无知的财主宁愿盖更大的仓房来来保存自己的粮食和财物,让虫子来咬,贼挖窟窿来偷,也不愿施舍;《马可福音》十章十七至廿一节,那个少年财主只知道求永生,却不愿意遵守耶稣的吩咐,把自己很多的财产给穷人分一半。施舍、捐助是我们得福的途径,也是神对我们的要求。《箴言》十一章廿五节说:“好施舍的,必得丰裕;滋润人的,必得滋润。”《使徒行传》廿章卅五节告诉说:“施比受更为有福。”《玛拉基》三章十节说:“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财主撒该说:“我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路19:8)他给我们留下了榜样。哥林多教会的弟兄姐妹在极苦之间还顾念耶路撒冷的教会,也给我们留下了榜样。奉献教会,服务社会,帮助他人是基督徒的本份。《提摩太前书》六章十八至十九节说,“又要嘱咐他们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舍,乐意供给人,为自己积成美好的根基,预备将来,叫他们持定那真正的生命。”一个好的基督徒(或教会),不是取决于银行里有多少储蓄,乃是为了福音事业,社会慈善、关怀事业,怜恤穷人方面花费多少财力,物力和人力,尽力做众人以为美的事。浙江省一弟兄,在98年的抗洪救灾中为灾区捐资100万元人民币,用于灾后重建,实在了不起。


今天,教会的日常工作需要开支,聘用教牧人员需要开支,看顾在软弱中的弟兄姐妹需要开支,教会走出教堂进入社会,参与社会服务,做社会关怀工作需要开支,边远贫困地区建设教堂需要开支,下岗的弟兄姊妹需要关怀,因此,我们要正确对待金钱,作神忠心有见识的好管家。


总而言之,金钱万能论不对,金钱无用论也不对,把金钱与属灵,富裕与爱主对立起来更不对。钱的属性是中性,关键取决于我们对待金钱的态度和所把握的尺度。基督徒要按照圣经的教导,好好地赚钱,好好地管钱,好好地用钱,使钱在保障自己生活、教会开支等方面必需的同时,也能使其他更多有需要的人和教会得到帮助,荣神而益人。


此文发表于《教材》2002年第三期

本文摘自作者博客。原文:基督徒对待金钱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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