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狼

宇宙无边,有生命。人是动物,也是狼。来自远方的狼,在想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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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美学

(2009-04-20 12:54:23) 下一个


奇怪的美学

哲人说过,天地有大美。

美是自然天成,美是天然无雕饰。
自然就是美的,天地本身就是美的。

但是,人们对美的需求也是与时俱进的。因而,我被美学弄得不知所错。
 我以为,对人而言,人类的基因就是美的。单是那奇妙的双螺旋结构,如同一架天梯,再被随意扭转一下,再将这麻花折叠几下,最后深藏于细胞核里面,而由此生命密码决定不同生命形态美:黑种人那健壮的肌肉,颀长的四肢;白种人那金发与直鼻,耸额与凹眼;黄种人那虎背熊腰,光滑如缎般的皮肤---这些师自然而造化,都很美
如果以很极端的语言来说,可能自然界的每块石头都是美的,连屎克螂推粪球,都有美学道理在里边。
人们多看重美,比如,人类的文学,艺术,建筑,思维,物质文化,非物质文化等等,但这并不完全,因为,这些美都是人类创造的,其实,最美是自然,还存在一种自然美
追寻美的历程,能使人们更加理解宇宙与自然美也是一种伟大的好奇心
这超出文化,而好奇源于人心,源于人类的一种自然之心。
人类需要好奇,好奇也支撑了美。

人们知道了,便不再想知道。就像看一场牌局,棋局,球局一样,终局之前,人们凝神屏息,专注于那种惊心动魄,当结果出炉,便不再重燃兴趣。戏法的神秘性是必需的,魔术师们必将神秘视同生命。四川变脸至今是国家级机密。
古时的婚嫁,必当在入洞房的最后一刻,才揭去新娘的盖头,可谓将人类天生的好奇心运用到极致。
人类的审美有时容易疲劳,会见惯不怪,不得见而特想见。人的所有感觉几乎都是这样,这真是奇怪的美学。
我自己是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的人。我感觉挺好!又有13
亿多人与我同行。好像有人类学家将东亚的中国人归属于蒙古人种,却不把东亚的蒙古人归属于中国人种,不知为何?我至今不解。虽然中国拥有这只星球上最密集的人类群体。
蒙古人种的重要特征,除以上三个,还有面部较扁平,额头略宽,眼睑多为单层,门齿呈铲形。其实,这都纯属自然,又独具特点,所以这些就是美!反过来,金发碧眼,皮肤白皙,高鼻凹目,长捷毛,重眼睑也纯属自然,也美!
我一直不断地在读《内经》这本书,这是中国现存最早,最原始的经典古医书。我知道外人根本看不懂,连文化大师都这样,鲁迅先生就没读懂,李敖大师读得嗷嗷叫,也没读懂。但大师就是大师,自己偏说读懂了。这我没办法,跟他们争,如鸡鸭对话,他们得先去学中医,谁有哪耐心?隔行如山,专业就是专业。大师也是人,也肉眼凡胎,咸盐比我吃得多些,有时会口渴,这也不奇怪!
但这书竟然很祥细地记述了人有不同体形,头部各有特征。据此,居然将人分成金木水火土五种类型,再细分有
25种,令我称奇。
并详细地描述了不同肤色,可为现代人的人种学研究提供点借鉴。
据我所知,《内经》成书于汉初,而早在之前的秦始皇兵马俑里面就有西方人。可见,早在几千年前的《内经》时代,就有西方人移民到中国(秦帝国,汉帝国),《内经》关注到了人类外貌特征。这也许是人类医学史上,或人类学史上对人类种族,种系特征的首次描述,值得研究。
《内经》是研究自然的书,也是医书。我看了一下有关这些文字的名家注解,大多语焉不详。我却以为,这也是在将人类美学引入到医学领域,至少,见到不同的人类型貌,会引发人类的心理变化,里边涉及美。同时,有诸于内,必形于外,可以借此推断某些疾病。
人种不同,基因不同,疾病谱就不同,人体的形貌与疾病有关联,现代人已经证实了。但是,人家《内经》却没有贬损任何人种,无论人类个体长啥模样,都美!《内经》伟大!竟然也有种族平等与天赋人权。
再看《三国演义》,里边记载了许多英雄豪杰。有的形貌甚伟,高大全,有的却样貌古怪,猥琐,却也是了不起的大英雄,英气超过马超,赵云。真是奇怪的美学。
我在美国呆久了,见惯了各色人等,我倒觉得他们都很可爱,各有特色。
美国是一个种族镕炉,美国的立国精神很开放,但美国早期的主流美学却是有缺欠的。因为有过种族隔离与白人至上。现在好很多,却也没有达至完美。
不过,我还是对美国的开放,兼容很佩服。
美国各族裔,大多都以保持自己的族裔特征为美!加上阿拉伯长袍,墨西哥牛仔帽,黑人的满头小辫,英格兰人的短裙,唐人的对襟上装与旗袍---
。那年,出了一个宾拉登,全世界都看人家不顺眼,但美国的阿裔还是长袍照穿,大包头,大胡子,爱咋咋地,爱像啥登像啥登,爱美没商量!
当然,美国还是白人多,所以,主流的形貌美学当然应由白人主导。这也是中国人喜欢将头发染黄,皮肤漂白,隆鼻,隆胸,塑臀,植睫毛的原因,这不能简单地归咎于崇洋媚外,也不见得非与爱不爱祖国挂钩。
反而,美国白人也视异族为奇!为美!即视为奇,必以为美!我见过许多正宗美国白人娶中国太太,其中不乏真正东方美人,更多的却非东方美人。因为,按照中国主流美学,中国或东方美人多是身材适中,皮肤白皙,长发飘逸,鹅蛋脸形,再配上柳叶眉,杏核眼,至少也是唇若涂朱,齿如编贝,看着顺眼---
,所谓身量苗条,体态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反正我是说不来,不是凤姐就宝钗。
但是,人家老美偏偏看中这种美学的相反面。即面部扁平,单眼皮,厚嘴唇,平胸骨感,身材矮墩墩,皮肤黄些黑些更佳。看人家找到那末好的白老美,我身边的中国美妹们很不服气,更不谅解,我却豁然开朗,我相信,这一定源于西方美国人的自然之心,即以东方人的特点为美,越特越美!民族的就是世界的,这是真理!
正因为东方人的样子与西方人反差巨大,截然不同,才使得互生好奇,引发注意,互相吸引的。当然,互相对眼对脾气,内在也有关系。
所谓红肥绿瘦,阴阳互补,这体现了一种伟大的自然规律。这真是奇怪的美学。
这反映出美国人的开放精神,也是一种自然之心。
美国是当今世界最现代化的国度,却也是一个很追求回归自然的国度。两种力量同时存在,也很奇妙地互动着。美国加州人极为自然与随意。加州阳光灿烂,没有冬天,加州阳光世界出名。所以,老美常年都是穿件大背心,大裤衩子,光脚穿凉鞋,自然的很。
我初来美国,特意带套西装,几条领带,我本不惯于这些,但入乡随俗。美国嘛,西方嘛,都穿西装,扎领带。其实不是那回事。所以,我到美国十年,总共扎过十次领带。没那必要。何况,那玩艺,太勒脖子,我爱轻松随意。
自然天成还体现在人们的修饰上。
美国人大都干净整洁,很爱洗澡,有时一天洗三遍,这有些太过,我在《浪费的美国》一文中讨论过。但一般没有特别需要,老美并不特意修饰自己,多半任其自然。比如,先生们不太在意自己的秃头,白发,皱纹,或者索性将很少的头发剃成光头,很酷,又很时尚。其实,就是自然天成。我说过,只要自然,必有美丽,包括屎克螂推驴粪球。比如布什与克林顿,都有白头发,就是不染,在全人类面前晃来晃去。美国许多资深政客是白发,光头,都不咋打理,任其本来面目。克林顿还特意将头发弄灰白,以显老成。
这真是奇怪的美学。
不像中国人,举国上下大兴染发之风,人不分老幼,地不分南北,皆有抗白守发之责任!当年文革时代,全国着装一片蓝黑绿,现在放眼望去,全国人民都是满头黑,年轻精神的很。
但是毛泽东时代,领袖们并不染发。毛刘朱周林陈邓都不太在意个人修饰,却都极有个人魅力。比如,林彪就是一大秃头,照样摆姿势给江青拍照,爱咋照咋照,秃得可以,毫不装饰,还登画报上给全人类看。抛开政治不谈,从美学角度而言,非常独特,自然天成,倒是怪可爱的!要搁现在,那得先植发,再拍照,不然,就说人家照片是假的。
我非美学专家,说不好美为何物。于我而言,长啥样,是爹妈给的,自然天成,我强烈地保卫我身上的自然景观,从不想给尊容动土,长啥样算啥样,除非职业需要,特别需要,我任由岁月雕琢,全凭自然装扮。这样不累,其实自己也是很懒。因为,造美如同造爱,好像都需要付出代价!为爱也好,为美也罢,我看都好。
凡事都要有度,过度就是错误,
爱美无罪,染发有理!小心重金属就好,
美不美在自己。
如无特别需要,将就顺眼就行;如有特别需要,考虑动土不迟;真有极其需要,来个阴阳男女互换,大变活人也在情理之中。
再说了,每个人都有自恋癖。我查阅新版《心理学》了。每个人都看自己美,不美也美。连总说自己对不起观众的人,也总爱往观众堆里凑合,让别人看自己呀!自己就是普天下最好的动物,设计合理,外观靓丽。模特们更是极力展示自己,不该展的都给展了,不该露的都给露了,还说自己不小心走光了,其实是美过头了。就连选拔标准极其严苛,中选率极低的全球选美大赛,都恁多人报名。自己觉着自己美呀!连我自己都这样,既非美男,也非帅哥,青春早已荒废,还爱将些陈年旧照往互联网上放呢,秀给全人类看啦。自己要不觉得美,能这样吗?
爱美之心人皆有,爱美就是爱自己,多爱自己就多保卫!我有《保卫自己!》一文讨论过。
所以,有人问我:
如何能增点自信?
我答:自己去照镜子。
又问:如何能保持快乐?
我答:自己去照镜子。
再问:如何能光彩照人?
我答:自己去照镜子。
渴了喝,饿了吃,困了睡。然后再去照镜子。
至于我自己,我倒很想学印度的那位甘地先生:秃头,满脸皱纹,唇上一抹胡须;赤身赤脚,一袭布衣;成天想着为人民服务,提倡君子动口不动手,走到哪里,两腿一盘,饿了随意用手抓食,渴了喝瓢凉水,困了枕自己胳膊一睡,满好!极好!
好像孔子也说过,
“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倒挺“酷”的。
生活自然,简单也就是美!
时在美国,头发渐长,久未理发,偶有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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