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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与改革:温故知新

(2009-02-06 00:09:44) 下一个

在美国,每一次引发经济衰退的重大金融危机之后,都会紧随着一场其范围远远超过金融部门的广泛变革。

对于许多深受美国商业气候影响的全球企业来说,在最近金融体系发生剧变之后,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随之而来:美国的监管环境、政治环境和经济结构即将发生变革的可能性和力度如何?历史提供了三条清晰的经验:首先,美国每次发生重大金融危机,并导致经济衰退之后,都会随之进行改革;其次,历史上,危机后的经济衰退的时间长短和严重程度与经济衰退之后变革的力度大致成正比;最后,由此导致的一系列变化通常会远远超出金融服务部门的范畴。

比较温和的经济衰退(如1990年~1991年和2001年发生的经济衰退)通常会导致局部性的监管改革(见图表)。而来势凶猛的经济衰退往往预示着具有震撼性的变革,例如重大的政治洗牌甚至爆发革命。(学者们现在公认,1764年~1768年的房地产破产危机在以1776年7月事件而告终的帝国危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那次房地产危机中,地产价格在大约一年时间内下跌了1/2~2/3,并有数千名美国人因欠债而锒铛入狱)。同样,1857年美国的经济恐慌以及随后的经济衰退对南北战争的爆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当时,因奴隶制和各州权利问题引起的地区性紧张局势不断恶化,并促成了现代共和党的联合。一些历史学家认为,在“大萧条”时期,只是因为联邦政府实行了第一次“新政”,宣布采取一系列不同寻常的改革措施,才避免了发生暴乱。

现在,似乎还不会发生与历史上类似的重大事件,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可能发生改变游戏规则的监管改革。次贷危机和流动性危机已经大大增强了联邦储备系统、联邦储蓄保险公司(FDIC)和财政部的权力。尽管很难预测还会发生其他什么变化,但历史上由金融危机引起的变革波及范围之广却值得铭记于心。例如,1873年的经济恐慌以及其后的长期衰退助长了在工人和农民中引发的动乱。同样,1893年~1897年的经济衰退鼓舞了美国人民党主义和进步主义运动,并为世纪之交的“大并购运动”铺平了道路,这一运动造就了一批巨无霸企业(如美国钢铁集体和国际收割机公司)。“大萧条”催生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该法案将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分离开来,实行分业经营达60多年)、联邦储蓄保险公司(FDIC)、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以及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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