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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负得正与不撒谎【信仰话题】

(2024-03-08 12:58:38) 下一个

作为圣经新、旧约的一条铁律,“不撒谎”是基督徒和信仰上帝者之必备;牧师讲道也无不一再强调。相关经节摘录如下:

 

        约翰福音 8:44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乐意顺着它的私欲行。魔鬼从起初就是个杀人凶手,从不站在真理这一边,因为它心里根本没有真理。撒谎是它的本性,因为它是撒谎者,又是撒谎者的始祖。

 

        利未记 19:11 :不可偷盗,不可撒谎,不可互相欺骗。

 

        以弗所书 4:25:所以不要再说谎,大家都要彼此说真话,因为我们都是一个身体的肢体。

 

        歌罗西书 3:9 :不要彼此说谎;因你们已经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

 

        综合圣经经节,我们不难看出;撒谎是撒旦的本性、撒谎也是活在撒旦权势之下的旧人品性。同时,这个关于“撒谎”的硬核关键,第一是与真理背道而驰;第二,乃涉及在主内之行为与言谈:“所以不要再说谎,大家都要彼此说真话, 因为我们都是一个身体的肢体 ” 【以弗所书 4:25】 。如若不考量这两个同时存在的限制条件,对“不撒谎”的机械理解很可能会出现一些偏差,甚至矛盾之处。

 

        举例来说,假如您生活在敌基督时代的主后以色列,官员带兵来到耶路撒冷郊区的村庄抓捕基督徒。当官员当面提问:知道名单上这几个基督徒藏在何处吗?说出来有赏!您是村里为数不多几个晓得这些基督徒藏身何处之人;您也明白,实话实说的结果是这些基督徒被抓甚至丧命。您会不会简单遵循圣经“不撒谎”的教导,“诚实”交出这几个基督徒去领赏金;事后告诉邻舍说:我这样做完全根据圣经教导,没有撒谎,不仅无过而且有功呢!相信您不会这样做。那么您一定会遵循圣经“灵巧如蛇”的智慧救下这几个基督徒。那事毕又该需要如何才能消弭因对敌基督官员“撒谎”而带来的“愧疚”之心?其实,根据不撒谎的两个限定条件:第一,您骗过抓捕基督徒的官员这件事不仅没有违背基督真理,反而坚持了真理;第二,您的言谈对象不在主内、场合特殊。好比数学中“负负得正”的道理一样:“减去”您的“负债”,两个“负”反而得一个“正”。也好比耶稣基督免去了我们的罪(免去为负,罪也是负)得到“永生”(正)那样。 约翰福音3:16“ 神爱世人,甚至把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 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圣经中类似的经节例子如约书亚记2: 1-7:“嫩的儿子约书亚暗中从什亭派出两个探子去侦察对岸,特别是耶利哥的情况。他们来到一个名叫喇合的妓女家中,就住在那里。有人告诉耶利哥王说:「今天晚上有以色列人来这里刺探。」 耶利哥王便派人到喇合那里,对她说:「把来到你家里的人交出来,因为他们是来刺探我们的。」 但喇合已经把二人藏起来了,她答道:「不错,他们来过,可是我不知他们是从哪里来的。 天黑要关闭城门的时候,他们就离开了,我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你们快去追吧,还可以追得上。」 其实喇合已经把二人带到屋顶上,藏在那里的麻秆堆里了。搜查的人便沿着通往约旦河渡口的路追去,他们一出城,城门便关闭了。”

 

        有了圣经中喇合“撒谎”的故事,本文为什么还要在此前先讲述虚拟的与读者您“有关”的雷同例子呢?因为我们读圣经时,“别人”的故事有时很难打动自己的心;因而评论圣经中人物会有比较随意的时候。俗语说:“站着说话不腰困”大约指的就是这种情景。有牧师在讲道的时候,先赞扬喇合的信心和勇敢,后批评她“撒谎”,就是明证。假如喇合的信心和勇敢导致她先藏匿以色列的探子,然后她又“不撒谎”地交出探子给耶利哥王,难道这才能构成喇合“完美”的信心、勇敢与诚实故事吗? 显然不是。故先让读者做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思考,让读者不但“站着说话”,同时也让他“下地干活儿”,去体会“干活儿会腰困”这样的道理;只有这样其对真理的理解才可能较为深刻。

 

        喇合之外,再如圣经列王记上3:16-28:“一日,有两个妓女来,站在王面前。一个说:我主啊,我和这妇人同住一房;他在房中的时候,我生了一个男孩。我生孩子后第三日,这妇人也生了孩子。我们是同住的,除了我们二人之外,房中再没有别人。夜间,这妇人睡着的时候,压死了他的孩子。他半夜起来,趁我睡着,从我旁边把我的孩子抱去,放在他怀里,将他的死孩子放在我怀里。天要亮的时候,我起来要给我的孩子吃奶,不料,孩子死了;及至天亮,我细细地察看,不是我所生的孩子。那妇人说:不然,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这妇人说: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他们在王面前如此争论。王说:这妇人说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那妇人说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就吩咐说:拿刀来!人就拿刀来。王说:将活孩子劈成两半,一半给那妇人,一半给这妇人。活孩子的母亲为自己的孩子心里急痛,就说:求我主将活孩子给那妇人吧,万不可杀他!那妇人说:这孩子也不归我,也不归你,把他劈了吧! 王说:将活孩子给这妇人,万不可杀他;这妇人实在是他的母亲。以色列众人听见王这样判断,就都敬畏他;因为见他心里有神的智慧,能以断案”。毫无疑问所罗门王事先显然对妇人“撒了谎”, 但圣经却明确无误地由此案彰显王从神而来的智慧。我们岂可由此论断所罗门说了谎言、违背了神的诫命吗?当然不可。

 

        再举两个相关应用例子:

 

        柏林墙倒塌后,有当初开枪射杀群众的士兵后来被审判。有士兵感到冤枉说自己不过是在执行命令而已。法官说:你有执行命令开枪的责任,但是你也有凭着良心“打不准”的自由。换句话说,士兵严格执行命令,事后如实向上司交差、不撒谎,反而有了罪。因为杀无辜群众是“负”,“不撒谎”是“正”,“小正”与“大负”,无论相加还是相乘,终为“负数”。“正”前面有了“负”号,它就是不折不扣的“负”。这个属世的犯罪,在主内看也是犯罪,故结论亦同。

 

        再如您和年长体弱的父亲或母亲通电话,他们寒暄问询所爱子女之身体状况;您这时候可能正在受伤康复期间。但是您可能会选择回答: 很好,非常好!如此回答乃是为免二老心焦挂念、胡思乱想影响他们身心健康。这也是一个负负得正的应用举例;根据“不撒谎”之两个条件,您与父母之间的“言谈”或曰“白谎”无害于真理,也没有顺服魔鬼行不义;更不可能由此使人在主内跌倒、或引起主内纷争、或可能由此导致任何不良结局, 何须担忧由此背上“撒谎”罪名?

 

        “负负得正”的应用不是那么直截了当,亦非一般常态;因此我们需要求神的智慧作深度思考才会在特殊关键的“负、负”时刻做到合神心意而非不顾场合、照本宣科反导致严重后果。 “负负得正”之后、行文结束之际,笔者最后还是要再回到主耶稣教导我们的关键点上,那就是圣经强调的“不撒谎”。——在主内不撒谎,在真理面前永远不撒谎, 乃是基督徒必须坚持的、天经地义的、“正正得正”之常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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