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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凶险

(2009-01-11 01:30:29) 下一个

        (杂文)

  1984年我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国家部委工作。刚刚参加工作,我被调到国务院一个临时机构“工业普查办公室”搞全国第二次工业普查。干这活儿常开会,刚去工作就被抓去“搞会”。那是个培训班,找几个外国统计专家讲讲课。我的工作是财务。因为我在大学的专业是工业统计,所以会计那套也懂。那培训会的带队的是我所在部委的个处级干部,刚从部队转业不久,正团级,听说还是烈士子弟哪。我们就叫他老于吧。初次见面,觉得他很能干,平易近人。 

  培训的学员都是各省市搞工业普查的骨干,年轻人居多,而且多是“文革”后的大学生。会上有很多英文资料,大家觉得应该赶紧翻译出来,很多年轻人都参加了翻译工作。老于说,不能让大家义务劳动,钱当然从会议经费中出。怎么出呢?“加班费”呗。当时的标准是一天三毛钱。我马上统计了一下参加翻译的人员名单,按每天三毛钱算,开会一个月,每人九块钱(当时刚进机关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也就几十块钱)。 

  干活的人嫌少,找老于报怨。老于二话没说就写了个白条,意思是让我多写些人名,造个假账。搞翻译工作的人十几个,开会的人两百多,写上百十人的名字,把钱领出来分给这十几个人不就行了嘛。当时我想也没想就断然拒绝。理由就是“绝对不能造假账”。这下那十几个年轻人大为不满,当我面说我说“假正经”,再到老于那儿告状,说我“不把老于放在眼里,领导批条子都不办事”。我当时想得不多,直到现在我也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就是不做这个假账。或许是出于一名老“知青”的直觉吧? 

  老于还亲自找我说了这事情。我当然断然拒绝。他一笑就不理我了。至于那十几个搞翻译工作的人怎么得到的钱不得而知。反正那帮子人拿了钱都说“还是老于懂经”。说我这人“根本不会办事”。瞧瞧,老于多会“做人”。 

  在这个临时机构里老于主管行政,他好像挺神通广大,经常能弄到各种副食、水果、肉类和禽蛋等。他也常出些点子让大夥儿分些钱。他对谁都非常热情。对我也一样,不但不因为我曾驳了他的面子给我“小鞋”穿,还总给我找“对象”(咱个矮,北京姑娘看不上)。另外,他还把“关系户”的待业子女弄到这个临时机构里干活。 

  三年后工业普查结束,临时机构“工业普查办公室”解散,大家各回各的原单位。我听说他回工作单位当行政司副司长。忽一日听说老于折了!说他经济犯罪被判刑12年。 

  到底是什么案子呢?就是他在“工业普查办公室”时挪用了十万普查经费。他把这笔钱投资一个养鸡场(怨不得我们那会儿总分鸡蛋)。“东窗事发”的时候正敢上对经济犯罪的“严打”,他算是撞枪口上了。当时我想:老于确实太忘乎所以。挪用普查经费的事是知道的,不知道的事情还很多。但真的是他单纯的“经济犯罪”才折的吗? 

  我的猜疑后来得到证实。老于在他所在的行政司里和另一帮人争权。他的对立面终于知道他挪用普查经费的事情,马上上报。老于原以为这是小事一桩,自己在“上边”有人,不怕“恶人先告状”。没想到赶上“严打”,“上边”“舍车马保将帅”啦。据说事后,老于的对立面还有些狐悲兔死,说“没想把老于整这么惨”。 

  我一说到这儿就会“请我们翻开中国两千年的封建史”。中国官场上这样的事情还不是多的是。 

  咱是否有点儿后怕?那会儿老于说造假账,咱就跟着来。最后也学着在官场里混?没有。咱不是那种会钻营的人,“聪明”不起来。再说咱也受不了这中国官场的凶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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