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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抄袭的一点思考--老K绝对原创

(2008-03-04 13:44:19) 下一个
关于网络抄袭的一点思考--老K绝对原创

----在网络上发出这个贴,老K已经放弃了本贴的著作权-_-

网络和实际的区别,主要还是马甲和笔名的区别。作家常有很多笔名,但是他们的著作权最后还是可以得到承认:因为可以通过刊物证实身份。

马甲,一般情况下在论坛(或者多个论坛)发贴。而且,一般来讲,根本无法跟踪确认马甲和真人之间的 关系。所以,老K一直以为,以这种马甲身份发贴,实际上已经放弃了著作权的。

这样的话,如果一个马甲转发一个已经发过的,道德上应该注明来源和原马甲。(即使是同一个人的新马甲转发旧马甲的贴子。)如果不是的话,应该就有窃取别人成果的嫌疑。(虽然原马甲实际上已经放弃了著作权的。)

当然,有些人,马甲和身份是一致的。比如牛奶瓶。这样,如果他有另外一个马甲,叫羊奶瓶,也和他的身份是一致的。那么马甲羊奶瓶在转发马甲牛奶瓶的贴时候,就不需要注明原来的发贴信息。因为马甲和身份是一致的,牛奶瓶也就拥有著作权。

另外,如果我们想象巴特的例子。其实马甲和真实身份并不是一致的。为什么他会有大话世纪的著作权呢?老K觉得应该是他在发系列贴过程中,出版商通过网络联系上他的。这样,通过正式的出版,就把著作权和真人联系起来了。

可以想一想,如果现在他不出版,过上几年,其他人把大话世纪出版了,有谁可以证明他是原创啊?没有法律法律可以保护他的著作权。

对于碧雪的抄袭争论,根据上面的分析,俺的观点是:

第一,她可以证明马甲和真人的统一。所以拥有著作权。这也是她可以证明文章是自己的主要原因。

第二,中间有马甲转发,即使那个马甲就是碧雪自己,道德上应该就有窃取别人成果的嫌疑。因为无法证明那个马甲就是碧雪。当然,因为那个马甲也没有以自己的真实身份来表明'原创',所以法律上没有责任的。

第三,柔柔的我 看到那个马甲的贴,和碧雪的贴。一前一后,确实会产生有人抄袭的想法。因为那个马甲贴在前,碧雪在文学城贴在后,所以怀疑碧雪抄袭。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她确实以为看到了证据。当然,最后碧雪找出了自己最早的原始贴,从而证明了是中间马甲抄袭。

第四,柔柔的我的质疑是正确的,但是认错了抄袭的人。碧雪还了自己一个公道; Somebody 却也不用 so that 揣测人心动机。柔柔的我固然有错,但并非故意栽赃。打假人人有责;但是打错了,并非就罪孽深重。澄清了,挽回损失就好。否则,将来谁还敢打假???

遇事留有余地。退一步,海阔天空。(就是乱弹兄的意思。)最后,如果一定要抬杠,俺想问一个问题:

谁知道就碧雪那个原始贴子,不是抄老K的啊?俺可是会有手稿的!!!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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