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为中华民族办大事

转载-标题: 惊天丑闻撕开黑幕:中国政治犯们,是如何在美国被敲骨吸髓的 (269 reads)
正文

转载-评<李敖有话说>

(2008-04-28 02:24:42) 下一个

     李敖在凤凰台<李敖有话说>中,以<<中华民国第一届立法委员题名录>>为题,大骂“老贼”,而且连骂三天。李敖学问渊博、文字生动、口才便给、说话风趣。只是骂蒋介石骂了几十年,还没有骂够?那些老立法委员早已退出历史舞台,而且差不多死光了,还要恶语相加、声声 “老贼”,是否有失厚道?当然这些人有该骂之处,但他们真的是十恶不赦么?例如蒋介石,唐德刚教授便认为,他是 “中国五千年历史上,难得一遇的民族英雄”。另一位旅美史学教授黎东方、名记者陆铿、文学大师林语堂等,也是对蒋赞誉有加。近几年,到奉化溪口参观蒋介石故居的,每年都不下380万人,而且有不断增加的趋势。而去韶山毛泽东故居朝拜的,只有这个数字的十分之一。这不是很说明问题么?这就叫 “公道自在人心”, “民心不可辱 ” 呀。
  

   大陆学者陆进修说: “半个世纪以来,我们面对着一位曾经保存了我们伟大民族血脉的民族英雄,一位曾保卫了中国国民革命,推进了祖国民主统一的革命领袖,一位曾预言共产革命只能使我们的民族革命和人民陷于万劫不复的悲惨境地、因而自始至终坚持要反对和铲除共产邪恶势力的伟大人物,只因他是1949年那一场巨大失败的代表者,因而才不仅被他的敌人糟蹋得不成样子,甚至被他的背叛者、某些追随者和新一代不解历史者,否定并误会至今。”(陆进修:<评李敖现象>,纽约<<黄花岗>>创刊号)以及被别有所图者,作了别有用心的抹黑。
  
   蒋介石比起毛泽东来,至少宽容得多。他对骂他的李敖,并没有往死里整。试看大陆,从毛泽东上山为王开始、到他去见马克思为止,几十年间有多少仁人志士、知识精英、青年才俊、无辜良民死在他的手里。仅十年浩劫间,非正常死亡就有二千万人,其中有许多是以攻击毛主席,攻击毛泽东思想,攻击毛主席革命路线,攻击以毛主席为首以林副主席为副的无产阶级司令部的罪名而遭杀害。张志新、史唐枫、王林静、遇罗克、李九莲、林昭…..这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仍被掩盖着或者永道洇没了。
  
   最近由澳门崇适文化出版拓展有限公司出版的<<风雨人生路>>(作者刘文忠),就又揭出几宗血案:(一)上海青年刘文辉,在文革初期的1966年10月1日,把所写的万言书<<驳 “文化大革命十六条”>>寄给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十四间大学的红卫兵组织。此案在当时的公安部部长谢富治亲自督办下,迅速侦破,刘文辉和他的弟弟刘文忠于该年11月27日被捕,刘文辉在1967年3月9日就被中共当局迫不及待的枪毙了(刘文忠则坐了十五年的监狱)。(二)陆洪恩,上海交响乐团总指挥,是从海外回归大陆、报效祖国的音乐家,即李敖所谓弃暗投明’者。只因反对和抵制江青的 “革命样版戏”,亦遭枪杀。(三)胡懋峰,饱学青年,在狱中组织 “孙文读书会 ”,抨击文化大革命,被人告发,也遭枪杀。
  
   批评统治者、批评国家管理人员,本来就是人民应有的权利。我们当然不必因为蒋介石不杀李敖,而对他感恩戴德。但是,我们又为甚么要去美化比蒋介石更凶残、更无耻一万倍的毛泽东呢?所以我对李敖的 “弃暗投明”说,就很反感。试问,李敖的父母当年也 “弃暗投明” 的话,我们今天能在屏幕上见到神采飞扬、谈笑风生、嘻笑怒骂的李敖先生吗?人总要有点饮水思源的良知。如果当年没有这几十名 “老贼”、千百个文武 “老官”、几十万老兵, “站错队、靠错边”,跟着蒋介石跑到台湾, “跟他干坏事”。那么,这世界上还有亚洲四小龙、还有台湾经济起飞、还有台湾民主化、还有经济反攻大陆、还有巨额新台币源源不绝地去支持大陆改革开放吗?还能让李敖一边当中华民国的议员,一边帮中华人民共和国卖广告吗?
  
   第一届立法委员中,有做票,有假民意,那也是事实。但那毕竟是民主的起步,是宪政的开头。君不见,今天坐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内的所谓 “人大代表” ( 立法委员、议会议员 )和 “政协委员 ”, 究竟哪一个是人民选出来的?人大代表还有个 “任务 ”:举举手,充一下橡皮图章。至于政协委员,乾脆就是白吃白喝,行尸走肉,唱诺相公。这是因为中华民国实行宪政半个多世纪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仍然在搞军政的缘故---“代表” 和 “委员” 要听枪杆子指挥。
  
   那些跟蒋介石跑到台湾的老立委,于公,他们维护了国家民主宪政的法统。于私,保全了妻子儿女身家性命。试看那些 “弃暗投明” 的,上自代总统李宗仁,下至保长甲长、起义或被俘的军政警特,哪一个有好下场的?
  
   李宗仁为了十二万美金,于1965年 “弃暗投明”,从美国返回大陆,备受毛泽东冷落,一官半职也没捞上。1966年8月还叫红卫兵抄了家,1969年1月在胆战心惊中死去。
  
   立法委员黄绍□,官至国民政府部长、四省主席、战区副司令长官,何等显赫。弃暗投明后,当过几天有职无权的政务院委员、人大常委等,1957年更沦为右派分子,1966年8月31日被北京 “八。一”中学学生批斗而死。
  
   立法委员翁文灏,中华民国行政院长,领了民国政府五万元美金后,于1951年 “弃暗投明,结果在北京写了五个月的认罪书。唾面自乾换了个协委员。文革初起,也被抄家,1971年1月惊悸而死。
  
   傅作义,华北剿匪总司令,不战而降,让共军不费一枪一弹进入北京,功劳可谓大矣。但共军一进城,他便被解除兵权,差点要以战犯身份送军事法庭审判。惊愤交加,引起急性心脏病发作。虽当上水利部长,也很快赋闲。1974年在文革红色恐怖中死了。
  
   就这些有头有脸的人物,也是三天三夜说不完。至于那些中下层人员,死无葬身之地者,更是恒河沙数。这些就是 “弃暗投明” 的报应吧。1950年,中共出兵朝鲜,为稳定后方便以杀立威。给了毛泽东杀投杀俘以 “千载难逢” 的机会(转引自罗瑞卿<在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51.5.19)。
  
   1951年1月21日,毛泽东电令中共上海市委: “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在今年一年内恐怕需要处决一二千人,才能解决问题。在春季处决三五百人,压低敌焰,伸张民气,是很必要的。”(<<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二册p47) 为了实现快杀大杀,毛三令五催。3月18日又电令各地: “必须认真研究,周密布置,大杀几批,才能初步解决问题。天津准备于今年一年内杀一千五百人(已杀一百五十人),四月底以前先杀五百人。完成这个计划,我们就有了主动。我希望上海、南京、青岛、广州、武汉及其他大城市,中等城市,都有一个几个月至今年年底的切实的镇反计划,都能大杀几批。”(同上书p168)
  
   以上海市为例,在毛严旨切责下,大开杀戒:
  
   3月份枪毙91人;
   4月份枪毙291人;
   5月份枪毙 “人数略少”;
   6月份枪毙436人
   7月份枪毙624人;
   8月份枪毙102人;
   9月份枪毙281人。(转引自<华东师大学报。哲社版> ,p1─20)
  
   杀人有任务、有计划,杀人搞比赛,古今中外可有先例?粗略统计, “镇反” 运动中杀了十万人以上。但毛的屠刀并未放下,接着的是三反、五反、反胡风、肃反、审干、四清、社教、文革、清理阶级队伍….. “弃暗投明” 者,不但自已不得好死或没有好下场,还要祸延父母和子孙。什么 “弃暗投明”?自投罗网、自跳火坑就真。李敖先生! “弃暗投明” 四个字岂可随便说得?
  
   李敖是读历史的。史有四长:才学识德。李敖的 “史德” 如何呢?似颇惹非议。例如李敖说,中共使中国人民不再挨饿,不再挨打。就受到余杰先生严厉批评。李敖这个历史学家,也太昧于事实,姑不论 “三年人祸” 期间,饿死四千万人;就目前而论,仍有数以亿计的失地农民、下岗工人、拿不到工资的民工、贫苦学生、失学儿童,他们吃得饱吗?中国人现在不但要挨外国人(日本、菲律宾、越南、俄罗斯等)打,还要受中共流氓政权的压迫和掠夺,生命和财产安全毫无保障,不是尽人皆知吗?李敖隔岸观火,讲的不过是风凉话而已。假如李敖相信自已??的,是真话的话,不妨也请他先来个 “弃暗投明”。只是李敖敢吗?
  
   李敖在节目中扬言:胡适的一千元新台币,即二百五十元人民币,收买不了我。那是当然,李敖还没有贱到这个地步。不过三十万人民币(凤凰台给的一年节目费)或更多呢?
  
   例子可是现成的: 李敖同意他的<<李敖全集>>大陆版 “只删不改”,只是我想,删过的<<全集>>还叫<<全集>>吗?为巨额稿费,李敖已经骟掉了他足以自傲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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