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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刘晓波与温家宝有什麽不一样?

(2010-10-13 06:06:06) 下一个
转帖 转帖--世界日报 刘晓波与温家宝有什麽不一样?

by 社论 10.09.10 - 06:00 am

国际各通讯社报导∶中国异议人士刘晓波获得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称刘晓波为异议人士,似太过狭隘;比较正确的说法,应称他为民主运动人士。因为,异议人士只指与政治当权者持不同见解,但民运人士则是指代表了普世价值及民意主流。

几乎每年的诺贝尔和平奖都有中国民运或维权人士被提名,去年魏京生及胡佳即在榜上;而每年诺贝尔和平奖揭晓之际,也是北京当局心惊肉跳之时。今年终见刘晓波获奖,必将成为中国内部及全世界藉以深切思考中国问题的重要引据及注脚。

其实,刘晓波不是一个人得奖,他一个人也得不了这个奖。在这个诺贝尔和平奖里,有魏京生的成分,有胡佳的成分,甚至也有彭德怀、刘少奇、胡耀邦、赵紫阳的成分,当然也包含了《零八宪章》所有签署者的成分┅┅。刘晓波等人在《零八宪章》上的思想与语言,与中国大陆60年来数以亿计的受到政治整肃者其实大同小异;即使语言的深浅不同,思想的方向却无二致。即使在今日中国大陆主流民意的思想与语言中,可说或多或少也含有「刘晓波元素」。因此,我们宁可认为,刘晓波这个奖,是给中国60年来的政治思辩作一总结,也是给正在「大国崛起」的中国一个停步思考的棒喝。

全世界及中国大陆民间皆知如何解读刘晓波得奖的意义,问题在中共当局应如何看待刘晓波得奖。刘晓波得奖之时,正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倡议「政治体制改革」引起举世瞩目及议论之际;若仔细咀嚼温家宝的讲话与刘晓波在《零八宪章》中的主张,可以发现,虽然二人的言词语汇有极大差异,但其思想的旨趣却有令人惊异的神似之处。例如∶

温家宝指出∶「政党的活动应该要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政党的政策和主张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上升到宪法和法律的高度。任何党派、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过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我认为这是现代政治体系中的重要特徵」。《零八宪章》则说∶「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

两相对照,《零八宪章》是说出主政者「没有做到的事」,而温家宝则是说出了主政者「应当做到的事」。岂不是语汇不同、旨趣无异?

再如,温家宝说,「保证人民选举权、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这些皆可在《零八宪章》找到完全对应的概念。甚至,刘晓波与温家宝的危机意识也彷佛出自同一根源。《零八宪章》说∶「(没有政治改革)束缚了中华民族自身的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温说∶「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

最令人玩味的是,《零八宪章》主张「落实言论自由,杜绝以言获罪」;而温家宝说∶「我认为言论自由对每一个国家,都是必不可少的。不但要让人们享有言论自由,更重要的是,要创造条件让他们能够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

两相比较,温家宝与刘晓波最大的不同,或许不在他们对政治改革的思想内容,而在他们的现实处境。温家宝仍任国务院总理,他可以对政治体制改革宣示承诺∶「风雨无阻,至死方休。」但刘晓波则因倡议政治改革系狱。

其实,以温家宝如此的身分而有如此的言论,在中国大陆也是空前仅见。如今,温家宝作此谈话,民间可以出现「保卫温家宝」的声音;但是,20几年前,却还无法冒出「保卫胡耀邦」的声音。当然,温家宝说「要创造条件让人们能够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并非针对刘晓波而发;但在刘晓波「以言治罪」而获得了举世瞩目的诺贝尔奖的今天,两相对照,温家宝的讲话特别发人深省。

回到前面提出的问题∶北京当局应当如何看待刘晓波得奖?我们认为,对於政治体制改革的主张或理想,北京应将之视为「没有做到的事」,但仍当认为那是「应当做到的事」。这两种看法有极大差别。视为「应当做到」,就会持守上进的方向;承认「没有做到」,就会寻求救赎。反之,若视为根本「不应做到」或不承认「没有做到」,就会自绝生路(温家宝说的「死路一条」)。准此以论,北京当局对刘晓波等人的政改主张,也就该当视为「应当做到」,而只是「没有做到」。

北京当局不应将刘晓波的得奖视为他一个人得奖,正如前述,这个奖所涵蕴的精神,其实可谓是中国大陆60年来数以亿计的「异议人士」及数以亿计的庶民百姓对政治改革的共同追求,甚至也包括了彭德怀、胡耀邦等中共领袖的人格元素。

这座奖也许无法送到锦州监狱囚徒刘晓波的手中,但其精神讯息却已送达中国大陆亿万追求民主改革者的心中,无论他在体制外,或体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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