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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什政府:19个“不知道”的悲哀 --- 美式"人权"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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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什政府:19个“不知道”的悲哀
2007年12月29日 15:09 凤凰资讯 > 军事 >

在12月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美国中央情报局有关销毁审讯“9·11”嫌犯录像的提问,白宫女发言人达娜·佩里诺以19个“不知道”或“无法评论”作了回应,引起了媒体及社会舆论的普遍不满。而此前,布什政府已因涉嫌支持中情局的“强化审讯手段”及“非常规引渡”等行为,面临民主党掌控的国会和美司法部门的调查。那么,在遭到广泛质疑之际,布什政府这种“一问三不知”的态度意味着什么呢?

众所周知,在“9·11”事件以来的七年多时间里,无论是军方,还是美政府中的其他强力部门,都曾因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招致媒体及舆论的谴责,并受到美国会及司法部门的指控。可对于部属们的错误行为,布什政府却竭尽推卸责任,一概用“无可奉可”之类的托辞,或替自己辩护,或为事实调查设置人为障碍,致使许多涉嫌违法的人和事,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和追究。如今,尽管布什政府此种庇护属下之举,一定程度上确能得到当事人的感激之情,也有利于提升自身在部属心中的威望,但从长远来看,这种饮鸩止渴的做法,却是以损害国家利益和政府信誉为代价。而布什政府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与态度,显然就是一种害国害民害己的短视行为,有朝一日必将遭到人民与历史的唾弃。

实际上,即便布什政府没有纵容部属行凶作恶,也没有对下属的恶行劣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许确是真的“不知情”。但当手下们的一些糗事被曝光后,也断不该以“不知道”为己解脱,更不该以“无法评论”作搪塞,因为对于布什这样的“大领导”来说,“不知道”属下的工作情况,就是一种失职或渎职。退一步说,即使属下遭到的指控未经证实,身为“领导”的布什不能偏听偏信,但也应对“指控”表明一个合乎情理的态度,断不该摆出一副漠然甚至傲慢的架势。而从实质上说,布什政府“不知道”之类的言辞,恰恰等于是暴露了自身的“懦弱”,承认了自身的“无能”。

美国建立200多年来,一代又一代的美国民众,一届又一届的美国政府,无一不以美国是一个高度法治化国家为骄傲,极度注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国家的日常生活中,民众尤其要求当政者,既要成为奉公守法和严格执法的楷模,又要成为尊重人权、民主和自由的模范。然而,从布什政府对属下一系列违法事件的态度来看,白宫对法律的藐视姿态和表里不一的种种做派,已经亵渎和背叛了美国国家传统价值观,严重地动摇了美利坚合众国的立国之本,损害了美国的国家形象,削弱了国家与民族的凝聚力。可见,为一己之私而“宽容”与“放纵”部属们的违法行为,布什政府等于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可以说,在美国历史上,没有哪一届政府比布什政府更加热爱和执着于“民主”和“人权”,也没有哪一位总统对“民主”和“人权”的献身精神胜过布什。但令人费解的是,就是这样一届视“民主”和“人权”为生命和己任的美国现政府,却对其强力部门制造的种种践踏民主和人权的行为漠然视之。由此可见,布什政府在民主和人权问题上说一套做一套,以及对己和对人所奉行的双重标准,不仅是其自身的悲哀,也是美国人民的悲哀,更是人类民主事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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