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山夜语

此中有真意 欲辨已忘言
正文

三权分立,谁来管法官?

(2014-10-02 11:58:58) 下一个
此文应该发在这个论坛,重发一次:

明报报导:联邦法庭法官麦克塔维什(Justice Anne Mactavish)在今年7月时裁定,联邦政府现有临时计划限制难民申请人的医疗开支,那是残忍和不常见的做法。要求政府有11月4日限期,要麽提出难民保健拨款新计划,要麽恢复2012年前的计划。
我就不明白难民凭什么比收容赡养他们的国民还要珍贵,客人的医疗福利要好过纳税的主人。法官说联邦政府现有临时计划限制难民申请人的医疗开支是残忍和不常见的做法。那么绝大多数国民一直就是处在残忍和不常见的做法下生活,我们过得,难民就过不得了?
不管保守党政府还是自由党政府,都是选出来的,代表民意。
联邦法庭法官又是如何产生的?联邦法庭法官可以裁决政府的作为,限制了政府滥权。
但法官也是人,由谁裁决法官的作为是否得当?如果法官滥权或糊涂昏庸,谁又可以撤换他们?
请各位高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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