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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不相逢未嫁时 第八章 (长篇原创)

(2007-11-18 04:45:44)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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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红头发的新郎 

 

辛苦一个夏天,我总算挣够了学费,只等九月学校开学,就可读上学位了。

八月中旬,威廉从印度传教回来了,自称此行硕果累累。他们认为值得好好庆祝一番,劳拉提议去长岛威廉家狂欢一顿:“要去就这周末,再晚海水一凉,游泳就不爽了。”

周末餐馆关门晚,钟点长,我不太想跟他们去玩,放过赚钱的黄金时机。可犟不过西蒙:“反正你不去,我就不去。你也该给自己放放假不是。开学后更没时间玩了。”

我被迫点头同意。

  从曼哈顿坐长岛火车往东,坐到头下,再搭汽车搭飞艇,才瞧见威廉家所在的小岛。我们的船靠岸时,威爸威妈正在给苹果树上牛粪,干得黑汗水流臭气熏天。老头老太双双慈眉善眼,张开两臂同我们在苹果树下久久拥抱。

我心想:这哪象什么长岛的富人。

“这原是一个荒岛,我父母计划把它办成一个有机农场。”威廉领我们边走边看,“退休后劳作了几年,已经初具规模:这是苹果园及蔬菜基地,那边是养殖场,养奶牛养山羊养鸡……”

威廉的父亲退休前是某医学院的教授,发明过一种治疗脊椎病的消炎止痛药,每年可从药厂收取丰厚的权利金,据说财产过亿。威廉是家里的独子,他却十分倔强,不多要老爸的钱,坚持半工半读,把个书读得断断续续,年过三十,仍在为学位奔波。

  “孩子们,中午吃农家烧烤,食物全是岛上自产的。”威妈对我们说:“今天厨师休息,我们得自己动手才有吃。”

大家分头行动:威爸操刀杀鸡宰羊,威妈负责烤鸡烤羊烤玉米,威廉和劳拉专管挤牛奶,我和西蒙担纲榨苹果汁。我们从树上摘来一筐青苹果,威爸从哪倒腾出一件旧家具:“这是我父亲留下的遗产,一晃跟我二十年了。”

  我和西蒙面面相觑,不知这遗产作何贵干?威爸敞怀一笑:“这是台老式榨汁机,用它榨出来的苹果汁,没有机器味,很好喝,电动榨汁机没法比。”

西蒙于是抡起袖子摇机器,我则往里面喂苹果,虽觉得费工费料,还是蛮有意思。

开饭前,威爸站在银杏树下清了清嗓子,声称有要事宣布:“上周接到律师的通知,手续都办齐全了。我们的基金会即将开始运作。”

“真是一个好消息。”威廉一阵狂喜。

  我们则一头雾水。威廉解释说:“我父亲计划在未来二十年,为他家乡小镇上的所有高中毕业生提供全额大学奖学金,让他们人人免费上大学。”

  “亲爱的,这个基金会是用你的名字命名的。”威妈笑眯眯地凑过来,“你爸一直不让说,想给你一个惊喜。”

威廉左手搂他爸右手搂他妈,轮番在他们脸上“啧啧吧吧”地亲个不停。

“我……我深感荣幸,不敢辜负你们的厚爱。”他激动得很是语无伦次。

没分文的实惠,徒有虚名的一个基金会,竟让他感激涕零。生怕自己英语差听错了意思,我表情困惑地看一眼西蒙,他立即意会,低声跟我解释基金会是怎么一回事。我这才肯定,威廉确实为一个虚名欣喜若狂。

  我们都吃开了,威廉还站在银杏树下自己一个人偷着乐,裂开嘴傻笑。劳拉在他脑门上用劲戳一下,扯他过来入席,打趣道:“我说威廉先生,悠着点,别把脑袋乐出毛病来了。”

  “你妈妈烤的羊腿从没让人失望过,总是美味无比。威廉,来一大块怎么样?”威爸问。

  威廉点头,递盘子接羊腿:“老爸,你想喝酒就喝,并不妨碍我们。”

“不,不,不。”威爸连连摆手,“我得尊重你们的宗教习惯。”

  威爸威妈都是铁杆基督徒,威廉从小受熏陶,也曾经信过基督。离家上大学后,受到新思想新宗教的影响,才放弃了旧信仰。

  “与基督教相比,我现在的信仰更具有包容精神,它倡导人类一家,上帝唯一,普及义务教育以及男女平等,这些都极合我的人生理念。”不过,这话他从不当他父母面讲。“我们相互尊重对方的宗教信仰。”

  饭后下海游泳。我没有游泳衣,下不得水,就坐在沙滩上观望。他们三人冲进海浪里,个个身手骄健。不会儿,西蒙上岸朝我走来,他只穿一条游泳裤,敞露肌肉发达的上身。更要命的是他一屁股紧挨我坐下。

“我不想游了,怕你一个人待在岸上无聊。”他灿然一笑。

这么一个明媚性感、强健壮硕的大卫,曾经是我少女怀春时代的偶像,这种偶像级的男人我以为只在梦中有,他却活生生地坐在我身旁。与猛男如此近距离,我止不住双颊烧热,抨然心跳,恨不得找个理由跑掉。

  “怪我忘记提醒你带游泳衣。你来美国后还没下海游过泳吧?”

  “我从没下过海,我的家乡在内陆不靠海,连海也没见过几次。”

“那你今天一定得试试,就穿这身衣下海冲冲浪,也很好玩。”

我也正想降降温,掩饰面热心跳的尴尬,起身就往海里奔,长衣长裤地下了水。海浪远比我想象的要高大有力,一层过来,又一层退下,推得人在水面上沉浮起伏,不能自己。正游荡间,脚趾头冷不丁一阵刺痛,我失声惨叫:“哎哟!”

  西蒙赶紧摇晃着身子过来:“怎么啦?”

  “什么东西,咬了我的脚!”我挣扎着想站稳,不防被一阵海浪趁机冲倒。

  他一猛子扎下去,水花翻腾,“扑哧”地冒出头来:“别怕,只是一只水母!”

  “水母!有毒吗?”

“没什么,我把它赶走了。”西蒙大包大揽,把我紧紧揽在他赤裸的怀抱,浓重的胸毛刺得我异常动情。我想一把推开,又力不从心,直到威廉和劳拉游近,才迫使我们分开。

威廉水花四溅地说:“我父母他们一会儿要去曼哈顿,我们上去打声招呼。”

  “我们也该去说声再见吧。”西蒙对我说。

于是,四人一起往岸上走。

  “很抱歉,今晚我们得去曼哈顿,参加一个慈善餐会。”威爸威妈说。

  晚上十点,他们来电话:“刚买了戏票,我们打算看午夜场的百老汇歌剧,散戏后就在旅馆住一晚,明天再回家。听天气预报说,后半夜起风暴,你们小心点。”

威廉在印度拍的幻灯片,充满异国风情,看得我们兴趣盎然。临睡前,他们那三个信教的做祷告,低头嘀咕上帝的语录,很是聚精会神,我只好在旁边索然无味。

“你喜欢睡阁楼还是睡楼下?”威廉指指天又指指地。

我看一眼西蒙,他连忙替我拿主意:“睡阁楼好,离星星近点。” 

威廉说:“阁楼上有两间房,要不你们睡阁楼我们睡楼下,大家觉得怎么样?”

  玩累了一天,倒头酣睡,直到被一串响雷轰醒。风大起雨大落,窗外海浪呼啸。我将头蒙进被子里,以衰减立体声的音响效果。嘈杂中清晰传来轻轻的敲门声,我猜是西蒙,伸头喊他进来。

  “听你说过,你从小就害怕打雷,我不放心过来看看,你没问题吧?”

  “大问题没有。”我强自镇定,不知是怕雷还是怕他进来,嘴角有些哆嗦。

“别害怕,这房子结实着呢,雷打不进来。就算雷打进来,也轮不到你呀,我比你高,雷只会打我不会打你。” 他朗朗一笑。

把你打死了,留下我活在世上以泪洗面,那还不如死了痛快。”我这话说得煽情了点。

他马上盯着我问:“诗云,你的意思是你很在乎我?”

这个给我栖身之地的男人,是我生命中最温暖的依靠,能不在乎吗?可他注视我的目光太情深了,吓得我不敢点头。我一个有夫之妇,纵然对他有千般好感,倒也没打算越雷池。我当时同他的关系,我自己认为是比友谊多但绝对比爱情少。他虽是一个单身,不过头上也有紧箍咒,他信的那个偏执的教,严禁婚外情婚外性。

又是一声巨响,几个炸雷打得地动山摇,电也打没了。很快,我们听见了奶牛的尖叫。天崩地裂,巨大的水柱从海底喷射而出,沧海横流,四周一片泽国。我抱紧身子,蜷在他怀里,仿佛他是我的诺亚方舟,我们正漂泊在无边无际的汪洋上。

“海水冲上岛了,啊哟!末日到了。”

世界的毁灭,末日的到来,给了一切以充足的理由。所有的道德束缚,所有的心灵锁链,都被我们以死亡的借口,扔进窗外的汪洋大海之中。

西蒙低下头吻我。他的嘴唇温软潮湿,舌头深深探进我嘴里,宛若宽广无垠的海水,迅速将我吞没。我严重喘不过气,往被窝里退缩。他掀开被子,雄壮地压下来,痴痴地盘踞在我身上,低声呢呢喃喃:“小女孩,我的小女孩,你真美!我爱你!”

“老天爷呀!”我长叹一声,又悲又喜。

悲的是我一生的清白毁于一旦,无法从一而终;喜的是上帝邀我享受一顿盛宴,让我在临死前领略一具如此强壮健美的男性身体。

    我被他上上下下翻来覆去地亲吻,越吻越饿,最后架不住饥肠辘辘,乖乖将双腿舒展开来,闭上眼睛等着吃盛宴。又是一阵惊心动魄的狂吻,却迟迟不见他上大菜,我心里纳闷可又不好意思跟他急。不久,他那硬邦邦的热情突然一阵抖擞和倾泄,疲软得象是一滩海底的泥沙。床单上以及我身上,到处是章鱼的黏液,粘粘糊糊地连空气都要被窒息。

这种半途而废的结局,无论如何都不能说美妙,却让我多多少少松了一大口气。古人说过“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尽管到嘴的盛宴没吃上,总算名节无损。

后来在一个红烛摇曳的夜晚,盛宴吃到酣畅淋漓时,西蒙剧烈感叹:

“幸亏那次在长岛,我们没被海水淹死。不然真是枉此一生。”

持续到天亮,才风停雨歇,潮水的进攻也终于跟西蒙一样半途而废。窗外太阳照常升起,苹果依旧挂在枝头上,整个海岛仿佛从没发生过任何阴谋和罪恶,一片祥和宁静。

睁眼醒来时,床上只有我自己,西蒙不知了去向。我慌慌张张跑下楼,威廉正急步往外走,我拦住他问:“你打算如何安葬奶牛?”

  “安葬?……奶牛?”他愣在那儿目瞪口呆。

  “亲爱的,怎么还不出来?”劳拉挽着一只桶子进来,见我在,笑着问:“诗云,你想看我们挤奶吗?”

我点头,心里不由得犯嘀咕:“难道昨夜只是一场幻觉吗?”

我们三人走进牛棚时,意外发现西蒙正双手伏在牛栏上发呆。奶牛的垂死尖叫,是昨夜我们判断死亡来临的重要标志。如今瞧着奶牛一头头心宽体胖,若无其事地在栏里闲庭信步,你怎能叫西蒙不跟牛们纳闷上?

“嗨,西蒙早,你这家伙没吭声就自己先来了。”劳拉总是快人快语。

惊得西蒙从牛栏上直起腰身:“喔,都来了,早上好!”尽管他脸上的笑容堪称从容不迫,但与我目光交接时,他很是躲躲闪闪。

我们把劳拉挤的鲜奶煮开,涓涓喝进肚子里,又吃了她做的草莓松饼。再坐船坐车,搭上返回曼哈顿的火车,这都中午了,西蒙的躲闪丝毫没见减少。他几次动动嘴巴,想跟我说点什么,终究欲言又止。后来他索性从地上捡起一张《投资者日报》,埋起头读整版整版的股价。

惹得劳拉好生奇怪:“嘿,今个儿怎么啦?西蒙竟然钻研起股票来了。”她脸上是那种太阳西边出的表情。

如今我跟西蒙的关系早已今非昔比,很是亲密无间,我却仍不敢问起他那次的半途而废。何苦去揭人家的短,伤了彼此的和气。对于在床上的失手,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我以为世上很少有男人能够正确对待坦然处之。不信,你斗胆问问看。

我被邀进宴会厅里活活诱惑一番,又糊里糊涂没吃上大菜,你说我心里不犯点嘀咕,那绝对高估了我的素质。这么多年嘀咕下来,我估出两种可能:一是上帝在关键时刻念了西蒙的紧箍咒,使他猛醒自己通奸的错误,从而悬崖勒马;要不他还是童男子,毫无性经验,情急之中失了手。那年他虚岁二十七,如此高龄的童男子,想必在美国比熊猫还熊猫。既然熊猫仍没灭绝,西蒙又把宗教信得那么顽固,我们就不能排除他是童男子的可能性,尽管他自己既没明说过也没暗示过。在我跟前明目张胆号称童男子的男人,迄今为止仅只绍兴师爷一个。除了童男子这点傲人外,他还担任过幸福旅馆的经理,一人之下,无人之上的角色。

在宾州火车站下车后,威廉和劳拉去一个什么地方,我跟西蒙直接回家。进屋后,我直奔卧室换衣服,准备去餐馆打工,西蒙则在客厅翻看刚取的邮件。

“哦,不!不!”他痛喊一声。

我飞快冲出卧室,只见他脸色苍白,神情恍惚地僵在沙发上。一张精美的结婚请柬被打开躺在茶几上,它嚣张地宣告安妮即将嫁给他人作妇。安妮是西蒙的初恋情人,半年前移情别恋。西蒙无时不在期盼她回心转意,这张倏忽而来的粉红色请柬,彻底粉碎了他的幻想,同时也粉碎了我下午去餐馆打工赚钱的计划。

西蒙从小跟随当外交官的父亲,在世界各地上学,升高中时,母亲带他回美国读书。他和安妮同校同班,碰巧他俩都是法文极棒而英文马虎。所以自然而然往来密切,相互依恋,直至用法语谈情说爱,浪漫得如同一颗浓情巧克力。

  大学时,他们一个在费城一个在纽约,西蒙读教育学,安妮读金融。硕士毕业后,西蒙搬来纽约,在曼哈顿一所教会小学当老师,安妮在华尔街任职。去年他们开始谈婚论嫁,直到今年初才最后敲定,婚期订在五月底。

  三月的一个周末,西蒙带安妮到珠宝店选购结婚钻戒。去时欢天喜地,回来后却发生情变。要注明的是,那一天春光明媚。

  “她很中意那只戒指,不知为什么却突然不中意我这个人了?”西蒙满面凄楚,“也许事情就坏在那家珠宝店?”

  “你们哪里买的戒指?是不是五大道上的第凡内珠宝店?”

他看着我,默默点头。

竟有这样的巧合!我心里一震。那个珠宝店让西蒙魂断蓝桥,失去了安妮;但如果第五大道上没有一个第凡内,我恐怕这辈子也无缘与西蒙相识。人世间的事,就是这样的层层叠叠,这样的千丝万缕,冥冥之中早有安排,无论是你是我,谁也逃不脱命运的左右。

  十几年的爱情呀,难道说没就没了?西蒙痛心疾首,决定垂死挣扎。情变发生后,他天天送玫瑰花给安妮,企图挽回昔日的情爱。但她心意已决,不顾玫瑰花的幽怨与哀莞,索性辞去工作,悄悄搬了家,从西蒙的视线中断然消失。

“我到她父母家打听过好几回,都问不着消息,原来她去了波士顿。”西蒙看了结婚请柬才得知安妮的去向。

下午的阳光,从窗外溜进来,照着西蒙那张悲怆得有些变形的面孔。我很想安慰他,却不知从何说起,只好默默坐在他身旁,握着他的手,陪他一块儿悲怆。这么一直悲怆到黄昏,他蓦然从夕阳中挺身而起:“不行!我得去波士顿找她。”

  “去找她!找她干嘛?”我结实一愣。

  “这是最后的机会,我一定要去争取,不然我会悔恨终生。”

  “别异想天开,人家婚礼都宣布了,哪个女人这时候还会回头?”

  “不试怎么知道?我相信她仍爱我,我有把握劝她回心转意。”

  “波士顿那么大,你没一个地址,上哪儿去找?”

  “请柬上有回邮地址,她肯定就住那。”

  “那是婚礼筹办人的地址,未见得她本人……”

  西蒙哪里听得进去,没等我说完,他已快步出门。

“等一下,”我追出门,“我跟你一块去。”

火车在夕阳最后的灿烂中驶出曼哈顿,不久夜幕四合,越走越悲壮。

  “恕我直言,此行你毫无胜算,趁早回家算了。我们中国有句老话:大丈夫何患无妻?”

  “我早在上帝面前发过誓:今生今世非她不娶,非她不爱。”

“那是你一厢情愿,爱是两个人的事情,……”

  然而西蒙对我的劝说置若罔闻,他一味追忆恋人往日的风采,让疼痛的思绪漫天飞扬。

  “初次见到安妮时,她头戴一圈红色向日葵的花环,简直美伦美焕!……”

世上哪来的红色向日葵?我怀疑他给气糊涂了,他却目光坚定,信誓旦旦。

午夜,火车抵达波士顿。月台上我拉住他的手肘,最后努力一把:“这样吧,我们扔硬币:林肯前进,国会撤退。”

他甩开我干涩地说:“别闹了,再晚就赶不上地铁了。”

地铁气喘吁吁地钻出地面,窗外残月如钩,凄清夺目。坐完这趟地铁,一切都将尘埃落定,所有关于爱的幻想都将破灭。我为西蒙心酸心疼,也恨自己无力改写这场椎心泣血的悲剧。

  西蒙伸手去按门铃,突然手停在半道:“半夜吵醒她,不太好吧?”

“当然不好,不如等她醒来再说。”我心想:拖一时是一时。

那是一幢英格兰式的房子,四周围绕宽大的走廊,门前放两把靠背摇椅。我心里盘算怎么跟西蒙在这两张摇椅上度过动荡不安的晚上,却见他跌跌撞撞下了台阶,“卟嗵”一声跪倒在地,张开双臂仰望夜空喊道:“我亲爱的安妮,祝你一生幸福!幸福一生!”

那首歌怎么唱来着:爱就应该懂得放手,潇洒地挥一挥手,作别生命中的断桥,昨天的浮云已经苍老,衷心为心爱的人祝福……

街灯昏黄,月光破碎。西蒙双手掩面,痛声而哭,泪水从指缝间沥沥流下。我陶出手帕贴在他手背上,企图堵住泪水。然而珠泪滚滚堵不尽,手帕一次次被风吹干,又一次次被泪水浸透。

相识将近二十年,统共见西蒙流过四次泪。前三次都是为了安妮,最后那次为了一个不幸夭折的孩子,时间是三年前,地点是在伊朗北部那座圣光照耀的修道院里。以为他早已心如槁木,然而然而他终究没扛住,坐在轮椅上闷声痛哭。那种男人的眼泪,何其沉重而又绝望,我相信它能够穿透我们的前世今生。

天亮前,擦干泪水,我们悄然离开波士顿。

火车急速南行,越走天色越明亮,待到朝霞满天时,我指给西蒙看:

“太阳又要出来了,生活将一如既往。”

既然生活一如既往,我中午仍去送外卖,下午仍去收银。一个周末不见,五先生如隔三秋,抓住我问寒问暖,十分亲切。陪西蒙奔波一夜,我很是瞌睡,趁晚餐还没正式开张,我抓紧时间闭目养神,以至于丝毫没发觉潘东海进餐馆,直到他走近喊我一声。

  “啊,是你!……你怎么来了?”被惊喜冲昏头脑,我竟张口结舌。

  他二话不说,径直将脸贴过来,隔着柜台吻上了,悠长而又舒畅。我从未这么当众接过吻,窘得满脸通红。五先生过来了:“诗云,反正现在不忙,你可以离开一小时。”

“今天好不容易逮一空子跑出来,可惜路上堵车耽误不少时间,等下我就得赶回去。”潘东海携我走出餐馆,“我的车就停在那边,要不到车里坐坐?”

  一钻进车里,潘东海不客套半句,抓紧时间将舌头攻进我嘴里搅动起来。我哪经得起这个?顿时心跳加剧满脸娇红,双目痴痴迷迷。这无异于火上加油,他将手伸进我的衣内,通体游走……幸亏潘东海是一个怕老婆的主,时间一到,不敢恋战,最后关头掩旗息鼓。

这时,太阳闪着最后的光芒,坠入天的边缘,夕阳燃烧,壮烈殷红。与心爱的男人这么亲密接触一把,我心中波澜起伏,也堪称一个壮烈。

五先生天性敏感,生怕他察觉我内心的壮烈,返回餐馆途中,我整理好了衣衫和头发,尽量显得轻松平静。不料这完全多此一举,他正与一女子卿卿我我,无暇他顾。整个餐厅的气氛十分温馨和谐。五先生将手放在餐桌上,让她的纤指在上面点点划划,嘀嘀咕咕地讲述些什么,听得他一会儿羞羞答答,一会儿扭扭捏捏,万种风情。

看了好一阵儿手相,他们站起身来,我这才看清楚她的容颜,果然比美女还要美女:乌玉般的眼珠,柳叶弯眉,鲜花红唇。五先生殷勤有加地服侍左右,亲自拉开大门护送她出去。我和其他伙计们纷纷避让,就象避开一团一千零一夜里的彩云。

陪着一去几小时,五先生才尽量不露声色地回来。分明想让我们主动问他,但我们都预先商量好,绝不主动问他,看谁扛得过谁。有人暗中统计:半小时内他抿嘴偷笑十几次,一首歌至少被他哼唱七次过门,那原本是印度电影插曲,却被他哼得充满了中东风情。我们知道,他快要扛不住内心的澎湃了。当把过门唱到第九遍,五先生借着查看帐目,首先向我宣布:

“她叫尼娅,约旦人,法国航空公司的空姐。”

法航在对门的喜来登酒店包房给机组人员休息,他们常来餐馆吃饭,一来二去和五先生混成老朋友。“她前阵子抽去跑日本,现在又回来跑老航线。”

打那以后,星期一成了五先生风情万种的好日子。尼娅这天从巴黎飞来。他叫厨房早早备好几款约旦菜,其中一道尼娅最喜欢吃的是烤羊肉配米饭碎果仁再浇上奶酪酱汁。五先生陪着美人一块儿享用,举杯共饮,时而低声软语,时而开怀畅笑,偶尔也还要再看看手相,快乐得一塌糊涂。他甚至连生意也扔下不管,陪她看百老汇歌剧,成双出对深夜才归。

大家普遍看好他俩的关系,认为他们步入教堂的日子不远了。几年后,五先生打着浪迹天涯的幌子,销声匿迹好些年。我曾一度深信他为爱情追往巴黎乃至约旦,找他的尼娅去了。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的猜测完全错误。他跟西蒙的经历大相径庭,情感上却属于同一类型的男人:只把自己认定的女人爱得死不悔改。

倒是暑假快过完时,久违的传教士突然欢天喜地跑来报喜了:

“我和玲玲,下个周末结婚。”

  还没等我从这突如其来的消息中苏醒,他第二个预告又来了:

  “我们准备婚后去俄罗斯传教。”

  “你们去传教?”我以为自己听错,“玲玲不是还在读博士吗?”

  “她不打算读学位了,毕竟传播上帝的旨意更重要。”

我一听就义愤填膺,“放你的狗屁!”粗话差点脱口而出。

从湘西的小村庄奋斗到美国的博士候选人,玲玲所经历的艰苦的求学过程,决非传教士能想像得出来。她出生的村子大山怀抱,只有三户人家,不通电不通公路。那个年代连饭也吃不饱,对女孩而言,上学更是比登天还难实现的梦想。玲玲不肯认命,九岁才争得发蒙的机会。后来她弟弟也到了上学年龄,家里供不起两个孩子,她被迫退学。有一年春天山洪暴发,弟弟连人带书包摔下山崖,玲玲重返学校,满怀对亡弟的哀思发愤读书。读高中时父亲病逝,家里的日子更难了,她姐姐被迫嫁给一傻男人,换来彩礼钱,她才得以继续学业。

  “玲玲读到博士很不容易,你真不该毁了她的前程。”

  传教士做出一脸的无辜:“既然皈依我主,去传教是她自觉自愿的。”

  从小在中国受无神论的教育,我们有几个人会真心相信上帝?传教士显然是一个善于蛊惑人心的家伙,玲玲一时受了爱的蒙蔽。我觉得自己有责任拉她一把。

“明天上午玲玲有空不?我想约她出来谈谈。”

第二天与玲玲见面,我费尽口舌力劝她不要放弃学业:“等博士拿到手,你爱干嘛干嘛。现在半途而废,太可惜了。”

  “以前觉得拿学位最重要,现在我想法完全不同了。哪里最需要上帝的福音,我就应该到哪里去。”怎么学得跟传教士一个腔调?这才没几天呢,传教士就把一个无神论者异化成这样,看来我以前远远低估了他的能力。

  “上帝能当饭吃吗,你还真信呀?”

“信上帝真的很好,我们的灵魂有了寄托,我们的肉身才不至于太沉重。”

我当时深信不疑,她只不过是一时头脑发热而已。事实却是,她跟随传教士去俄罗斯传播上帝的福音,一走就是十几年。

    动物医生原想把婚礼办得轰轰烈烈,传教士不愿花兄长的钱,反对婚事大办,而玲玲也对夫君言听计从。只在教堂里念了几段经文,唱了几首圣歌,兰心蕙质的玲玲,便把自己草草嫁了。婚礼完毕,我和西蒙从教堂步行回家。晚风清凉如水,天边悬着几颗寒星,趁着街头夜深人静,我长长叹息一声。

  “你叹什么?”西蒙问我。

  “我为玲玲婉惜,她真不该放弃学业。”我又叹一声。

“一个人可以没有学业,但不能没有爱情,与真爱相比,放弃学业算什么?”

  “你不懂,你们美国人从小养尊处优,无法理解生活的含辛茹苦。象今夜这样在曼哈顿的街头漫步,在你是再简单不过的一件事,而对于一个从没离开过山村的中国农民来说,这或许是他做梦也不敢想象的奢望。要是不发愤读书,我们怎么可能走出穷困,摆脱世世代代重复的命运?玲玲放弃了学业,如何掌握自己的未来?”

  “未来的一切都掌握在上帝手中。她信了上帝,何愁未来?天上的飞鸟,路边的野花,无一不被仁慈的上帝所眷顾,何况我们人呢?”

  我仰天一笑,脸上不无嘲弄:“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要掌握未来,全靠我们自己。”

  他停下来凝视我,目光深情必露:“诗云,你听我说,上帝这样爱我们,请别拒绝信仰。爱诞生于信仰,一个美丽的人生也诞生于信仰。”  

  “我压根就不相信上帝的存在……”

  他一听急了,抢着说服我:“上帝的存在是不言而喻的,他离得如此之近,我们无时无刻不感到他的存在。不信?你祷告试试看,你求上帝到你心间来,我保证你将如愿以偿。”

在我看来,热衷宗教是心智不全的表现。美国人生活富足,饱食终日无所用心,所以抬出一个荒诞的上帝来解闷。不过这话我讲不得,它不但否定了美国人民,还全盘否定了上帝。西蒙对上帝那是何等的热爱,我再较真下去,必然伤害他的感情。于是,我跟他虚与委蛇:“把一个无神论者改造成上帝的信徒,非一朝一夕之功。我这人思想很是顽固,你得准备八年抗战哟。”

  “八年抗战?”他搞不清此话的出处。

  “二战时期,日本入侵中国,为抗击侵略者,中国人民打了八年仗,时间漫长而又艰苦。”

他用劲作一个挺胸直背,口气坚定:“我有信心,打赢这场战争。”

然而,十几年过去了,无奈我对上帝毫无悟性,始终走不进那扇门。不信上帝的人,据说安妮也算一个。想想真替西蒙不平,他这么一个虔诚的人,偏偏遇上两个顽固不化的女人。不过,安妮后来在日本京都削发为尼,信仰的虽不是西方的上帝,但毕竟脱离了滚滚红尘。只有我,至今仍找不到自己的慧根。

  那天上午玲玲来电话,说是已办好退学手续,过几天飞莫斯科。

  “这么快呀?这样吧,明天我请你们吃顿饭。”

  “诗云,你的心意我领下,只是别破费了,你也才刚刚脱贫。”

“我也请不起餐馆,就在西蒙的公寓里做几个家乡菜吧。”

  我请西蒙和威廉作陪,他们二人都做出大喜过望状。  

  “太好了!我早就想吃正宗的中国饭菜。”西蒙拍手跃雀,“我姐姐过两天从开罗回来,她也喜欢吃中国菜,你可以改在星期四吗?”

  “好啊,正好为她接风,那就星期四晚上吧。”

  “晚上怕不行,她得赶下午的火车,去纽约上州见男朋友。你看中午好吗?”

我点头,心想这样更好,不耽误我晚上打工。

星期四那天,我起了一个大早,直奔中国城,因为要正宗,非在那儿备菜配料不可。等我买菜回来,赶上西蒙正要去机场,他忙接过我手中的大包小包:“难怪不见你的人,原来采购去了。准备给我们做什么好吃的?”

  “天机不可泄露。”我故弄玄虚。

“看来今天中午我们要大饱口福了。”他咂咂嘴很馋样子。

  西蒙出门前,我忍不住问他:“你姐姐晓得我么?”

“你的名字,在我们家如雷灌耳,连我父母都知道,何况我姐姐。你排除万难只身一人来美国求学,我们都被你的勇气所感动。我相信你会与我姐姐一见如故,你俩年龄相同价值观念相同,肯定谈得来。”

我听了也就一笑,并不拿这话当真。除了年龄,我与他姐姐哪有什么共同之处?她生在美国,从小周游世界,见多识广;而我十七岁考上大学去省城前,只坐过县城里的小火车。

西蒙接姐姐到家时,我正在破一条活鱼,她不顾鱼腥水花,朝我张开双臂:

“亲爱的诗云,认识你真高兴,常听西蒙提起你。”

我慌忙扔下手中垂死挣扎的鱼,迎接她那个亲切的拥抱:

“亲爱的莫妮卡,我早就盼望与你见面。终于等来这一天,太高兴了。”

她身材高挑,栗色披肩长发,脸比西蒙瘦,不过这并不妨碍她给人留下随和亲切的印象。

西蒙却立在水池边,眉头紧锁,替那条濒死的鱼很是发愁:

“可怜的鱼!它将被我们吃掉吗?”

他平时酷爱吃鱼,吃起来从不嘴软,此刻为什么悲天怜鱼呢?据潘东海说,这种现象在老美中普遍存在。“老美的超市通常只卖鱼排,无头无尾无骨,这样不容易联想到一个鲜活的生命,吃起来心安理得。你让他亲眼见一条活鱼被宰得鲜血淋淋,他当然接受不了。”

  鱼还没同情完,西蒙又在那大惊小怪:“水池里什么东西?”

  “乌贼呀。”

  “怎么到处都是眼睛?”他口气很是惊慌。

“难道乌贼不该长眼睛吗?”我倒是纳闷了。

    可想而知,这顿饭结局惨败。除玲玲开怀大快朵颐,其余人嘴上说得好听,却不大动刀叉。当我把那盘卤菜端上桌时,那一张张虚假的笑容顿时僵住,连好听的话也说不出来了。我求助地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只有莫妮卡于心不忍,迟疑地叉起一小块卤猪肚,艰难地吞咽了下去。我别开眼光,生怕她坚持不住,呕吐出来。西蒙的表现最不绅士,东问西问,拿着刀叉举棋不定,到头来几乎一口也没吃。

后来遇上西蒙心急火撩时,他急我不急,一边重兵把守,一边我大声喝道,“本女士有令:不吞下猪口条者,一律禁止入内,如有违抗,格杀勿论。”逼得他跪在床上作揖求饶。我仰天狂笑,算是报了当年的一箭之仇。

  饭后闲聊,威廉问莫妮卡:“上次听你说,学校完事后,打算沿尼罗河跑几个地方,九月底才返回美国,干嘛取消这么好的旅行计划?”

  “还不是安妮的请柬,我提早回来参加她的婚礼。”她笑了笑,“我跟她一直交情不错。”

闻言,西蒙低下头黯然伤神。

莫妮卡走上前,摇了摇他的肩膀:“男子汉得挺住,一切都会过去的。” 

西蒙听从姐姐的建议,决定添置一套上好的西装,在婚礼上惊艳四方。莫妮卡陪他跑了一下午的西装店,拖到天黑才坐火车去纽约上州。

  夜里我打工回来,见西蒙穿一身新衣,规规矩矩坐在沙发上。

“怎么样,我穿着精神吗?”他起身在灯下学模特儿,来回走猫步。

  “嗯,不错,果然风度翩翩。”我点头称赞,“这套西装不便宜吧?”

  “赶上我一个月的工资了。”

  “你把薪水都买了西装,这个月的日子怎么过?”他的经济状况,我也略知一二,银行里几乎没存款,月月花得精光。

  “别担心,我付的不是现金,是信用卡。”

“什么是信用卡?”我头回听说这玩意。

他想了想,解说道:“信用卡就是……”

突然响起一阵咚咚的敲门声,以为是威廉忘记带钥匙,开门一看,却是莫妮卡。她跄跄踉踉跌进门来,西蒙慌忙上前接住,扶她坐到沙发上。

  “你不是,……怎么又回来了?文森不在吗?”

她默不作声,脸色黯若死灰,双手扪在胸前发抖。我和西蒙在一旁呆呆的,很是不知所措,幸好电话铃响了,西蒙接起听两声,递给莫妮卡:“是文森,他人在楼下。”

只听得文森在电话那头喋喋不休,莫妮卡紧咬下嘴唇,一声不吭。末了才开口:“文森,什么也别说了。爱离不开诚信与自律,出了这种事,很抱歉,我实在不得不与你分手。感谢你曾经那么爱我,为我认真付出,与你相爱的时光十分美好,我永远……”她再说不下去了,电话一撂,一头栽进沙发放声痛哭。

  她和文森是大学校园里缔造的情侣,相恋十载,毁于一旦。后来我常用此事告诫周围的女性朋友:哪只猫儿不偷腥?别没事找事玩什么突然袭击。你只想给对方一个意外的惊喜,其结果往往是惊喜没有,却意外将他与另一个女人堵在床上。这样一来,大家都没有退路了。

莫妮卡笃信上帝。上帝怎么说,她就怎么做。上帝反对婚前从事性行为,她就对文森实行身体封锁。轰轰烈烈一场热恋,十个春秋过去,宽衣解带的事竟然一次也没发生。想那文森,好歹也是一个血肉的男人,他又不信莫妮卡这个教,背后没上帝撑腰,十年光阴如何忍得?

稍后,文森又来电话,莫妮卡不肯接,只好由西蒙代劳。那个走投无路的男人向上帝发誓,向全世界人民保证,他是头回干这种坏事:“我深知罪该万死,但请她念我初犯,给我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我非常爱她,我决不能失去她,我要与她共度一生,求你千万帮我劝劝你姐姐。”

  文森和那个丰乳肥臀的女人在床上勾当的样子,十有八九极端的丑陋不堪,致使莫妮卡深受刺激和伤害。尽管文森一再声称自己是初犯,她仍然拒绝重归于好:“爱情需要尊严,那种场面哪怕只出现一次,也会把我们的尊严戕杀殆尽。”

莫妮卡是上帝用水做成的女人,对于不正当的床事,一贯深恶痛绝。不过那年看在一个小生命的份上,她对我和西蒙网开一面。妥协是由于排山倒海的爱,面对美丽蔚蓝的加勒比大海,我们彼此深深感动,不禁抱在一起泪流成河。

西蒙姐弟二人同时“痛失吾爱”,对于他们来说,那是一个糟糕透顶的秋天。

   事发之后,威廉关切地问西蒙:“你姐姐今后怎么打算?”

  “她原想在纽约上州找份工作,离文森近,现在没必要再去那了。我劝她索性留在纽约城。她打算先去华盛顿,在我父母那过度一阵子,等我帮她租好房子再过来。”

  “我看不如我搬去学校住,省得你劳神找房子。”

“要是这样,那再好不过。威廉,你如此帮忙,真叫我感激不尽。”

  接下来的周末,太阳照常从东边升起,却是一个不寻常日子,安妮那天大婚。早上西蒙穿着那身价值一个月工资的崭新西装,面带微笑,搭火车前往波士顿参加婚礼。去时神情还算镇定,晚上回来就不行了,窝在沙发里发怔,一脸的悲悲切切。

    我挨他坐下:“莫妮卡呢,没跟你一起回来?”

  他惘然老半天,才想起答我的话:“她有事在波士顿再待一天。”

“天不早了,洗洗睡吧。”

  “去他妈的红头发男人!”他倏然一声怒吼,挥起拳头朝空中痛击。

  纽约这地方汇集了地球上各种民族各色人种,人们的头发当然也色彩各异,把这个大都市装点得景象纷呈。不过,红头发倒也并不多见。

“红头发?哪个红头发?”我严重不解。

  婚礼上那个头发通红的新郎,西蒙总觉得面熟。直到新娘新郎交换戒指时才想起来,在第凡内珠宝店见过他。那天下午,西蒙携安妮到那挑选结婚戒指,与红头发男人及其未婚妻不期而遇。都是来买结婚戒指的,有些共同语言,于是四个人攀谈起来,还顺道一起喝了杯咖啡。

“谈的都是与戒指相关的话题,时间不长,就十几分钟吧。”

  短短的交谈,竟让安妮移情别恋,毅然斩断十几年的情丝。这一切究竟怎么发生的?西蒙很是不明白,思前想后,只能归结出一条:“无非他头发通红。”

他们意外夭折的爱情令我百感交集,联想自己亦觉得悲哀。所谓海誓山盟,所谓地久天长,竟然如此不堪一击。这天地间,难道真没有一份值得信赖的情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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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绿一 回复 悄悄话 好妹妹,等的太久了。新年快乐!
people123 回复 悄悄话 挺真实。S这种人就是色狼一个,我们行话叫泡良,希望莫男戳穿他。不过这么猴急的,看来就是处男啦...中国人大概有,美国嘛,太脱离现实了。
JJMMNJ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莫男的评论: 爱上一个人,可以发生在瞬间,忘却一个人,却要痛彻一生...[好经典!...难舍难弃的痛。]
莫男 回复 悄悄话 回复牛子的评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去。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爱上一个人,可以发生在瞬间,忘却一个人,却要痛彻一生。S一时忘不了旧情,又对J萌生爱意,这虽不符合一对一的爱情理想,我认为倒也符合人性。
莫男 回复 悄悄话 回复JJMMNJ的评论: 等忙过这段,我会用心上贴,回报你的痴痴。
莫男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我不爱背单词的评论: 莫男真是罪过,害得妹妹如此痛苦。最近因为家里事故不断,工作也多,焦头烂额,所以等新年过后才有时间上新贴。我在“道一个歉,听一首歌”一文中说了,妹妹可能没见着。感谢支持!
莫男 回复 悄悄话 回复ks的评论:读我小说的女士居多,很高兴有你这种帅哥读者。
莫男 回复 悄悄话 回复JJMMNJ的评论: 谢谢理解!
牛子 回复 悄悄话 莫男,偶尔的机会,看到你的连载,文笔流畅,故事情节真实性强,一口气读到最后(8-1)。只是突然冒出了S对安妮的执著感情,似乎有损于S与“我”之间的那些美好的过去,对此有些失望。期待你的续篇!
JJMMNJ 回复 悄悄话 我还在痴痴地、痴痴地等待着......
我不爱背单词 回复 悄悄话 再不更新,我就死给你看!!!!天天等,天天盼!还没有8.2
ks 回复 悄悄话 期待下文

JJMMNJ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莫男的评论:的确是这样。我理解。
莫男 回复 悄悄话 回复天天天天天的评论:这两天忙着吃火鸡,抱歉没及时回复。我觉得当时S对J的爱还在初级阶段,那次不成功的性行为应该算偶发事件。在感情和性的方面,其实人的本质更趋向于率性而为,只不过平时被制约,轻易动弹不得。
天天天天天 回复 悄悄话 我还是觉得S的变化有点怪,他即然对安妮那样执着,又怎会对其他女子那麽动情呢?要是女主角让他无法抗拒,他又怎会在新人面前流露那种情绪呢?我不知我的感觉对不对,要是一个男人可以在另一个女人面前毫无保留的诉说他另一个心爱的人,那他恐怕不是很爱她吧~~~~
莫男 回复 悄悄话 回复黎盈的评论:盈盈辛苦了,我一月中旬先到北京上海,再去香港过年。幸福啊!
黎盈 回复 悄悄话 改的好,至少他有些感觉了。我昨晚刚从瑞士回来先匆匆看了一遍,今天才又好好的再看了一遍,你改得还挺快啊!辛苦了!
我下月14号去香港。在谈。
莫男 回复 悄悄话 回复天天天天天的评论: 天妹妹和兰妹妹,我把8-1改了改,你们看看行不行,不行我再改。也非常欢迎其他看客们发表意见。
莫男 回复 悄悄话 回复黎盈的评论:盈盈不是客气吧?没关系,我这人最喜欢听意见,听了好改正。今天被老板抓去开了一天会,讨论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烦透顶,但谁叫我要挣他的面包呢?今晚得挤时间,交代一下半途而废的问题,不然人人都不瞒意。从明晚起,感恩节的party就开始打响了,火鸡一直要吃到周末。
黎盈 回复 悄悄话 同意以上大家的观点,但主体写的还是让人看得很过瘾的。谢谢了。
莫男 回复 悄悄话 回复lanchan的评论:兰妹妹,刚发现贴错了稿子,换过来了。不过这半途而废的问题,这稿中也没交待。
xxwyyj 回复 悄悄话 中国人叫lan,在美国不知道怎么说
莫男 回复 悄悄话 回复claire2007的评论:妹妹等苦了,但愿不让你失望。
莫男 回复 悄悄话 回复天天天天天的评论:我会写篇文章解释半途而废的事。至于R吗,怎么写他很让我伤脑筋。
莫男 回复 悄悄话 回复lanchan的评论:兰妹妹问得好,我会写篇东西解释你的疑问。
claire2007 回复 悄悄话 整一周都在找你的新作,終于貼出了,安心。
天天天天天 回复 悄悄话 為甚麼s半途而廢,他怎麼第二天像沒事人似的,照說這第一次纏綿後,總會有下一次啊?
另我有點胡塗了,這R是誰啊?我咋完全沒印象了呢?
lanchan 回复 悄悄话 莫男,事后S对他的“半途而废”的心理和行为没有只言片语的交代,裹上皮囊转身就去顾及挽救他的初恋,,,“我”也没事儿人儿似的跟着忙活,,,
怀疑S以至于“我”的性观念。。。
这里是不是少了点心理过程的描述?
莫男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桃叶的评论:妹妹请坐,慢慢看。
桃叶 回复 悄悄话 了不得,我坐上了沙发!

谢谢莫兰无私的写作奉献,让我们看得乐开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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