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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某些基督徒热衷于和犯罪分子看齐 zt

(2007-08-27 03:25:47) 下一个
本文由 常常 在 2007-8-5 11:41 发表于: .美国


一提到圣经里杀婴不人道,就有基督徒跳出来说现代社会还有人喝婴儿汤胎盘汤,一说到圣经里有吃人肉,也马上有基督徒跳出来说饥荒时代也有吃人现象。

应该说,从过去到现在,吃人这种罪恶一直没有断绝过。杀婴现象今天仍然存在,比如八月二日新闻里就有一个《丈夫逼妻掐死亲生女儿 外婆帮忙煮尸灭迹》的报道:

http://www..com/newspage/2007/08/02/129312.shtml

但是,现代社会的杀婴吃人现象是和社会公德格格不入的,是受唾弃和谴责的,是受各国政府和司法机关作为严重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的。从报道里也可以知道,杀人者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当某些基督徒把现代社会里杀婴吃人现象和圣经里的杀婴吃人记录相提并论的时候,有意掩盖了圣经里的杀婴是基督教信仰所提倡的,而现代社会的杀人杀婴是现代社会公德所谴责和受政法制裁的这种区别。当某些基督徒每次将这两者相提并论的时候,就实际上将基督徒的道德标准降低到犯罪分子的程度了。

某些基督徒为什么要做这样的混淆?我认为是基督徒是在为犯罪寻找借口,也就是说,既然现代社会还有杀婴吃人肉这种先例,基督徒还有什么不敢去做?只要犯了罪之后“因信”,就可以“称义”,就心安理得了。

[ 本帖最后由 常常 于 2007-8-5 00: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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