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洁的婚姻 蒙福的家庭

你们各人都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妻子也当敬重她的丈夫。-弗 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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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基督教信仰的根据与理念是什么?

(2011-08-06 07:19:55) 下一个

陈爱光牧师/正道福音神学院系统神学副教授

一、基督教人观

基督教伦理最基本的经文,创世记1:26-27:「神说、我们要照著我们的形像、按著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在六日创造天地、万物之后造人,乃是照祂的形像造人。因著这里所教导的,我们知道基督教对人的看法,对神、人,神与人,人与人的关系。

A.人是神特意的创造

人是神所创造的,“神是创造主,我们是被造的”,在我们的伦理观里,就是我们是按祂的心意去活,人不但是神的创造且是神特意的创造,人的被造与其它被造物不同。创世记第一章很有次序的记载其它创造物,但提到人时有不同方式的记载。人是神精心的设计,神对人有其心意与目标,人有神的形像。第二章又一次对人的被造更清楚说明。

B.人有永恒性

人有永恒性,可从三方面来看︰

人有永恒的认知︰人是世界上唯一的生物知道有永恒这回事,人会想到将来,会想到永恒的事。

人的存在永恒不灭︰圣经告诉我们,物质身体死亡之后,不是一了百了,是有一个永恒不灭的生命,这个生命将存到永远。信主的人将永远与神同在,不信主的将永远与神隔绝。

人的行为有永恒的后果︰我们现在所做的事,会影响今生且永远。这一点与生命伦理有很重要的关系。

C.人有物质与非物质的部份

在哲学界或神学界对人有一元论与二元论之争,就是说人是一种本质还是两种的本质。哲学界的争论,一元论者大都相信人只有一种本质,又称唯物论。二元论相信人有二种本质,物质与非物质的东西,就是身体与灵魂的部份,这两个部份在某一个程度上是可以分开的。基督教,赞同二元论,相信人有物质与非物质的部份,就是身体与灵魂。在基督教的圈子里又有二分论与三分论,二分论认为人有灵魂与身体,三分论则认为人有灵、魂、体三部份。圣经清楚教导人有物质与非物质的部份。但这与古希腊信仰完全不同,他们认为非物质的部份是高等的,物质的部份是低劣,因此身体是恶的。基督教的信仰是全人救赎的观念(包括身体与灵魂),就是神看我们是一个整全的人,祂的拯救也是全人的拯救,包括非物质与物质的部份。圣经中形容非物质部份的一些名词(太22:37; 可12:30; 路10:27; 申6:5),可说是一般称为灵魂不同方面︰心、良知、心意、意志。

D.人有神的形像

人的被造是按著神的形像,到底神的形象是甚么?包含甚么?圣经并没有很清楚的说明。有不同的神学理论,归纳起来,下面几点可能跟神的形像有关︰

1.人是神在地上的代表︰从创世记,神说,照著我们的形像、按著我们的样式造人之后,马上提到要他们管理。神是创造主,是世界的主人,却把世界的管理权给了人类,人是代表神在地上作管理,有些神学家认为,这就是神的形像,但我认为并不完全,这只是一个层面,如同国家的钱币,背后有国家王帝或总统,是一个代表。因为人是永恒的神之代表,所以当人做一些决定时,就有永恒的后果。

2.人有与神相交的能力︰人有神的形像也意味著,人有与神相交的能力,人的被造乃是要与神有关系,这关系一直存到永远,这也是神造人的目的。

3.人有位格(personhood)︰personhood,在基督教的人观是很重要的,person这个字中文翻译为“人”,其实圣经中除了人之外,“天使”,“神”,也是person,中文基督教神学家翻译为「位格」。人有神的形像,从这个角度来说,神把位格赋予我们,所以我们是 person。位格具备的有︰a.道德性,所谓道德性,就是人有自由决定事情的能力,这个决定是有后果,人需要负道德的责任。b.理性、情感、意志。c. 创造性(originality),这个跟自由意志与道德性有关系,就是说人可以不需要被环境或外在的因素,令到我们一定要做一些的事情。我们有权决定做一些的行为,而这个行为不是百分之百被环境所控制的。有句话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有时候用这句话,只是一个借口,环境逼我作这个决定,真的吗?你真的没有一点选择吗?作为一个有位格的个体,我们并不是只凭天然本性做事情,我们有思考作决定,知道甚么是对、甚么是错。d.自我知觉(self- consciousness),对自己的认知,人可以从自己退出来看自己,把自己客观化,对自己所做的事有评估。e.宇宙中基要的存在(fundamental reality),因为有位格,宇宙中一些基要存在才变得有meaning意义。例如,“字”写在纸上只是一堆墨,只有有位格的个体,才有能给它赋与意义。f.尊严,一个有位格的个体是有尊严的,人有一个内蕴(intrinsic)的价值,不在乎他的外观,也不在乎他的功能用处。

二、人观与生命伦理

在思考生命伦理问题,需要两方面的思考。价值问题︰原则性,甚么是好、不好,对与不对,是否圣经所教导。事实问题:在实际的应用上所面对的问题,这需要考虑各方面的证据、数据及资料。

A.价值问题

根据圣经的基础,基督教的人观应用在生命伦理上。1.人有永恒的价值,这个价值在今生也存到永远。2.人有内蕴(intrinsic)的价值,与功能无关,人的价值是因为我是一个人,不论你长的美或丑,聪明或不聪明,走的快或腿有问题,都有一样的价值,不在于我们的功能,而是内蕴(intrinsic)。这一点在生命伦理上很重要,决定一个人该不该活,该不该死,不是因为他对社会有没有功能,对社会有没有贡献。3.超越一切非位格性被造物(non-person),人的价值是超过一切的被造物,任何的钱财、物质。4.生命的神圣(sanctity of life)重于生活的质量(quality of living),现在很多生命的伦理与价值观的改变,因为人慢慢把生活的质量远超过生命的神圣,所以当生活质量不好时,就觉得生命该结束,这一点违背基督教的信仰。

B.应用︰事实问题

在提到实际应用问题时,需要多方面的考量,我不一定都有答案。例如︰1.有关胚胎的伦理问题,胚胎是不是人?以什么标准来界定?赞成堕胎的人,有很多的理由,大都是跟生活质量或方便有关。但如果胚胎是人,这些理由都不足以杀人。这用甚么来界定,人有物质与非物质的部份,胚胎不只是物质的问题而已,还有非物质的问题。有些人认为胚胎没有脑、不会思想、不是人。但脑只是物质的部份而矣。2.有关人工生殖的伦理问题,非用性交生殖的是不是人?以前有人会问试管婴孩是不是人,当然今天我们知道,人工生殖是人。那复制人是不是人?这比较争议性,因为复制人不是一个卵子与精子的结合。人工介入生殖过程到什么地步才算侵略人性的尊严?才算侵犯了神的主权?这个界线不是很容易界定出来。我们需要回到圣经基础,圣经是怎么教导的,我们才不会play God。3.有关死亡的问题,植物人是不是人?当脑不在动时,他还算人么?植物人与胚胎有一些共同点,当脑死时还算人吗?是否如胚胎脑部还未发展时一样?当我们决定把管子拔掉时,是结束生命,还是结束死亡过程?当管子继续时,我们是延长生命还是延长死亡过程?我们看人的价值在哪里里?要从神的眼光来看。人是神创造的,圣经告诉我们,人的被造不只是在世上一个工具。不错,我们的责任乃是被神使用的,我们每个人都谦卑被神使用,但圣经也告诉我们,人也是神所爱的对象,神看每一个人都是有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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