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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话2013年09月3日

(2013-09-09 05:19:58) 下一个

星期二 小雨
      8月31日晚9时49分,广州市公安局在官方微博上发布了一条微博,称:谣言必须打,打击须依法,严防扩大化。散布谣言的客观后果要足以引起群众恐慌,干 扰了国家机关以及其他单位的正常工作,扰乱了社会秩序,才能适用治安处罚法,而一些歪曲历史事实的谣言,不是现实的,没有扰乱公共秩序。子产不毁乡校。打 击造谣要防扩大化,若人人噤若寒蝉,道路以目,显然是噩梦。
      该博文的作者是广州公安局公共关系处副处长张胜春。博文中“子产不毁乡校”是著名的典故。午睡起床后,我查找到这一典故的相关资料。
      子产(?~公元前522), 姓公孙,名侨,字子产,春秋时期郑国(今河南新郑)人,春秋时著名的政治家和思想家。
      子产不毁乡校,出自《左传·襄公三十一年》。故事讲的是,古代郑国人到乡校休闲聚会,议论执政者施政措施的好坏。郑国大夫然明对子产说,“把乡校毁了,怎 么样”?子产说,“为什么会掉?人们干完活来到这里聚一下,议论一下施政措施的好坏。他们喜欢的,我们就推行;他们讨厌的,我们就改正。这是我们的老 师”。子产还说,“制止议论很容易,然而那样做就像堵塞河流一样,河水大决口造成损害,伤害的人必然很多。我是挽救不了的。不如开个小口导流,不如我们听 取这些议论之后,把他当作治病的良药”。
      子产的确是悟透了治国与治民的个中奥秘,明白众怒难犯的道理。后世治国者多有借鉴于此的。然而,今人费解的是,始终有为数不少的治国者因维护表层的秩序与威福,而屡犯此忌,结果是于民国不利,于己也未有长远之利。
      张胜春博文中的用典显然是有所指。他的这条微博发出之后在两个小时之内转发量过万。这条微博在9月1日零点左右被删除。
      9月2日早间,南方报系媒体人谭人玮在其新浪微博上透露:近日在广州公安局新浪官方微博上发出质疑中国网络"净化"行动博文的作者--广州公安局公共关系处副处长张胜春遭停职检查,此前账号管理权已被移交他人。
    老殷:两千五百多年前子产不毁乡校,两千五百多年后的今天,倡导子产不毁乡校,却被停职检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不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9月2 日也解释“子产不毁乡校”的出处和意思,广东省政法委的官方微博9月2日也转发了广东高法解释“子产不毁乡校”的微博,被外界认为是在暗中支持广州公安的 相关微博。

 

附 原文:
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然明谓子产曰:“毁乡校,何如?”子 产曰;“何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 遽止?然犹防川也: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然明曰:“蔑也今而后知吾子之信可事也。小人实不才。若果行此, 其郑国实赖之,岂唯二三臣?”
仲尼闻是语也,曰:“以是观之,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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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法委官方微博转发广东高法微博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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