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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糖糖引发的艳遇

(2009-02-13 11:25:57) 下一个


我是前年认识这位仁兄的。现在一想起他我的心里就很痛,然后两眼发黑。所以姑且叫他小黑吧。

我认识小黑的时候,还不知道他已经有老年痴呆症的趋势了。那是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一个人在路上孤单地行走。忽然看见一个人从黑暗中窜出来,被一帮漂亮的小姑娘们追打。那时候的小黑,做抱头鼠窜状,非常狼狈。他跑到我身边的垃圾桶,躲了起来,对我“嘘”了一声,叫我不要出声。我只好尴尬地干咳两声,堆出一个假笑。没有料到,我马上就要大祸临头了。

不一会儿,那帮小姑娘追了过来。我才弄明白,原来淘气的小黑偷了人家的一块糖糖。但是一把年纪的小黑干嘛去偷人家的糖糖呀?

后来我才明白,这就是早期老年痴呆症的征兆。因为小黑经历了四十不惑又再惑的奇离阶段,所以童年的记忆对他特别清晰。他变得每天非要吃糖糖,如果别人不给他,他就吵着要。那天他正好很想吃糖糖了,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抢了人家小姑娘们的糖糖,就此变成了人人追打的过街老鼠。

话说小姑娘们追过来了,有人问我“你见到一个很象落水狗的男人吗?”说实话,小黑一点也不象落水狗。所以我回答说“没啊”。话音刚落,其中的一个小姑娘说“他就躲在你后面,你居然袒护落水狗。是抢糖糖的同谋!”我那时候象白纸一样的天真,傻傻地呆在那里。唯一的选择就是和小黑落荒而逃。那时候,我穿了一件很好看的花衣裳。和小黑气喘吁吁跑走的时候,我心里暗暗叫苦,可惜了我辛辛苦苦做的花衣裳啊。一盆脏水泼得我让我变得很难看。

跑着跑着,小姑娘们终于没有追过来了。小黑喜滋滋地啃着他的糖糖,让我不自觉有点怜惜。一把年纪的人了,唉。

然后我在小黑的口袋里发现了一张字条,说他要追求自己的生活不再为别人活着云云。可怜的小黑,太糊涂了。写了字条就揣进口袋,还以为自己的壮志凌云被别人欣赏了。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会在垃圾桶附近看见小黑。他是个衣服肮脏、头发蓬松的流浪汉。每天嘴里絮絮叨叨的就是“平平淡淡才是真”。没有人在乎他,他也不在乎别人。每天慢慢地推着他所谓的装满家当的小车,其实就是一些别人扔掉的易拉罐和抽剩的烟头。他过马路的时候,汽车和行人都给他让道。小黑很得意,觉得他找到了最高尊严。其实是因为他太臭了,三个月都没有洗过澡。

有个习惯小黑一直没改,就是每天在垃圾桶里找糖糖吃。我看到他心急如焚的样子,就偷偷地放块糖糖到桶里去。小黑欢天喜地地找的糖糖的样子,让我很欣慰。小黑以为他不知道别人,别人也不知道他。以为他死了没人为他悲痛。他不知道没有看到他字条的家人在苦苦寻找他。他不知道还有一个我给他送糖糖吃。他不知道,他已经慢慢地、无法抗拒地走向老年痴呆。

那是个漫天大雪的日子。我在垃圾桶前又看到了小黑。小黑好象刚洗过脸,容貌比较清晰。我凑近一看,比我想象的要帅嘛。小黑已经不认识我了,见我盯着他看,就从口袋里掏出一副墨镜,戴在脸上装模作样地表示他很酷。其实他傻乎乎站在那里傻笑的样子已经被我看到了。我问小黑“你要吃糖糖嘛?”小黑面无表情地说“平平淡淡才是真。平平淡淡才是真。”

欧卖糕的。小黑连糖糖都忘记了,他已经彻底的老年痴呆。

我的心很痛。

天空阴暗,雪花飞舞,冷风吹拂着我的头发。一滴泪水从我的眼角滴落,转眼就结成了冰。小黑欢天喜地地叫着“糖糖!糖糖!这是我的糖糖!”原来,小黑每天在垃圾桶里扒拉扒拉要寻找的,不是糖糖,而是我的眼泪。可我的眼泪,是咸的,虽然有着淡淡的甜味。

小黑仍然在大雪中的垃圾桶前面又叫又跳。

我转身默默地离开,留给他一个孤单的背影。但是我估计他记不住。

从此再没见过小黑。

现在又下雪了。看着天空中漫漫飞扬的雪花,我想起了小黑。

小黑,你好吗?

你还要吃糖糖吗?一把年纪了,就算没有糖糖吃也别怕,更不要去抢别人的糖糖。如果一帮小姑娘再追过来,你老胳膊老腿的再也跑不动,只有挨打的份了。

小黑,你好吗?

你还是回家吧,至少家里有暖气和洗澡水。反正你壮志凌云的字条被你揣在口袋里,没有人知道你为什么离开,为什么回来。

小黑,你好吗?

你的老年痴呆好了点没有?你知不知道,能够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死去,而不是趴在垃圾桶前面才是做人最大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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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ZT 黑方块海西的旧帖。我这个上面帖子用滴~


我呆呆坐在办公室桌子前面,几个小时一动也不动看着毫无变化的计算屏,就和一个木偶一样,已经有好几天。看起来我似乎有幸早日得了老年痴呆症,其实我的大脑就像一个高速旋转的原子一样,忙个不停。

都说四十不惑。十年前,那年我四十,真不惑了。无忧无虑,一个目的,就是赚钱。没想到现在五十多了,又开始思考了。应了一句老话,真是四十不惑,五十再惑。

这么多年,我看透了人生。分离之痛,再聚之喜,没完没了。太多的欢喜悲痛,我终于理解了平平淡淡才是真。

终于有一天,我决定结束了我的老年痴呆症,开始行动了。家里留下一个纸条,我要追求自己的生活,不再为别人活着。找个一个很结实的垃圾口袋,带上几件衣服。我走了。

一直是我期望的,我是个流浪汉了。我衣服肮脏,头发蓬松,没人管我。走在路上,也没人在乎我。我慢慢推着装满的家当小车,无所畏惧穿过马路,走过街道,不管汽车还是人,他们都向我让路。

有一次,警察把我抓一个地方。听着他们大声喊叫,我木着,一点毫无反应的看着他,有一种幻觉,似乎他在说:一个外国人,毫无利己的动机,把流浪汉事业当作他自己的事业,这是什么精神?这是国际主义的精神,这是共产主义的精神。

我找到了最高尊严。我从不乞讨,我在垃圾里找食物,不会因吃好或没吃而有感情变化。我不担心老板和客户的不满,不用每天琢磨他们需求,我不会再为别人活着。

我找到了平平淡淡。没人知道我,我也不知道任何人。我存在,我又不存在。我死了,没人为我悲痛。我也不会为任何人悲痛。

平平淡淡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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