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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那是造孽不是共業!

(2007-02-03 20:48:37) 下一个
蘇貞昌的胡說八道真是狗屁不通,明明是現在幾個首長的特別費出了貪瀆問題,關歷史什麼事?關全民什麼事?什麼叫歷史留給國家與人民的共業?根本是火燒到了蘇貞昌台北縣長的特別費,那個新聞局長又說謊,愈描愈黑,才親自跳出來劃防火線,想以歷史共業的鬼扯蛋,暗示檢察官適可而止,其屬下的法務部與主計處也察顏觀色、曲意承歡,說什麼是在舊時代不完備的制度上,衍生新的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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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那是造孽不是共業!

行政院長蘇貞昌為了幫自已解套,29日上午對於特別費與國務機要費的偵辦中案件,居然發表不當言論,認為是「歷史留給國家與人民的共業」,要解決歷史留下的共業,不能清算鬥爭,不能惡意株連,而是要以智慧,由行政、立法與司法三院通力合作,勇敢地走出歷史,跨越過去面對未來。

蘇貞昌的胡說八道真是狗屁不通,明明是現在幾個首長的特別費出了貪瀆問題,關歷史什麼事?關全民什麼事?什麼叫歷史留給國家與人民的共業?根本是火燒到了蘇貞昌台北縣長的特別費,那個新聞局長又說謊,愈描愈黑,才親自跳出來劃防火線,想以歷史共業的鬼扯蛋,暗示檢察官適可而止,其屬下的法務部與主計處也察顏觀色、曲意承歡,說什麼是在舊時代不完備的制度上,衍生新的爭端。還故意誇大其詞,說支領特別費的對象總數高達六千五百人,如再將卸任者幕僚計算在內,人數則有數萬人之多,而首長平日專注於公務,特別費報支多交由機要幕僚循例辦理,形成慣例,也是不爭的事實,因此國務機要費也好、特別費也好,因為當初制度設計的背景與需要,以及相沿成的慣例,如今竟因時代的更迭,而出現意外的陷阱,這顯然是歷史留給國家與人民的共業。把全國六千五百名首長全部抹黑,以為幾個不肖首長開脫罪名!蘇貞昌甚至露骨地說,因為這種歷史演變帶來的不同評價,不應該由任何個人去承受,希望主計處和法務部的報告能有正面功能,開啟政府大步改革契機。這分明是赤裸裸地干涉司法!

主計長許璋瑤報告指出,長久以來,慣例上都將國務機要部分經費視同特別費處理。至於特別費制度,五十餘年來,基於尊重、信賴首長,均由其統籌哂茫瑨駥掦爮椥缘恼J定,並未對其支用範圍及內容作更明確表列,此作法相沿成習,並形成行政慣例。法務部長施茂林也說,首長特別費是基於正副首長職務的特殊性、尊崇性編列的經費預算,由「首長個人」單獨支配使用,尊重其職務特殊性給予較多方便性,具有較寬廣使用彈性,慣例上不能做太多拘泥與限制。首長如超額支出,則不予增加,已由首長具領部分如未用盡,慣例也無要求須予繳回。
這些為貪瀆抹粉擦脂的話,一點也沒有依法行政的擔當與風骨,令人搖頭。

特別費是機關的公關費,不是首長的薪資或待遇,也不是什麼「實質補貼」,不能沒有開支事實及因公需要而支領,即使預支,用不完要繳回也是常識,制度毫無問題,也無關歷史新舊及政黨輪替,豈能容有不法支用嫌疑的人利用職權胡說八道什麼歷史共業?豈可任令以行政院長之尊箝制下屬詭辯、枉法開脫貪腐?

蘇貞昌之作為是公然干涉司法,放縱貪腐!令人不齒!希望侯寬仁檢察官等不要惑於謬誤,屈服權貴,應稟公依法查辦,毋枉毋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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