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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小九」特別費 繳回北市

(2008-01-16 13:20:41) 下一个

【秦富珍、許麗珍╱台北報導】台北市前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昨再起爭議。北市議員顏聖冠等人昨質詢台北市長郝龍斌,指北市明年度總預算編列一筆馬英九繳回認養流浪狗馬小九的歲入收入,質疑馬偷偷摸摸繳回市府。郝龍斌回應,這筆費用沒有不合理。但學者認為,就預算呈現的專業角度來看,這筆預算的編列,表示承認當時這筆錢的使用方式確實不妥當。

學者:承認使用不當
北市議員顏聖冠、洪健益等人昨在市議會質詢指,市府明年度預算編列出現一筆馬英九以特別費新台幣九千九百元領養流浪狗「馬小九」的「歲入」,若是合法,可以不用還,但馬動用特別費八年後卻偷偷摸摸歸還市府。郝龍斌表示,這筆預算的編列光明正大,他不覺得不合理。

北市府主計處長石素梅昨晚說明,此筆歲入科目是收回前年度歲出支付的九千九百元馬小九檢驗費、診療費等,馬前市長在去年時認為要自己負擔,於是把錢繳回。

石素梅表示,這筆去年就已繳庫的九千九百元,為去年來不及編入今年預算,而編到明年的款項。

政治大學財政系教授曾巨威認為,就市庫預算編列專業來說,若市府明年預算確有此筆歲入,純就預算專業、撇開背後政治問題,預算呈現事實,就是承認馬英九在市長任內使用這筆錢是不妥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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