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泰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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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改变了人们的观念(19)

(2020-05-25 02:30:58) 下一个

      新冠改变了人们的观念(19)
      给人夹菜曾是中国人的老传统。上个世纪的人都有体会,而这次新冠疫情过后人们将会彻底地让“给人夹菜”的传统退出“宴请舞台”。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请客人品尝当地美食,尽地主之谊,款招、招待贵客中华民族的待客之道。
        中餐又不同于西餐的分餐制,不论是作为客人还是作为主人,在餐桌上总避免不了“夹菜”这一环节。文明夹菜布菜,既能营造融洽的用餐氛围,更是对中华传统礼仪文化的传承。
      中餐的习俗,多数菜是一个一个往上端的,如果同桌有领导、老人、客人的话,每当上来一个新菜时,应请他们先动筷子,或者轮流请他们先动筷子,以表示对他们的尊敬和重视。
热情好客的中国人喜欢给来宾夹菜,这是有教养、有家风之人的一个优良的传统的良好习惯。
在中国的饭桌上,无论是家里吃饭还是餐厅吃饭,总有人给别人夹菜,有的是给自己的亲人夹菜,有的只是普通朋友或是比较生疏的人。
其实在日本也有给客人夹菜的习惯。当然随着“脱亚入欧”,西式餐饮多了,分餐的习惯就更加强化了。
     “夹菜”以及口头上的谦让是一种代表了待客礼仪、热情程度的行为。
在中国“烟酒不分家”,招待客人时,为了显示热情大方,有沏茶、敬烟、劝酒的习惯。
      大家同坐在一个餐桌上吃饭,給同座客人夹菜是一种作为表达主人待客热情的肢体语言,不过在日本是可以为对方添茶,抽烟叫有各自的嗜好,只抽自己的铭牌烟,绝对不勉强让别人抽自己的烟。一起喝酒最多第一杯碰一下“干杯”以后就是随意斟饮了。如果是几个特别熟悉、关系密切的朋友和同事在一起,“差与被差”(Sashitsusasaretsu)时,你给我斟我给你筛的相互斟酒,但也得看时候和场合,不能一位“苦劝”甚至“恶劝”别人喝酒。
      这次新冠病毒肺炎过后但愿中国人的饮酒抽烟习惯也会完全改变,摈弃以前的旧“观念”。
      尤其是给人“夹菜”必须使用“公筷”或者干脆就“分食”。在古代人们取餐都是分食的,到了宋代以后才有“合适”的习惯。
近代中国的著名人物都喜欢给别人夹菜。给客人、长辈、晚辈“夹菜”(捻菜、挑菜)表示了许多含义:有热情的意味,有热爱的感情、有尊重成分,还有爱护、心痛的心情……。
      分餐和合餐是地区文化差异:欧美地区,一张桌子吃饭,都是各吃各的,互不干扰。是地区文化差异,因为生活在不同文化背景中的人,肯定会有着不同的待人处事的方法和习俗。欧美等西方国家以及日本普遍采取分餐制,将食物分到各自的的餐具中,各人独自用餐。而中国几乎都是合餐制。这种饮食方式拉近了就餐者之间的距离,丰富了就餐者精神和情感需求(你有我有大家有);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周恩来总理在接待美国总统尼克松的时候就有主动给客人“夹菜”的镜头。这让世人充分了解了中国饮食文化的内涵。
      有资料显示长寿者宋美龄在吃饭时候,有一个习惯,她虽然自己吃的很少,但总是不停为客人夹菜,生怕招待不好客人,让人们受宠若惊的同时,有些人面对她的夹菜,不好意思拒绝,但是宋美龄一直夹,对方经常会吃到很饱,这一点就连蒋纬国都不例外。
       宋美龄喜欢给客人夹菜,不顾及别人的感受,这一切都是因为宋美龄的吃饭习惯,以及受家庭和西方教育的影响,这一点就连达令的蒋介石也表示很无奈,总之在当时很多人看来,和宋美龄吃饭既是荣幸,也是有一种“无奈”的尴尬!
      在中国2003年“非典”时期过后,全国性地推广了使用公筷的习惯,但是没多久人们就“好了疮疤忘了痛”似的,全部搞忘了;“事不过三”,希望这次新官过后,人们更加注意饮食习惯,可能给人夹菜的习惯会逐渐淡薄。
      但对一些老人、小孩、一些行动不方便,如双手发抖,有帕金森症的人,还有隔得太远,自己夹菜又会胸前“走光”的人,伸出援之手帮忙夹菜也是一种美德!

      所以用中餐给别人夹菜的现象可能会减少,但不会绝迹!(略)

      周恩来总理给尼克松总统夹菜

      吾爱给达令夹菜

      有人帮夹菜多好!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叛徒内奸工贼这样的“头衔”加在部下或同时的身上,作为一起战斗过的上司或战友、有权为之“伸冤”、“洗白”,作为这样的领导人,不仅不坚持事实求是,而是听之任之,可谓“良心”已经泯灭。

      王明,陈独秀,博古,张国涛,到后来的高岗,饶漱石,到再后来的彭德怀,刘少奇,林彪,邓小平,直到最近的胡耀邦和赵紫阳。都是当权者的默认之下的“甩锅”(替罪羊)。定刘少奇为“叛徒、内奸、工贼”的“证据”,是根据八个所谓“知情人”的“供词”。1966年,毛泽东的“炮打司令部”一文引发了一场旨在打倒刘少奇,祸至全国的“文化大革命”,“革命”矛头直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共中央的第二把手刘少奇。数月间,刘竟成了“党内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成为要打倒的头号对象。
    “中央文革小组”的专案组得到辽宁“造反”组织的报告,说刘少奇1929年曾在奉天纱厂被捕过,是否也应查一查。这样一个由15人组成的彻查办公室成立了。在整整50天的时间里,彻查办发动东北三省,查了1929年前后的245万卷档案和报刊资料。然而, 他们却一无所获,没有查到刘少奇同志所谓“叛变”的任何证据。面对这种状况,彻查办把1929年前后中共满洲省委工作人员和张学良时期奉天军警宪特的名单,以及奉天纱厂职工的花名册印发全东北,从市到县直至城市街道、农村公社普遍成立了彻查机构,逐一查找名单上的人,要求“活着的查到人头,死了的查到坟头”。下面的几个“证人”就是这样来的。
    刘青第的“供词”经过:在1967年12月14日至1968年1月10日的 27天里刘青第被审问了38次。刘青第本来什么也不知道,在多次威逼下,刘青第受不住了,说:“我想了,没想起什么来,你们是不是把那时候的事写下来,我签个字行不? ”办案人员咄咄逼人地说:“你能想起来,你的立场转变了就会想起来了!”“你打算怎么办呀?就打算受处分吗? ”又恫吓说:“是在这儿常住下去吗?”“你不说, 我们有地方把你搁起来!”在反复的诱、逼、吓唬下, 刘青第照专案组的指点写了“交代”,几经修改,形成“证词”后,立刻被当作战果带回北京。
    杨明襄的“供词”经过:杨曾在纱厂看门,是个文盲,从1953年患神经病,一直未愈。专案组也把他作为重点知情人带到招待所“办班”。杨大小便不能自理,就找专人照看;杨根本记不得什云5c事,专案人员就不厌其烦地给他讲“纱厂的故事”。有时吓唬他,有时又来软的。知道他傻乎乎,爱吃好的,就给他弄好的吃,以此进行诱供。给他吃油条,给他双大头鞋,他就会在所谓的证据上按手印。就这样,1967年12月15日,一份杨明襄的“证实材料”形成上报。 
    刘多荃的“供词”经过:刘多荃当年是张学良卫队的上校团长。专案组急于利用他的身份,警告他:“不要执迷不悟,如不老老实实写材料,绝没有好下场”,“要老实交代,这对你自己及家庭、子女都有很大关系。”随即没完没了地让他写。刘多荃当时已是年逾古稀之人,残酷的折磨使他难以承受,从精神到身体都陷于崩溃。于是,专案组看准火候,开始“启发”、“诱导”式的讯问。这样,专案组从“时间”,“地点”和“人物”上都得到了“满意的证词”。
    关庆云的“供词”经过:1967年12月13日晨5时, 一个被关押在公安厅招待所隔离班的人,突然用刮脸刀片割贻d了自己的脖颈,顿时鲜血淋漓。他叫关庆云,曾在奉天省警察局行政科当过代理科长。办案人员在他家中讯问十几次没有结果,就将他关押起来。经过多次审讯,仍然无法满足他们的要求。关庆云被逼不过,只得一死了之。经过抢救脱险之后,关庆云血迹未干,伤口未愈,审讯就又开始了。关庆云欲死不能,被逼无奈,最后表示:“只要能打倒走资派,我就证实,哪怕牺牲我自己。”一份刘少奇被捕后如何叛变、如何出卖党的机构和同志、造成共产党多人被捕的假证词,就这样出笼了。
    在办案人员的高压威逼下,先后有贾文琦、董仁、熊守成、关庆云四名“知情人”自杀(均未遂)。有的吃药,有的跳楼,有的用刀片割脖子。
    为了把证词搞得不露马脚,办案人员在彻查办负责人指挥下,对所谓“证人”的谈话记录进行随心所欲地再加工,把“听说”、“可能”、“如果”等词句统统删掉,再经过赤裸裸地篡改、罗织、生编硬造,然后整理成材料,再让“证人”抄写、签字、画押。结果,他们送往中央的71份证词中几乎没有一句是真话。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当事人”后来良心发现向“上级”写了无数次翻供声明,强调那些所谓证词都是在威逼下所写的,是假证词。但“上级”政府都置之不理。
    公检法和领导集权一起,为之欲为,为打到压迫自己的政敌情有可原,以权力打到部下或同事,这样的领导只能说是“鼠肚鸡肠”、“容不下人”,要么就是“循私报复”,“嫉妒羡慕恨”的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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