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泰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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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都在规范媒体用语

(2019-10-28 06:13:58) 下一个

  中国和日本都在规范媒体用语。

      中国人喜欢用数字来“埋汰”人:“丘八”(当兵的),“二鬼子”(韩国人),“阿三”(印度人),“二流子”、“下三滥”……近年更有“老二”,“小三”……。

  中国和日本都在规范媒体用语。
  在中国任何外国的品牌都必须有汉语译文对应,否则不能在广告上出现。
  最近日本一改过去的紧“崇洋媚外”将姓名按英语顺序的作法,先名后姓。从明年一月一日起,安倍晋三就不是“Shinzo Abe”,而要改成“Abe Shinzo”了。在这一点上中国反而更自然一些。
日本古人也是姓前名后,而明治维新后,尤其是二战美军占领后,人们的英语完全按美英方式表述。
  中国人赶时髦的“Jack Ma ”或“Yun Ma”,在中国只能叫“马云”否则媒体不允许出现。港、台的时尚又少了日本的“伴陪”了。
  在中国最近规范媒体用语,新增的时政社会生活类词汇中强调对国内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不使用“老板”。
  报道中一般不有意突出某一类型群体或某一种身份。
 如灾祸报道中,不使用“死难者中有一名北大学生,其余为普通群众”的类似提法。
   另外,新闻媒体和网站应当禁用的不文明用语有 38 个,例如“装逼、草泥马、特么的、撕逼、玛拉戈壁、爆菊、JB、呆逼、本屌、齐B短裙、法克鱿、丢你老母”等。
  法律法规类类词语中,不宜称“中共XX省省委书记”“XX市市委书记”,应称“中共XX省委书记”“XX市委书记”。
除对过去特定历史时期的表述外,不再继续使用“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称谓。
  在表述民族宗教类词语时,不得将香港、澳门与中国并列提及,如“中港”“中澳”等。
   不宜将内地与香港、澳门简称为“内港”“内澳”,可以使用“内地与香港(澳门)”,或者“京港(澳)”“沪港(澳)”等。
此外,“村长”、“村官”、“解放前(后)”、“新中囯成立前(后)”、“前苏联”、“深港一体化”、“一带一路”战略等过去惯用提法,也在禁用词之列。
  更规定了一百多个不得使用的歧视语词汇。
  日语早就对“差别用语”(歧视语言)予以禁止。
  骂人的坏话:悪態、悪口、罵倒、卑罵、憎口、雑言、诽谤、咒骂、皮肉、浑名、侮辱語、蔑視語、毒舌、罵詈、罵倒、揶揄、非難、皮肉、風刺、陰口卑語(Swear Words)、卑罵語(profanity)雲助(蜘蛛助)……等不得随意使用。
  如——
  对“弁護士”(律师)蔑称为“三百代言”、公務员被称为“木端役人”(中国叫“小官吏”、“胥吏”、英語“a petty official”),公务员叫“税金泥棒”(泥棒者,贼也),对工薪阶层称为“給料泥棒”等蔑称。
  对不遵守戒律僧侣叫“生臭坊主”。
  “尼特”(英国式英语:Not in Education, Employment or Training, NEET),没有进行就学、就労、职业训练的人。在日本15?34岁的非劳动人口中没上学或做家务的人的泛指。
应称为“若年无业者”。
  “唐氏综合症, down syndrome”以前在日本曾叫“蒙古症”。
对无資格的代言人叫“讼师”、“讼棍”、“阴其極弁护士”(不可靠的律师)。“误魔可师”(Gomakashi)”(玩弄诡辩的人、与“三百代言”同)。
  “藪医者”:薮就是草丛,灌木丛的意思 医者就是医生 合起来是庸医,蒙古大夫,野大夫之类的意思。
   日本从“戦国時代”到“徳川時代”将歌舞伎役者、俳優(演员)称为“河原乞食”軽侮差別歧视。
   职业差別中出于对个人或集団的偏见基对特定职业从事者差別对待。“秽多”(Eta,Etta),有的地域称为:“エッタボシ:Ettaboshi”。(屠宰场的工人,动物下水经手处理者)。
  “第三国人”、“不法行为“第三国人”(定义为“以前日本支配下的各国国民”(韩,台等)
  石原慎太郎将“不法入国的三国人称为“よつ”(老四)。
“Poppoya”(ぽっぽや;铁道员工)、“雲助”(出租司机)、“八百長”、“土方(どかた:工地劳动者)”、“隐亡屋”(onbouya.隐坊、御坊:火葬场工作人员),“污秽屋”(Owaiya:处理下水道和便所的工人),“Bata屋”(废品回收者),“ドカチン(土木工程土人)”、“旗振(交通疏导员)、“株屋”(证券公司职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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