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鹜者。。。

其鸣无声,其飞不能高远,日沉浮於鸥鹭之间,而默以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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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日光之下,与众不同的耶稣是一个充满了热情的激进分子

(2007-11-27 12:38:31) 下一个
神人同在的耶稣,他的人格特征是什么样的呢?凯德伯瑞说:"也好,以独特、新奇、独到等字眼来形容耶稣的独特之处,还不如以激进、热情、极端来形容更为精确。" 耶稣确是一个充满热情的激进分子,有时简直就像害了热病。"对观福音书"本是记叙文,但由于耶稣的激情资质,加之以比喻训众,就使人读来像抒情诗。耶稣激进热情的性格,以及与众不同的言行,
使耶稣的亲属
"要拉住他,因为他们说他痴狂了。"

耶稣进行战斗的几件事,譬如他教训他的敌手,敌手抓他,他就飞身离去;一进耶路撤冷的教堂,就赶出作买卖的人,推倒买卖人的桌子凳子;都令人感到他确是与众不同的狂人。他的门徒死了父亲要回去安葬,耶稣却让死人管死人,让门徒跟从他……这种狂热的性格最适合于革新和革命,而身为犹太人的耶稣,也确实发动了一场对于传统的犹太教的革命,使得基督教终于从犹太教分离出去,乃至成了冤家对头。
激进热情的性格使耶稣常爱走极端,因此,与"以德报德,以直报怨" 的孔子不同,耶稣在"登山宝训"中说:"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可酬谢的呢?就是罪人也爱那爱他们的人。"
可见,以爱易爆,用极端的爱,来改变世界,来反抗一切形式的压迫,正是耶稣的人格特征。

  耶稣之为“以马内利”(神人同在),还在于他违背常识而施行奇迹。在耶稣生活的时代,犹太人中流行着这样一种观念:许多疾病是由于邪灵、魔鬼(撒但)占有了患者的身体所引起的。而耶稣既然是属神的,那么自然就有神力驱逐魔鬼,使病得愈。所以有病的人一看见耶稣,身中的魔鬼就发抖害怕,根除了魔鬼,病就好了。于是,耶稣似乎无病不能治,甚至能起死回生 ……耶稣对那"死了一般"的孩子的父亲说:"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 除了到处训众,宣讲天国的福音,耶稣的第二大职业似乎就是驱鬼治病。不是别的,正是驱鬼治病,才使信耶稣的人愈来愈多。自然,除了驱鬼治病,耶稣还行了其他一些奇迹。有一次,耶稣"拿着五个饼,两条鱼,望着天祝福,掰开饼,递给门徒,门徒又递给众人。他们都吃,并且吃饱了;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来,装满了十二个篮子。吃的人,除了妇女孩子,约有五千。" 又有一次,耶稣在夜里只身在海面上走,门徒以为是鬼怪而惊慌害怕。彼得从船上下去,在水面上走,要到耶稣那里去,因见风浪甚大,就害怕,将要沉下去。耶稣拉他上了船,风就住了。在船上的人都拜耶稣:"你真是神的儿子了。" ……
中国人读"对观福音书",就像读《西游记》、《封神演义》,然而《西游记》之类的书是游戏之作,除了一些"愚民",很多满足于常识的读书人是并不相信的;但是,信奉基督,却意味着信奉这个奇迹的王国。所以,基督教传入中国,在"愚民"那里反而有市场;而在读书人那里,耶稣正是应该敬而远之的"怪力乱神"。

  人子耶稣之为神子基督,还表现在他不随顺传统和众人,而成为被众人所弃绝、被家乡所驱逐、被故国所残害的先知。因此,尽管耶稣被圣灵充满,有神恩在他身上,但却被家乡的人所厌恶。有一次,耶稣在家乡训众,因其对家乡人的批判,使得家乡入"都怒气满胸,就起来撵他出城(他们的城造在山上);他们带他到山崖,要把他推下去。" 耶稣也明知家乡人不信他、厌恶他,却偏要自讨苦吃,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没有先知在自己家乡被人悦纳的。" 因为"家乡"正是先知所处的现实,先知来得早,众人不能理解他,他就攻击"家乡"而为"家乡"所弃绝。所以,耶稣到了耶路撒冷,耶路撒冷又变成了"家乡" 而冷落和迫害耶稣:"耶路撤冷啊!耶路撤冷啊!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 耶稣到地上来,明明是来拯救以色列人的,然而却被以色列人钉了十字架。当时管犹太人的彼拉多明明想放耶稣出去,而杀强盗巴拉巴,但是,彼拉多征求犹太人的意见,犹大人却坚决要求释放巴拉巴,钉耶稣十字架。在钉他十字架的时候,众人唾他,戏弄他,打他,连和他同钉的强盗也是这样的讥诮他……我们且看鲁迅根据《马太福音》而作的散文诗《复仇》(其二):

  因为他自以为神之子,以色列的王,所以去钉十字架。
  看哪,他们打他的头,吐他,拜他……
  他不肯喝那用没药调和的酒,要分明地玩味以色列人怎样对付他们的神之子,而且较永久地悲悯他们的前途,然而仇恨他们的现在。
  四面都是敌意,可悲悯的,可咒诅的。
  路人都辱骂他,祭司长和文士也戏弄他,和他同钉的两个强盗也讥他。
  看哪,和他同钉的……
  他在手足的痛楚中,玩味着可悯的人们的钉杀神之子的悲哀和可诅咒的人们要钉杀神之子,而神之子就要被钉杀了的欢喜。突然间,碎骨的大痛楚透到心髓了,他即沉酣于大欢喜和大悲悯中。

  鲁迅《野草》中这篇散文诗基本上是对福音书的"实录",只不过使"神之子"变成了"人之子",就使得耶稣成了一位"向庸众宣战"的个性主义者。
  
耶稣的热情和激进,还表在于他是以拯救世界的受苦受难者和救世主的面目来到世界的。尽管耶稣被家国驱逐和迫害,自己连枕头大的地方都没有,连地上的狐狸和空中的飞鸟都不如,但是,耶稣自甘受苦受难,他是以自己的受难来拯救世界的。耶稣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遵守,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 "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并且出入得草吃。" "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 耶稣特别是要拯救"饥寒交迫的奴隶"或者说"被压迫阶级",他要叫"不能看见的可以看见;能看见的反瞎了眼。" 因为"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 所以耶稣不仅同犹太人最瞧不起的税吏和娼妓混在一起,以为"税吏和娼妓倒比你们(法利赛人之类)先进神的国"。而且耶稣不管走到那里,就围上一群老弱病残者,"那里的人把一切害病的,就是害各样疾病、各种疼痛的和被鬼附的、癫痫的、瘫痪的,都带了来,耶稣就治好了他们。" 耶稣是神又是老师,却没有多少师道尊严和"神道尊严":"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你们也当彼此洗脚。" "你们若遵行我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以后我不再称你们为仆人,因仆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我乃称你们为朋友。" 作为"神的独生子",耶稣明明知道他去耶路撒冷要被治死,但他毅然决定去赴死,以自己的死带走世人的罪恶,使人与神和好。我们且看"最后的晚餐":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掰开,进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 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
  耶稣的被钉死和复活对于基督教来说,有特别重大的意义。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意味着耶稣以自己的血为人类赎罪;复活,意味着耶稣与人类同在,并将在世界的末日来审判人类。保罗说:"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神的忿怒。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耶稣救人,则具有执着于苦难而殉道的精神。日光之下看耶稣,他是一个与众不同的极端分子——神人同在的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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