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树下的夜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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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装死

(2006-10-23 22:34:49) 下一个

                     文/ 沈漓 

侨报副刊,2005年8月22日

  有次在北温哥华某公园参观一个生物馆,拿到一个小纪念品——一枚书签。它的背面印着一道选择题:当你撞见熊时,是应该倒地装死,还是拔腿就跑,还是上树躲避?正确答案是:装死。理由很充分,因为有的熊奔跑和爬树能力远远超过人类。可见当人们在遭遇特殊灾难而无法取胜的危急关头,装死的求生机会有时反而比逃跑或对抗要更大一些。
温哥华常有不逞之徒撬锁行窃。把车停在BC省(British Columbia)最大的本那比购物中心停车场,尽管有保安四处巡逻,我的车子照样难逃厄运。事发不久,有天我去列治文,忽见停在我车旁的一辆车后窗上有一则英文告示:这辆车已被盗一空,实在没东西再值得偷啦,十分抱歉!我一边对车主指点我那车门上留下的车锁大洞,一边说:“你这告示写得好!”那位西人女士笑道:“那你也来贴一个!”我们哈哈大笑。受到她的启发,我索性不安新锁了,那个被撬的锁洞就是最好的活广告。既然小偷防不胜防,何妨“示弱”,也来个生活中的“装死”呢?
由熊和生活中的琐事想开去,大千世界芸芸众生,“装死”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历史上“装死”的人物和事件,层出不穷。如著名的“卧薪尝胆”历史故事。越国兵败,向吴国求和。吴国开岀的条件是越王勾践夫妇到吴国给吴王夫差当仆役。这好比今天的国家总统和第一夫人到敌国给人家总统当仆人,当然是奇耻大辱。可这勾践毅然带着老婆出国受罪,放下身段从零做起,低眉顺眼当差、兢兢业业打工。他为吴王牵马甚至亲尝吴王粪便,彻底“装死”,博得夫差欢心,结果被放回越国。于是勾践卧薪尝胆,二十年后悄然崛起,一举灭掉了吴国。
相比之下,南唐后主、大词人李煜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据传宋兵破金陵,他正在静居寺听经,仓惶中肉袒岀降,翌年被俘至京师,封为“违命侯”。亡国之君,刀下鱼肉,他何尝不想装死呢。偏偏他才艺极高,除了做人不精,诗文书画音律无一不精。他被俘后,非但不知弃暗投明宣布自己的作品统统作废,从此封笔,反而继续写词。“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独自莫凭阑!无限关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从文学角度看,分明是亡国之痛的千古绝唱;从政治上考量,疑为“复辟旧社会”的招魂曲,遂被宋太宗赵光义派人毒死。李煜从被俘到被害刚好三年。秀才造反三年不成,秀才装死也是三年不成的。
在军事上,佯死歼敌有黑旗军大败法军的战例。1882年,法国海军上校李维业率千余侵略军攻陷河内,越南政府急邀刘永福率黑旗军救援。1883年5月,黑旗军在纸桥设伏奇袭法军,激战中法军依仗枪炮优势强行过桥,黑旗军伤亡累累。刘永福情急智生,以歪就歪,令黑旗军将士作倒毙状伏于阵前,待法军冲上前来,黑旗军战士一跃而起与敌展开近身肉搏。法军哪见过这种刁钻阵法?惊骇之间猝不及防,败下阵来,李维业也被一刀砍下了脑袋。
兵法说,兵无常势,水无常形。曾经看过一个资料,说当年美国印第安人某部落与白人开战,被杀的白人男子尸体都被割去阴茎。我想这大概一方面要检验是否真正死亡,另一方面是作为邀功领赏的依据,——就像国内除四害时割掉老鼠尾巴一样。有一次,一个十八九岁的男孩战败装死,倒在白人尸体中。印第安人割他的时候,他疼痛难忍大喊大叫地跳起来逃命,结果当然难逃同样的厄运。真是一物降一物。
文学名著中装死故事亦多,似乎法国人特别精于此术。在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里,监狱里的医生查验犯人是否真死,是用火盆和烙铁来烧烤死人的脚跟!唐太斯通过私挖的地道接近死去难友的牢房,“他听到了烙肉的丝丝声,那种令人作呕的怪味甚至穿透了墙壁,传到了正惊恐地偷听着的唐太斯的鼻孔里。一闻到这种人肉被烧焦的气味,年轻人的额头便冒出了冷汗,他觉得自己快要昏过去了。” 他在想到用掉包计逃生时自言自语地说,“是谁使我有这个想法的?是您吗,慈悲的上帝?既然只有死人才能自由地从这里出去,那就让我来装死吧!”他潜入难友牢房,在狱卒扔尸体之前装成一具僵尸躲在尸袋里,终被抛入大海,重获自由。雨果《悲惨世界》中的冉阿让,最后也是靠着棺材里藏活人的妙计,逃出了修道院,但差点被憋死。
至于现代中国政坛人物的“装死”现象,就多得令看客见怪不怪了,如鲁迅所言:“忽而又下野,南无阿弥陀”,不说也罢。
既然世界上有千奇百怪的“强人”,就有各式各样的“弱者”和形形色色的“装死”。只要不用烙铁烧你的脚跟,不用刀子割你的东东,在敌我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索性躺下装死,再设法脱身,“损失最小最小,成绩最大最大”,何乐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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