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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一个数千年的谬误:犹大传奇

(2006-09-05 10:59:47) 下一个
哈里路亚

一看这标题,基督教徒们一定会说了:“好狂妄的标题!几千年来,
批判基督教的,你嘁哩喀喳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这我相信,因为我相信无论过去,现在,和未来,人类总不会缺少
意志坚强的人,这样的人不会因为自己的痛苦彷徨而失去理智,
良心,和道德。

又会有基督教徒说:“基督教都流传了几千年,几千年那么多人都信教,
就你聪明?”其实,几千年的谬误肯定是有的。比如说,**如果**基督
教是真理的话(嘿嘿,“唯一的道路,唯一的真理”),那么佛教,伊
斯兰教岂不就是几千年的谬误?可见得几千年的谬误并不是什么稀奇的
东西,而且一定是存在的。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待定)揭示出一个并不
新鲜的真理:基督教就是一个流传了几千年的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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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犹大传奇

犹大的故事,原本是很简单的。他追随耶稣,是耶稣的十二个“亲传弟子”
之一。他出卖了耶稣,然后又后悔出卖师傅,最后死掉。由于圣经中关于犹大的
记载颇多矛盾之处,基督教徒们(以下简称基门)为了解释这些矛盾,编造了许多
十分离奇曲折的情节,使得犹大之死以及犹大是如何处理卖耶稣所得的三十银元的
事情成了颇具传奇色彩的故事。

(1)犹大的死法

我们先看犹大之死。马太 27:3 --- 27:5 是这样说的:

 这时候,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就后悔,把那三十块钱,
 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说,
 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们说,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当吧。
 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

而使徒行传1:16 --- 1:18 却是这样写的:

 弟兄们,圣灵借大卫的口,在圣经上,预言领人捉拿耶稣的犹大。这话是必须应验的。
 他本来列在我们数中,并且在使徒的职任上得了一分。
 这人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以后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

一般人看来,圣经在这一点是自相矛盾了。一个地方说犹大是自己上吊死的,一个地方
却说是在犹大自己买的地里“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基门都有圣灵
内驻,“灵命”很高,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无所不在”的圣灵的启示下,基们纷纷
指出这儿一点也不矛盾:
  有的说犹大先上吊没死成,然后又走出去后才“身子仆倒”而死的;
  有的说“可能其自缢之树枝折断”,然后身子跌下来,肚腹崩裂而死;
  还有的基督教徒说:“他先上吊,第四,五节颈椎因身体自身的重量受压,断裂
  而造成他的死亡,12到24小时之後,腹中开始因腐败而胀气,36到48小时,腹部
  因过多的气体,及尸体内部的大量的积水与气体大量积存而破裂,尤於破裂时所
  造成的压力,导致绳子段落,因此尸体落地(如同圣经中所描述)。所以後人纪录
  时会提及‘以后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了出来’”
这些情节已经足够离奇曲折了,不过,单是些离奇曲折的情节还不足以解释圣经有关
犹大的记载之间的矛盾。且容我慢慢道来。

(2)三十银元

按照“马太福音”的记载,犹大把处卖耶稣所得的三十银元“丢在殿里”,然后出去
上吊死了。而按照使徒行传,却是犹大拿这钱买了一块地,然后在那块地上
“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而死。在一般人看来,这里又有矛盾了。一个地方说犹大
把那银钱丢在那殿里了,另一个地方却说犹大又拿这银钱去买地了!
“灵命”很高的基督教徒们又一次指出,这也不是矛盾。为什么呢?我们先看
“马太福音”关于犹大丢掉卖耶稣所得的银钱后的叙述:

  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
  祭司长拾起银钱来说,这是血价,不可放在库里。
  他们商议,就用那银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为要埋葬外乡人。

基督教徒们在圣灵的启示下,指出:可能祭司们买了田之后把田产登记在犹大的名下,
所以使徒行传中才说是犹大买的地。我不晓得那时候买卖田产的登记制度为何,是否
需要买卖双方签字画押。(现在国内替人置地产,是需要挂名一方签字的“委托书”的)。
就算是不需犹大来签字画押,祭司们却又替犹大决定了那块田的用途,即“埋葬外乡人”,
这好像也有点匪夷所思,祭司们也太不尊重犹大的主权了吧?更加奇妙的是,祭司们
替犹大买的那一块窑户的田,还必须正好是犹大从殿里走出去上吊的那棵树所在的田才行!
(使徒行传1:18 With the reward he got for his wickedness, Judas bought
a field; ***there*** he fell headlong, his body burst open and all his
intestines spilled out.)

综上所述,基督教徒们的狡辩需要下面所有的“巧合”都成立:

  1)犹大走出去上吊死了,而且一定要在户外找棵树上吊,不能在户内上吊。

  2)祭司们决定用犹大丢下的三十银元买一块地来“埋葬外
    乡人”,并且还莫名其妙地要把地产登记在犹大的名下。

  3)祭司们可以以犹大的名义买地,而不需要犹大的签字画押。(可能吗?)

  4)犹大上吊的树枝(或者绳子)断了,掉到地上,“身子仆倒,肚腹崩裂”。

  5)犹大上吊的那棵树所在的地方刚好就是祭司们替犹大买的那块田!!!!!

要都像基督教徒们这样编故事,这世界上还会有什么自相矛盾的东西?!
不过,就算这些“巧合”都成立,矛盾还是矛盾,“使徒行传”里明明写的是
犹大自己去买的地!当然啦,基督教徒们又会扯出什么语言的问题啦,翻译的问题啦,
等等狡辩。你说那“全知全能”的上帝就不能对那写圣经翻译圣经的人吱一声儿:
“喂,这儿搞错了,应该是。。。。。。”,对吧?难道上帝/圣灵都打瞌睡去了?

(3)评论

谎言终究是谎言,为了圆一个谎,基督教徒们必须去编造十个谎。“使徒行传”里分明
是犹大自己去买的田地(主动式),基督教徒们却狡辩说:“就好象一个人A的父母买
一套房子,却想写A的名字送给A。所有的经手都是A的父母办的。但是日后别人说起这
件的事的时候,尤其是在叙述一件事情的时候,别人说,A在某年某月买了房子,你觉
得有问题么?”这样的辩解实在是很苍白无力的。对不知情的人来讲,也许会说是A买
的房子,可是对知情的人来说,一定会说是A的父母送给A一套房子的。全知全能的圣
灵启示人写圣经的时候,难道不知道实情吗?又或者,难道圣灵不知道这样的表述会
引起歧义,不利于圣经的传播吗?

说祭司们替犹大买田产更是荒谬之极。以犹太人的精明,要说那时候买卖田产不需
买卖双方签字画押,实在是没有一点说服力。此外,如果祭司们决定把田产放在犹大
名下的时候他们已经知道犹大上吊死了,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呢?如果他们不知道犹大
死了,把田产放在犹大名下,又怎么能决定土地的用途呢?

圣经是不能有错的,对吧?对此,我们摘录基督教杂志《海外校园》
放在这里,免得有人以“这是些枝节问题”为借口逃避问题:

  因为圣经是上帝的话语,上帝是不能说谎言的(以赛亚书55:10-11;约翰
  福音17:17;提多书1:2;希伯来书4:12),所以圣经是完全真实的,不会有
  错误。上帝的话语被形容为“真实的道理”(哥林多后书6:7;歌罗西书1:5;
  提摩太后书2:15;雅各书1:18)。圣经无误并不单单是关于圣经的理论;也
  是圣经教训本身的一部分。


总之,谎言终究是谎言,再多的谎言也圆不了一个谎。
圣经是否自相矛盾了?恐怕基督教徒们是不会承认的。但是,希望那些将信未信
的朋友们好好思考一下,看看基督教徒们的辩解有没有一分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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