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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穿楼下PROVERB 朋友关于圣经的牵强解释

(2006-09-05 10:59:47) 下一个
圣经原文:

16:15 他 又 对 他 们 说 , 你 们 往 普 天 下 去 , 传 福 音 给 万 民 听 。 ( 万 民 原 文 作 凡 受 造 的 )
16:16 信 而 受 洗 的 必 然 得 救 。 不 信 的 必 被 定 罪 。
16:17 信 的 人 必 有 神 迹 随 着 他 们 , 就 是 奉 我 的 名 赶 鬼 。 说 新 方 言 。
16:18 手 能 拿 蛇 。 若 喝 了 什 么 毒 物 , 也 必 不 受 害 。 手 按 病 人 , 病 人 就 必 好 了 。



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那“信的人”只指 11 门徒。事实上此话前面耶稣明确说了“傳福音給萬民聽”,那么对象应该是万民。

其次,这是两个排比句。第一句是“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第二句是“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很明显第一句的对象是万民,因为这里提到了受洗。那么第二句很明显对象也必然是万民。

您不能指望这样明显的两个排比句,主语都是“信的人”,而对象竟然会不同吧?

那么到第三句,缺乏了主语。最合理的解释就是第三句是接着第二句的。整个句子应该是“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否定这个句子的完整和通顺。除了一个理由。

这个理由就是,这个情况和现实不符合。

所以,基督徒千方百计地想把这句话拆开,使其主语变成那1 1 门徒,这样,就死无对证了。

但是,这真的能骗到人吗?呵呵,ICLL 要说,如果能,那基督徒在理解圣经的时候,还痛苦什么呢?他们自己已经不打自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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