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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共同祖先

(2006-09-05 10:59:45) 下一个
将所有的动物联合成由共同祖先行生的一个单一的等级结构(种系树,Phylogenetic tree).立刻就引出了人类的位置问题。林奈(1758)不动声色地把人包括在哺乳动物的灵长目中,并且在他的一些文章中很明确地表示人与类人猿是多么相近。由于篇幅限制这里不能将自那时以后所收集到的证据—一列举,其中尤其是经由比较解剖的证据表明人和类人猿是基本相似的。大家都知道歌德在发现人的间颌骨时是多么自豪,在这以前一直认为没有间颌骨是人属(Homo)的一个鉴别特征。然而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488页)只是说:“将来一定会说明人类的起源及其历史。”直到1871年才愿意毫无保留地说出人类起源于似猩猩的始祖。赫胥黎和海克尔早在19世纪60年代就已正式指出了这一点并立即被大多数有识见的生物学家和人类学家接受。

宣称(更正确地说是由科学证实)人类并不是什么特殊的创造物,只不过是生命主流之中的一部分引起了极大的震动。它不仅和基督教教会一般都承认的教导相抵触,甚至还和很多哲学学派的信条不相容,它结束了人类中心论世界观的统治并且要求重新安排人类在自然界中的位置。至少它在原则上为伦理学、特别是自然保护伦理学拓殖了新的基础(White,1967)。人类被“废黜”的冲击波一直还没有消失。

共同祖先学说所要求的,人类特权地位的被剥夺是第一次达尔文革命。和大多数革命相仿,刚开始时它走得太远,这反映在某些极端派所宣称的人类“不过只是”动物而已。这当然是不确切的。从动物学来说,人确实是动物。然而人又是一种独特的动物,在很多根本方面和其它动物是如此之不同,因而由一门单独的人类学来研究是完全合理的。认识到这一点后就决不能忘记人类在很多往往是未曾料想到的方面表明了他的祖先。与此同时,人类的独特性(在一定限度内)又论证了以人为中心的价值体系和伦理学是合理的。就这个意义来说,一个严格修正过的人类中心论仍然是合法的。

达尔文指出神创论者完全无法解释为什么海祥岛屿上的物种那么少,为什么在海岛上一直没有某些类群的动物,如陆居哺乳类,有尾两栖类以及真正的淡水鱼。海洋岛屿生物相的奇特不平衡性以及大陆和海洋岛屿动物区系的明显差异是“按创造的独立行动观点”所无法解释的,而“就我看来倒更符合运输的偶然方式这一观点”(396页)。这也说明了为什么海洋岛屿的动植物总是和最邻近的大陆上的劫植物亲缘关系最密切,这些情况促使达尔文向神创论者发起了挑战:“为什么被认为是在格拉帕戈斯群岛(而不是在别的什么地方)由神创造的物种应当和在美洲由神创造的物种盖有如此明显的亲缘关系标记?”(3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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