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约会日记

女大当嫁。洛杉矶这个浮华的欲望之都并不适合寻找结婚伴侣。姑且死马当做活马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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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他的胃

(2005-07-19 18:38:32) 下一个

我比较相信通过他的胃征服他的心。和大家分享几个家常小菜:

留他过夜,第二天早晨给他做continental breakfast,coffee and grape juice, 现烤的corn muffin, served on the balcony。良晨美景,那良人极为impressed。

他喜欢海鲜,这日的seafood dinner 包括Manila Clam, Dungeness Crab, Killer Shrimp. Killer Shrimp Soup是抄袭当地一家海鲜馆的做法,自制的一种意大利风味的浓汤。

某日他点名要Blackened Salmon,我一直不肯做因为觉得油太大,不过偶而为之也可以。所以给他做Cajun Blackened Salmon, 外加韩式生蚝豆腐泡菜汤。开胃小菜是买现成的,佐以Sparkling Cider. 工作日晚上不喝酒。

 这一个帖子放不下甜点了,以后再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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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一个上海人 回复 悄悄话 一气读完大作,有趣. 与其说是姜太公钓鱼, 不如说是与鱼同乐. 不知不觉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晃到岸上了; 不过如果岸上没了空气, 没了水, 只有晒死人的太阳, 那还不如呆在水里. 我一直相信生活总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 每个人都会有, 就是看你看的到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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