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老根多:老别不老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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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突然想起初练(1) -- 圆珠笔

(2008-07-03 15:22:48) 下一个
那丫头算是我的初恋,3年整她和我海誓山盟,哪怕是水枯石烂也不变心。

初恋的感觉就是不一样,放眼全球,没一个人能比她更漂亮。初恋真的很甜蜜:你看,她喜欢写诗,我也跟着凑热闹,虽然怎么都赶不上她的别出心裁;她喜欢看书,我也装模作样随时带着一本Charles Dickens 的小说,无心插柳地学会了好多英文字。 她也变成了跟屁虫,我买了双绿袜子,她也会去买一双;我喜欢打球,她也一块打。只是我喜欢短跑,她不敢了,因为丫头PG太大腿太沉,人家200米都跑完了,她才刚过100米线。但她仍然是世界上身材最棒的,每天不看到她那略微笨拙的走路姿势便觉得生活中少了些啥;她是最聪明的,报纸上写的文章诗歌远比不上她写的好看;她是最温柔的女性,脾气好的时候对我说的每句话都是那么情深意长。她是最BH的,扔手榴弹能足足比我多出2米。。。。。。她竟然也如此看待我。

“知道别人怎么说我们吗?”她问。
“不知道,”我心情紧张地回答,并焦急地等待她的下一句话。
“人家说你又黑又瘦,配不上我。。。。。。”

我K,这还用她告诉我吗?从第一天我就有这自卑感。

“为啥我还喜欢跟你在一起吗?”她又问。我兴奋、也紧张,因为我实在不知道她为什么喜欢我。

“因为你会。。。。。。,又会。。。。。。,还会。。。。。。你一个顶仨!”

我那份自我陶醉,至今难忘。那时候咋没意思到,这丫头花心呢????握着她的手,俺很鸡冻,谦虚地说了句“俺是万金油,啥都半桶水。。。。。。”

也许是命运看出了什么毛病,在我们大学毕业分配的时候,两人伤心的发现要各奔一方。找了个机会,两人抱一块,一个哭一个叹,这下怎么办啊?

“哥哥,”(那时候我们兴这么叫“亲爱的”)"我永远是你的"。

我把她当成我的人,永远是我的人。送她上火车是件不容易的事,火车开动的时候更是令人心碎。然而当自己独自走出站台那一刻,仇恨自己刚才为啥不跳上火车一块走?或者跳轨道上,为她而死算了。

分手后的几个星期,鸡毛信每天必有。有时候一个信封里装着两封甚至三封信。她可真能写,每封都是那么情深深、雨朦朦,同样的感情生用不同的语言掰来掰去,掰得俺整日心猿意马,魂不守舍。

一天,不但收到一封信,还收到一个小包裹。包裹里是一只指头粗细的圆珠笔。她知道俺爱笔,利用接团机会给弄了一只美国货。 那是我一生中用过的第一支美国圆珠笔。那笔真好写啊,不像咱国产的,写着写着就不出油了,得在另一张摩擦力很强的纸上使劲画一通才能重新出油。

俺每天兜里揣着那只美国货,写信的效率也高了许多,连字和颜色都比过去的好看多了。

但很快,就啥也写不出来了,是油没了。打开笔取出笔芯。那笔芯也比咱国产的粗,而且是金属杆的。 俺看着这漂亮的美国货,心痛如绞。赶紧跑商店里买了几只国产圆珠笔芯,剪开两头,用履直了的曲别针捅,想把中国的油捅进美国的笔芯。

几根笔芯破费了,手上沾满了蓝蓝的笔油,但美国笔芯里却没有起死回生。灵机一动,跑医院门诊部去偷了一个注射器和一个大号针头,试图用它将油灌进去。

一切都是徒劳。

从这以后,俺的初恋也就步入病态,每况日下,直到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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