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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是世界的,西藏是中国的,房子是自己的

(2008-04-26 22:01:21) 下一个
正当全球华人包括笔者在内都在支持奥运,反对藏独之际,笔者却在国内遭遇了国内房屋被违法强拆的事件。事件的背后,笔者恐怕也只能暗叹:奥运是世界的,西藏是中国的,而房子是自己的。我在前方打仗,同志在后方拆台。

原题:福建省长汀县中医院违法拆迁,将酿《物权法》后第一案!!著名的红军故乡,二万五千里长征前哨站,客家首府福建长汀,将因中医院的违法拆迁事件而蒙羞。

长汀县中医院原为国有事业单位,在2003年经私有化改制成为民营企业,及2007年再次由前任董事以1500万元转手到现任董事手中。在有“先投资,后廉价批地”的地方政府招商潜规则下,中医院玩起了圈地运动。当年通过房改强行卖给医院职工的的原职工宿舍,首当其冲成为其猎物。

2007年中,中医院与住户达成口头协议,然而当住户要求以书面方式落实口头协议时,中医院并未有明确答复,直至2008年3月住户要求其出具同意与否的函件时,反悔并推翻口头协议,拒绝接受书面协议,同时声称该协议并非中医院不接受该协议,而是县政府不接受,意图将此协议拆迁的性质,演变为行政拆迁。笔者致电县政府办公室了解到,县政府认定此拆迁性质为中医院和住户的之间的协议拆迁,而非政府行为。

在未以书面方式确认口头协议期间,中医院不断协同县卫生局、房管局、城建委、拆迁办、法制办等政府或半政府公职人员上门威胁强制拆迁,并唆使当地无业游民、乞丐等前往住户处砸门,给住户精神上造成强大压力,其卑鄙无耻的行径与其宣称的所谓公益事业,救死扶伤形成鲜明的对比,是一莫大的讽刺。

2007年10月,《物权法》正式实施。然而对于长汀县这一山高皇帝远的地区来说,似乎该法的正式实施,对房屋拆迁并没有任何影响。当住户欲依照《物权法》进行权益保护时,莫名其妙地接收到来自于县城市建社委员会的一纸公涵,反诬住户滥用物权,并以政府口吻要求住户限期搬迁。据了解,该职工宿舍的拆迁并不在于县城市规划中,县城建委缘何会出这一纸公文,有何依据?同月,中医院见软的不行,于是雇佣拆迁公司强制破坏该楼房顶,其震动过大导致住户窗玻璃损毁及墙体出现裂缝。由于事发严重,笔者写亲笔信给长汀县时任县长,在其干预之下,违法强行拆迁停止。此后,院方仍然不断发出强制拆迁的威胁。

2008年4月,中医院全然不顾国务院侨办及福建省保护华侨房屋租赁权益的若干规定,肆意践踏法律,近日在没有任何强制拆迁批文的情况下,完全置该楼房内仍然居住的两户人家的生命财产于不顾,悍然指派其雇用的折迁公司强行拆房,意图制造危楼逼走住户。在强制拆迁过程中,住户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多次拨叫110报警,警方到达现场后,亦阻止违法拆迁,然而待警方一走,拆迁继续。这种暴力违法事件传至海外,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堪称《物权法》实施以来第一案。而居住两户人家中,一户居住着不到6岁的儿童,另一户则居住着被定义为侨眷的、笔者60多岁的老母(原中医院退休职工)及90多岁的身带残疾的外祖母。

至笔者发稿之日,院方及包工头宣称拆房仍将继续,令人惊讬!究竟是谁在后面支持着中医院的违法行为,而新任的中医院的董事又有什么背景和来历,笔者正在深入调查。


中医院暴力违法拆迁


笔者90多岁卧病在床的外祖母


另一户人家的小孩,站在被抓毁的废墟堆里,更多的是无辜,难道没有种下仇恨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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