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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婚姻十要》(一)

(2006-12-17 20:30:11) 下一个

修正婚前之错误

一对男女如果在婚前有性行为,他们就犯了圣经上所说的“淫乱”(林前51),这在神眼中是一项罪,明确地违反了神对人类关系的设计。无论现在社会的看法如何,神都视淫乱为罪,除非带到神的面前,确切地认罪和对付,否则会是一个潜在的定时炸弹,大大削弱了婚姻的基础。某些基督徒或许认为这种说法太多余,过于危言耸听,因为他们相信,虽然他们有过婚前性行为,但现在已经结婚了,就大可放心地忘了那件事。

在我当婚姻顾问的经验里,最令我惊愕的确是,夫妻之间的问题,竟有不少是源自错误的婚前性行为。

有一对夫妻之间的关系紧张,屡次找我解决他们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但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根本性的解决;两人之间的不和与敌意反更甚于前。我决定询问他们有关婚前的关系。他们立时变得格外拘谨不安,我就解释我要知道的理由,最后他们透露,当初经常有婚前性行为,我说这件事违反了神的命令,他们也都表示同意,但他们说:“后来我们结婚了,那件事不是已经过去了吗?”

事实未必如此简单!违反神的诫命的过犯及其后果,是不会自动消失的。

我把启示录二章1-7节所记载的以弗所教会指给他们看:这个教会失去了对基督的爱,远离了圣经所说“起初的爱”,基督站在这个教会面前,责备他们的行为,要求他们悔改。注意基督并没有说:“你们拾回起初的爱,我们就可以忘记曾发生过的每一件事。”违反圣经原则的行为是不会自动消失的,必须明确的悔改行动来对付,以洗清过犯。因此,祂的话清楚而坚持:“回想你是从那里堕落的,并要悔改。”

于是我鼓励这对夫妇,为这个悖逆的行为寻求神的赦免,然后寻求彼此的赦免。他们在我面前这样做了,立刻祈祷,然后转向彼此说:“对不起,我在我们恋爱期间破坏了神的 标准,你能原谅我吗?”那在他们里面产生的释放感是显而易见的。丈夫说:“我现在终于了解,结婚以来,我就一直背负着这项罪恶,只是我以为这件事在我们结婚时就一笔勾消了。不过,我现在了解,就这种状况的本质而言,它是不会自动化解的,而须采取坚定的行动。谢谢你帮我们看清了这一点。”

作妻子的当时并没有说什么,但几星期之后,她对我说的一些话,十分有启发性,也是我后来经常听到的,她说:“在没有找你辅导之前,我就常问自己:‘如果婚前我没有允许他上床,不知道他会不会娶我?’那个问题一直藏在我心里。但他为这事要求我原谅时,疑问就消失了。我现在知道,我们的婚姻是建立在稳固而坚实的基础上。” 

所以,我常鼓励有婚前性行为的夫妇,要坚决对付这件事,寻求神的赦免,然后也寻求彼此的赦免。否则,这未经解决的重要问题,会埋伏在婚姻的底层,破坏婚姻的根基。我们若违反属灵的原则而未加修正,罪恶感就会永远存在。一定要用真正的认罪和悔改的行为来对付。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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