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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砖窑案,中宣部该当何罪?

(2008-10-12 06:47:52) 下一个

愤怒让人夜不能寐,政府在黑砖窑案中的行政责任乃至法律责任有待追查。而中宣部长期以来以“稳定”为幌子,以“阶级斗争论”为铁鞭,对中国所有舆论进行非法控制,把所有的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的手脚死死捆绑起来,民间疾苦被视为政治敏感不得报道,重大灾难被包藏起来由新华社统一发稿,良心媒体或作家不忍现实之恶而有激愤之举,发表揭露性作品立即就遭到封禁和人身关押。于是,宪法赋予的出版自由,言论自由之权力完全被剥夺,社会舆论对政府的监督完全失去了功能;于是,违法分子就可以顶着“共产党”这一神圣不可侵犯的招牌为所欲为而得不到及时惩处;牍职,失职,无为,无能者可以数十年如一日高据要职逍遥自在而不管百姓死活。当黑砖窑可怜的童工,残障病人的悲惨处境在政府知情的情况下继续持续着的时候,当寻找孩子的七十高龄的老人的双脚一步一步行走在千里路途上的时候,当寻找孩子的父母们告求政府有关部门而得不到帮助,只好上网求助于社会的时候,中宣部管辖下的当地及全中国的媒体却天天在排演着歌舞升平,昂头高唱着“主旋律”!钳制思想言论,压制新闻自由,禁止舆论监督,侵犯公民知情权,包庇纵容犯罪行为,隐瞒众多犯罪事实真相、、、黑砖窑案的发生及其性质的严重与中宣部有着不可推脱的责任!可以说,中宣部是造就全中国所有“黑砖窑”案的罪恶帮凶!中宣部,你知罪吗?

2007-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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