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只黄鹂四条腿

大家好,小黄鹂博客开通了。
个人资料
正文

zt 余秋雨:劝告的屈与直

(2008-06-16 18:02:35) 下一个

余秋雨

 

  这两天收到很多来自灾区的信息,得知一些救援队的朋友把我劝告请愿灾民的文章及时地向有关帐篷作了转达,效果很好。为此,我要对转达者和被转达者表示双重的感谢。


  一切自然灾难都可能带来情感灾难。情感灾难就像堰塞湖,它的形状是必然的,但要防止溃决却要做辛苦的疏导工作。而劝告,就是疏导。只要大家一起来做,就会出现唐家山的奇迹。


  劝告非常艰难,因为被劝告的对象刚刚遭受了极大的伤害,他们的很多权利还没有获得,他们的情感行为非常值得同情,这就会使劝告者显得“不仁不义”。但是,必要的理性劝告还是要鼓起勇气提出来。例如,我们每个人都会对那些肩背亲人遗体行走很久、很远的灾民肃然起敬,但是,穿着白衣服的防疫人员还是要擦着眼泪走近他们,劝告他们放下遗体。如果仅仅从亲属的情感权利而言,那些防疫人员有可能遭到群殴,但从更宏观的社会理性而言,防疫人员的劝告并没有错。


  由此可见,大灾中的理性劝告,也需要不小的勇敢。


  对于请愿灾民的劝告,问题就更复杂,因为这很容易被误会成不重视灾民的人权。但是,我从海外电视报道中仔细看了,请愿内容是要求追究建筑质量低劣的承包商和责任者,请愿对象是政府。按常例,“请愿”是针对被政府拒绝的事情所进行的,但这次,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已明确表示,要对低劣建筑的责任者进行法律追究,这就使请愿失去了方向。既然意见和政府一致,那么,请愿也只是要求快一点而已,差别只在时间上。但是,法律的事快不起来,尤其这次灾难的主因是天灾,倒塌现场又经过大规模的抢救性翻扒,要完成法律的技术测定确实需要有一个较长的时间过程。我以前曾经约略关注过日本阪神大地震和伊朗北姆大地震的善后处理,深知在天灾背景下的法律论定是如何艰难。


  我们如果知道这些理性前提,再来看看那些请愿灾民,心中就更难过了。他们人数不太多,举着孩子的照片跪在雨中。各级政府的负责人全在堰塞湖的第一线,是工作人员和警察在弯腰劝说,而请愿者也没有任何不同意见,没有引起任何争辩。因此,我立即断定,这其实并不是什么政治性的“请愿”,而是他们在延续着对孩子的悼念仪式,是以父母亲的双腿跪在雨中倾泄着心中的无尽悲哀。他们希望有更多的人听听他们的倾诉和痛哭。看到这个场面,没有人会不流泪,但我希望扶他们站起来,到帐篷里避避雨,然后告诉他们,把法律的事交给法院,千万不要着急,更不要在心理康复过程中不断咀嚼悲哀。


  我同意医学专家们的判断,这样的事,主要是灾民在心理治疗和康复过程中出现的现象,不要硬拉到政治层面和法律层面上去。国外的反华力量拿他们说事,很不道德。


  据说有不少受伤害比他们更严重的灾民已经去劝告过他们,这当然比我的劝告更有说服力了。这些受伤害更严重的灾民,实在令人钦佩。他们说,不管伤势多重,大家一起来疗伤,不要老是去抠那些伤疤。


  既然大家的劝告已经有了一个不错的结果,那么,我就要转过身来对着另一方面,再度重复我在前几天那篇劝告文章中提出的两点要求了。那就是:一,“那些偷工减料的建筑承包商和其他责任者,必须受到法律严惩”;二,“希望有关方面能在搜救生命、挖掘遗体之后尽力保护校舍倒塌的实物证据,以便今后进行司法技术调查”。


  我的这两个要求,是希望这次在全民救灾中所体现的“生命第一”原则,以严峻的法律手段固定下来,并渗透到每一个生态领域。今后,凡是危劣建筑、有毒食品、污水排放、放射性泄漏、爆炸物失控……只要是违背“生命第一”原则的,都要大大增加法律惩处力度。


  这次大灾还说明,一切设施还必须大幅度提高防止巨大自然灾害的能力,否则也应视为践踏了“生命第一”原则而违法。


  大量惨重的生命代价告诉所有的中国人,生命是什么。令人惊讶的是,伟大的中华民族顷刻就听懂了,并立即知道该怎么做。十几亿人天天焦急地关注着废墟下还有没有最微弱的生命,几乎每个人都想为素昧平生的受灾者做点什么,这种壮阔的景象,几千年的历史上没有出现过,全世界任何角落都没有出现过。这是全体中国人靠着自己心底埋藏的善,集结而成的一个人文主义的至高原则。这个至高原则,在未经论述的情况下不仅出现了,实践了,而且在极短的时间内广泛普及了,人人参与了。文化人的任务,就努力把它守护住,不要让它在灾难过去之后散逸。因此,我们除了正面弘扬,还要法律作底线性的保证。对“生命第一”原则作法律的底线性保证,必须是严厉的。


  我深信,经过这次地震,中华文明必将开创一个以生命、人性、至善、大爱为主轴的新时代。有了这个主轴,其他问题都好办了。

[ 打印 ]
阅读 ()评论 (1)
评论
两只黄鹂 回复 悄悄话 这是余秋雨自己的辩白,谢绝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