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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压岁钱

范寅《越谚》写道:“拜岁,即贺新年也,亲朋往还,设筵燕欢,男妇雇工各给赏。”清人潘荣陞《帝京岁时纪胜》中《十二月·岁暮杂务》也说,除夕,“阖家团拜,更尽分岁,散黄钱金银锞锭。”娄子匡编《新年风俗志》也说到越中民间新年儿童拜岁礼俗:“这是辈分较小的向着生存着的辈分较大的年长的人拜新的礼节。幼者要跪下叩头三响,长者只须俯首揽臂道好,不过客气一点的长辈,他就跟着跪下,还要送红纸小包的拜钱几角或几元,叫小辈去自买玩具或食物。”

这种所谓“拜钱”,通常一般称为“压岁钱”。

前引清人陈鼎《东林列传》卷一五《冯琦传》说到贪官污吏“其问人讨钱,各有名目”,而“逢节索贡,曰追节钱”。其中有“除夕曰‘压岁钱’”。

压岁钱,是中国民间普遍盛行的礼俗现象。《谈征·事部》“压岁钱”条写道:“除夕有此事,未知所始。陈其年《岁寒词小序》有云:‘且充压岁之钱,姑贮辞年之酒。’”又《俗语考原》写道:

压岁钱旧俗,除夕夜,各家有小儿女者,用盘盒之属,杂盛果品食物,互相馈赠,谓之“压岁盘”。按宋时除夕内司意思局进呈精巧消夜果子盒(见《梦粱录》),此遗意也。

《梦粱录》卷六《除夜》关于所谓“除夕内司意思局进呈精巧消夜果子盒”事,写道:“是日,内司意思局进呈精巧消夜果子合,合内簇诸般细果、时果、蜜煎、糖煎及市食,如十般糖、澄沙团、韵果、蜜姜豉、皂儿糕、蜜酥、小0螺酥、市糕、五色萁豆、抄槌栗、银杏等品,及排小巧玩具头儿、牌儿、贴儿。小酒器上插盒子作造像生大安辇或玉辂、九等。”这种什锦礼品盒,以果品为主,所以称作“果子盒”,很可能主要是以儿童为对象的。认为“压岁盘”为这种“精巧消夜果子盒”之“遗意”,而后又演变为“压岁钱”的意见,也是有参考价值的。

俞樾《茶香室四钞》卷二七引宋人岳珂《愧郯录》说,“今岁时士庶家以钱分遗家人辈,目曰‘节料钱’,或岁正冬节,纵之呼博,目曰‘则剧’。”这种“节料钱”、“则剧钱”,也有可能与后来的“压岁钱”有一定的渊源关系。

清人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压岁钱”条写道:“以彩绳穿钱,编作龙形,置于床脚,谓之‘压岁钱’。尊长之赐小儿者,亦谓之‘压岁钱’。”民国十一年《杭州府志》引《江乡节物诗题注》说,“儿童度岁,长者与以钱,贯用红绳,置之卧所,曰‘压岁钱’。”所谓“以彩绳穿钱,编作龙形”和“贯用红绳”,以及“置于床脚”和“置之卧所”的细节,都值得注意。

周作人《儿童杂事诗》卷一《甲之二·新年二》中,专门说到“压岁钱”:

昨夜新收压岁钱,板方一百压枕边。

大街玩具商量买,先买金鱼三脚蟾。

大钱方整者名曰“板方”。金鱼等皆用火漆所制,一枚值钱三四文。

关于儿童以长辈所给的“压岁钱”“去自买玩具或食物”的情形,周作人在《自己的园地·耍货》中也有回忆文字:“倘若这是正月的前三天,再往东走去,可以在轩亭口至大善寺的路上发见一两摊做火漆货的。我还记得,青蛙六文,金鱼八文,三脚蟾十二文,果品大约是四文均一罢,至于摸鱼的老渔翁,白须赤背,则要二十四文,要占去我普通所有压岁钱四分之一,不敢轻易问鼎了。”

关于所谓“板方一百压枕边”,周作人在《鲁迅的故家·分岁》中又写道:“压岁钱大概即是对于小辈辞岁的酬劳,但并不普遍,给的只是祖父和父母,最大数目不过是板方大钱一百文而已。”这样说来,玩具摊上价值“要二十四文”的“白须赤背”的“摸鱼的老渔翁”的模型,确实要占去“普通所有压岁钱四分之一”,自然“不敢轻易问鼎了”。

知堂诗“昨夜新收压岁钱,板方一百压枕边”,似乎是说儿童于“昨夜”收到“压岁钱”后,自己珍藏于“枕边”。不过,好像也有长辈直接将压岁钱置于儿童“枕边”的情形。如蔡云《吴歈百咏》之九自注:“除夜将睡,以钱置小儿女枕边,名‘压岁钱’。”鲁迅在《阿长与〈山海经〉》中,也说到“枕边”“压岁钱”的“收”与“用”的具体关系:

辞岁之后,从长辈得到压岁钱,红纸包着,放在枕边,只要过一宵,便可以随意使用。睡在枕上,看着红包,想到明天买来的小鼓,刀枪,泥人,糖菩萨……

由此看来,“压岁钱”是除夕“得到”,但要“放在枕边”“过一宵”,方“可以随意使用”的。

著名画家丰子恺有《儿童杂事诗图》,其中《昨夜新收压岁钱》一幅,将周作人记述的新年儿童生活风俗描绘得十分生动。

“压岁钱”作为普遍的民俗,在各地都有文化遗存。上海反映民俗现象的竹枝词中可以看到有关“压岁钱”的文字。如映雪老人《除夕竹枝词》:

孩子相争压岁钱,红头绳结挂胸前。

嘱他莫作顽皮事,明年须知大一年。

《红楼梦》中,“压岁钱”是写作“押岁钱”的。第五十三回《宁国府除夕祭宗祠,荣国府元宵开夜宴》:“……然后散了押岁钱并荷包金银锞等物。”又可见“押岁锞子”:“……正值丫头捧了一茶盘押岁锞子进来。”直到近世,依然有将“压岁”写作“押岁”的。瞿秋白《赤都心史》三七就说到除夕长者“送小儿童的礼物”——“中国的‘押岁盘’”。

唐代诗人徐夤的诗作《病中春日即事寄主人尚书二首》中,有“腊内送将三折股,岁阴分与五铢钱”句,其中所谓岁阴分钱事,不知是否与“压岁钱”民俗现象的原始形态有一定关系。

关于“压岁钱”,地方志中也有许多资料可以反映这种民俗的普及。例如,乾隆二十八年《东湖县志》:“(除夕)以银钱系小儿之身,曰‘压岁’。”嘉庆二年《宜兴县旧志》:除夕,“赐小儿钱,曰‘压岁钱’。”嘉庆十六年《西安县志》:“(除夕)尊长选大钱数十枚分赐孙子,曰‘压岁’。”道光二十三年《武进阳湖县合志》也说,除夕“赐小儿钱,曰‘压岁钱’”。咸丰二年《淮安府志》:“(除夕)家长分钱于卑幼,曰‘压岁’。”

同治五年《宜都县志》:“(除夕)以红绳系钱赐小儿,曰‘压岁’。”同治四年《房县志》:“(除夕)小儿则以朱绳穿大钱挂胸襟,谓之‘压岁钱’。”同治六年《鹤峰州志续修》:除日夜深,“以钱系小儿身,曰‘压岁钱’。”同治七年《武陵县志》:“至除日……家长又以钱贶子弟,谓之‘压岁’。”同治八年《续修永定县志》:“(除日)年少者行辞年礼,给‘压岁钱’。”同治十三年《黔阳县志》:“三十日为除夕……家长分钱与家人,谓之‘压岁’。”光绪二年《零陵县志》:“(除夕)用红绳编钱挂于小儿女衣带上,谓之‘压岁钱’。”又如光绪六年《巴东县志》:“(除夕)以银钱系小儿之身,曰‘压岁钱’。”光绪六年《六合县志》:“(除夕)家长以钱遍给家人,谓之‘压岁钱’。”光绪八年《蕲州志》:“(除夕夜)长辈以钱分子,谓之‘压岁’。”光绪十五年《光山县志》:“(除夕)以钱分给家人,曰‘压岁’。”光绪十五年《罗店镇志》:“(除夕夜半)尊长拣大青钱分诸幼辈,曰‘压岁钱’。”光绪三十二年《富阳县志》:“除夕……子弟向尊长辞岁,尊长则遍散钱于阖家大小及仆婢,谓之‘压岁钱’。”宣统二年《诸暨县志》:“人家除夕必置千钱于床头,谓之‘压岁钱’。”民国六年《双林镇志》:“除夕……给儿童卑幼以钱,曰‘压岁’。”民国六年《大理县志稿》:“岁余日……至晚,子女拜亲长辞年,亲长赐银钱于子女,曰‘压岁’。”民国九年《重辑张堰志》:“(除夕)长者以朱绳缀百钱贻小儿,曰‘压岁钱’。”民国十年《宜良县志》:“(除夕)俵钱赐卑幼者,曰‘压岁’。”民国十一年《天门县志》:“(除夕)以钱系小儿身,曰‘压岁’。”民国十二年《枣阳县志》:“(岁除)以钱颁儿童、臧获,曰‘压岁钱’。”民国十五年《大理县乡土志》:“岁除日,祭先祖。至晚,子女拜尊长,曰‘辞年’。尊长赐银钱于子女,曰‘压岁钱’。”民国二十一年《蓝山县志》:“(除夕)尊属给小辈钱数十文,曰‘压岁钱’。”民国二十三年《淮阳县志》说,除夕,“家长赐幼者钱,曰‘压岁’。”民国二十三年《西平县志》:“(除夕)入夜,家长分配压岁钱于所属卑幼。”民国二十三年《新平县志》:“(除夕)子女为父母辞年,各赐以钱,谓之‘压岁钱’。”民国二十四年《萧山县志稿》:“除夕……子弟向尊长辞岁,尊长则遍散钱于阖家大小以及仆婢,谓之‘压岁钱’。”民国二十五年《重修正阳县志》:“(除夕)家长以钱币分赐家人、婢仆,曰‘压岁钱’。”民国二十七年《麻江县志》:“(除夜)尊长赐卑幼以钱,曰‘压岁钱’。”民国三十二年《昆明县志》:“(除夕)俵钱赐卑幼者,曰‘压岁’。”民国三十七年《醴陵县志》:“三十日大除……给儿童喜钱,曰‘压岁钱’。”

“压岁钱”的称谓或有不同。例如:

岁钱

民国三十三年《蓟县志》:除日,“于家中小孩散给‘岁钱’。”

代岁钱

民国三十二年《固安县志》:除夕,“年长老人分给子女钱文,谓之‘代岁钱’。”

岁钱

康熙九年《海丰县志》:“(除夕)小儿按岁系钱、芝麻壳于衣袋,曰‘带岁’。”乾隆二十九年《隆平县志》:除日,“童男女得钱,曰‘带岁’。”民国二十三年《定县志》:“(除夕)与小儿钱,曰‘带岁’。”同治七年《盐山县志》:除夕,“按岁系小儿钱于衣带,曰‘带岁钱’。”民国十八年《威海卫志》:“(除夕)家长分‘带岁钱’于儿孙奴婢。”

岁岁钱

民国二十二年《沁源县志》:“除日……小儿换新衣,家长以钱给小儿,俗名‘岁岁钱’。”

拽魂钱

民国三十三年《同官县志》:“除日……给儿童压岁钱,俗名‘拽魂钱’。”

守岁钱

康熙四十九年《高密县志》:“(除夕)家督给子女青钱‘守岁’。”乾隆十九年《高密县志》:“(除日)至夕,陈设祀仪,家长给子女‘守岁钱’。”乾隆二十五年《潍县志》:“除夕,以钱银分给子孙,谓之‘守岁’。”道光二十六年《招远县志》:“(除夕)家长集群子弟为‘守岁宴’,稚子则饼饵啖之,人予以‘守岁钱’,自幼而长,婢仆皆然云。”光绪十一年《丹阳县志》:“(除夕)家长散钱于家人,谓之‘守岁钱’。(《乾淳岁时记》‘随年金钱一百二十文,旋即分赐亲王贵邸,宰臣巨档。’)”民国三十年《潍县志稿》也记载:“(除夕)以钱分给小儿女,谓之‘守岁钱’。”

分岁钱

乾隆十二年《武康县志》:“除夕……家庭举宴,长幼咸集,家长给大小钱钞、果实之类,曰‘分岁’。”

百岁钱

蔡云的《吴歈百绝》中有一首写道:“灶山帘挂井阑封,烧过头香拜喜容。百岁钱文盘内派,万年粮米案头供。”关于所谓“百岁钱文盘内派”,小注中说:“以果盘派儿辈,内有‘百岁钱’。”民国八年《建德县志》:“元旦……儿女未成年者赠以‘百岁钱’,近年改用铜圆五枚或十枚不等。”民国十九年《寿昌县志》:“岁除……卑幼拜尊长,曰‘辞年’,尊长分给‘百岁钱’于卑幼,曰‘押岁’。”民国二十六年《衢县志》:“除夕……尊长选大钱数十枚分赐孙子,曰‘压岁’。多至百文为度,亦曰‘百岁钱’。置之卧所,是为‘压岁’。”

拜节钱

清代学者沈钦韩《拜年诗》有“乞得儿童拜节钱,奴婢颜开各有赍”句,说的就是“压岁钱”。

新岁钱

《息烽县志》记载,“带小孩往贺,主人馈以钱,名曰‘新岁钱’。”

新年钱

嘉庆二十年《温江县志》写道,元旦,“尊长与小儿钱,谓之‘新年钱’。”

压岁盘

民国二十二年《吴县志》:“除夕……长者赐果、钱于卑幼,曰‘压岁盘’。”

迓岁钱

民国二十五年《阳武县志》:“(十二月)月晦为除夕,尊长以钱分赐诸卑幼,谓之‘迓岁’,亦曰‘压岁’。”

谒岁钱

民国十三年《定海县志》:“(元旦)清晨,家中幼者序拜尊长,谓之‘拜岁’;长者赐以银钱,谓之‘谒岁钱’。”

恹岁钱

嘉庆二十年《温江县志》又说,除夕,“尊长以钱赐卑幼,谓之‘恹岁钱’。”

押岁钱

乾隆六十年《石首县志》:“(除夕)尊长与儿童钱,谓之‘押岁钱’。”同治十三年《安吉县志》:“除夕……大小各给钱钞,谓之‘押岁钱’。”光绪三年《黄岩县志》:“除夕……家长以钱财分散子弟、仆婢,谓之‘押岁钱’。”光绪二十二年《锡金识小录》记载:“崇安寺市自元日起,儿童争趋焉。所鬻皆傀儡戏具,熔锡为小杯盘、椅桌、小铤之属,削竹木为刀枪,糊纸为鬼脸,大都赚骗小儿押岁钱耳。”光绪二十五年《余姚县志》:“除夕,阖家卑幼向尊长辞岁,家长散钱于家属大小男女并婢仆等,名曰‘押岁’。”民国十六年《瓜洲续志》:“除夕日……分给儿童押岁钱。”民国二十年《长葛县志》:“(除夕)尊长赐卑幼钱,名曰‘押岁钱’。”民国十九年《崇明县志》说事在元旦:“尊长赐银钱,谓之‘押岁’。”民国二十年《镇海县志》:“除夜……家长赐钱与儿女,谓之‘押岁’。”民国二十四年《青城县志》对这一古老民俗又有新式的解释:“(除日)儿童以鼓乐为戏,长辈给幼辈以儿童教育储金若干,曰‘押岁钱’。”

特别令人惊异的,是有将以纸钱致祭称作为祖先送“押岁钱”的说法。民国七年《商水县志》写道:“除日……以纸钱祭墓,曰‘为祖先送押岁钱’。”

压岁钱、迓岁钱、谒岁钱、恹岁钱、押岁钱,其音相近,而哪一种定名最接近本义,还可以讨论。

也有称用于“供佛堂”的钱为“压岁”的。如民国十七年《禄劝县志》:“除夕……以银钱供佛堂,曰‘压岁’。”

钱沃臣有《压岁钱诗》:

嫂具珍柈姑设筵,饭储宿岁为新年。

老人分岁浑无事,手数孙曾压岁钱。

俗以五色线穿青钱排结花样,赍儿童压胜,曰“压岁钱”。以“压胜”释“压岁钱”的“压”字,也有可能是接近原意的。

也有的地方,“压岁钱”礼俗在正月初一实行。例如民国十一年《法华乡志》:“(元旦)赠小儿钱,曰‘压岁钱’。”

对于所谓“压岁”的真实含义的理解,有的地方民俗可以参考。如民国四年《汉口小志》记载正月礼俗:

元日、二日皆停止贸易,不扫地,不取火,不打水,蔬菜皆先熟以备用,谓之“压岁”。至三日早膳后焚香送神,始渐开贸、打水,并将盆盎余水泼之。

妇孺各佩银洋、台票,亦谓之“压岁”。

同一志书在有关“除日”礼俗的内容中还说到:“日暮,饲诸家畜,皆令饱。满注水于瓮,备三日用。不泼残水,多设盆盎以盛之。三日不扫地。箱箧厨柜皆各封锁紧固。”意义应当也大略相同。新年停业、停作、停炊,是各地共同的情形,然而明确称此为“压岁”,却并不多见。

清人顾禄《清嘉录》卷一二有“压岁盘”条,又以“压岁钱”为副题,收集了一些资料,不妨迻录如下:

压岁盘压岁钱压岁果子

长幼度岁,互以糕果朱提相赍献,谓之“压岁盘”。长者贻小儿,以朱绳缀百钱,谓之“压岁钱”。置橘荔诸果于枕畔,谓之“压岁果子”,元旦睡觉时食之,取谶于吉利,为新年休徵。

案:陈迦陵《岁寒词》小序云:“且充压岁之钱。”又王茨檐诗:“不惜金钱分压岁。”又张轶青《压岁钱》诗有“用镇将除夜”及“回环朱缕结”之句。又郭濒伽《淮阴岁除·咏压岁钱》诗云:“红索青铜贯。”又吴曼云《江乡节物词》小序云:“杭俗,儿童度岁,长者与以钱,贯用红,置之卧所,曰‘压岁钱’。”诗云:“百十钱穿彩线长,分来角枕自收藏。商量爆竹饧箫价,添得娇儿一夜忙。”可见此风非吴独有。蔡铁翁诗:“铮铮排户投琼响,半掷床头压岁钱。”吴曼云《江乡节物词》又有《咏吉利》诗云:“闽荔乾红邓橘黄,深宵酒醒试偷尝。听郎枕畔朦胧语,新岁还君大吉祥。”其小序云:“杭人除夜以朱橘荔枝置枕旁,岁朝取食之,呼曰‘吉利’,音相近也。”又汪乾若咏橘荔诸诗自序云:“吴兴风俗,除夕置果枕畔,为新年休徵。”其《咏橘》云:“只恐剖开惊象戏,夜深无处著棋枰。”

其中说到“压岁钱”的诗句,颇值得品味。

清人陈维崧《陈检讨四六》卷一一有《岁寒词小序》,末句为“弃之箧衍,且充压岁之钱;覆彼瓶盆,姑贮辞年之酒”。也说到“压岁钱”。清人汪由敦《松泉集》卷一六有《除夕》诗:

笑把屠苏又一年,迎新节物任纷然。

太平竞写宜春帖,利市先分压岁钱。

去日风光凭指数,故乡书信剧情牵。

家人相戒听朝漏,爆竹通宵紫陌阗。

其中“利市先分压岁钱”句,也值得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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