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很多个老公,真的,我的老公十个指头都数不完。为什么我会有这么多个老公呢?不是因为我风流,而是因为我的心里装得下一整条爱河。所以爱河里面怎么能没有小船呢?乌篷船,画舫,游轮,军舰,航空母舰,我能不都喜欢吗?我不喜欢的话,河面上会孤单冷清到什么地步?所以,我需要很多很多的船来填满我的河,当河上旌旗招展,微风徐徐的时候,两岸的稻花就都香了吧?那么也不辜负这春江花月夜的一夕情缘了。
我的第一个老公叫粱可,粱可是谁?其实我已经很多很多次讲过了,粱可是我的小学和中学同学。所以是什么样的缘分让他遇见了我,或者说让我遇见了他?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当我第一眼看见粱可的时候,心里面就暖呼呼的,这种暖叫做爱情的火苗。那个时候,我们一群小学生一起去成都郊外一所军校军训。我低头一进营房就看见了粱可,他比我高半个头,身体壮壮的,面相英俊敦厚,一看就是个可以让人放心的好人。
但我并没有第一时间认识到我和粱可有什么特别的缘分,那个时候我还太小,我领会不到哪怕是一次最偶然的相遇其实都是前生千百次的回眸换来的因果。粱可睡在我的上铺,别人在上铺都乱拱乱跳,于是会掉很多渣滓和灰尘下来,但粱可不会。粱可睡在我上面一动不动,这让我很吃惊。我意识到粱可是因为害怕侵扰到我,所以才在上铺保持一个姿势,连翻身都不翻。这简直就是一个浪漫的诺言,诺言的内容是我一辈子也不会欺负你,也不会惹你生气,也不会伤害到你哪怕一丁点。因为这个诺言,所以我才痴痴等候粱可这么多年,如同一块望夫石。
圣诞节的时候,冷空气肆虐,寝室外面好像一个冰窖。但我很暖和,我萎缩在粱可的臂弯里面听他背诵李白的诗。我想不到粱可原来这么浪漫,他会在一个寒风凄厉的晚上让我躺在他怀里听他背唐诗。粱可的臂弯很软很暖,温馨得好像是一个天堂。我没有去过天堂,但我去过粱可的怀里,粱可的怀里仿佛藏着一个春天。我不记得粱可有什么特别的体味,他非常的干净,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特别的味道的话,就是粱可身上有一种男性荷尔蒙的气味。这种气味严格来说不能说是一种体味,它更像是一种信息素。这种信息素暗示我,我的到来让粱可感觉到了兴奋。可为什么是我?也许是因为我的头发上有好闻的奥尼香波的清香味,这种清香味一下子让粱可想到了妈妈的味道,于是他抱得我更紧了。
将进酒,杯莫停,请君为我倾耳听。粱可的呢喃在深夜的寝室里流转徘徊,好像是一首夜莺的歌曲。寝室里的其他小孩子都跑出去过圣诞节了,今天晚上是他们的狂欢夜,他们去小树林里面找女生,去操场上打雪仗,有的还跑到楼顶上去看月亮。但我不用,我在粱可的怀中,感受着伊甸园般的幸福。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有一个小时,也许有一整夜,突然跑进来一个小男生啪一下给我和粱可拍了一张照片。这张照片我从来没有看见过,如果看见我会有点害羞,毕竟自己也是一个小大人了,却睡在另一个小大人的臂弯里面。但想想,又怎么样呢,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就好像夏天的晚上蟋蟀一不小心跳到了青蛙的背上,一次自然的幽会,谁又能说什么呢?
我喜欢粱可的鞋,为什么喜欢粱可的鞋?因为粱可的鞋是一双经典款的黄色皮鞋。我觉得凡是穿黄色皮鞋的孩子,都是有浪漫主义情愫的孩子。不然他会选择黑色,灰色,或者白色。但粱可穿的是一双高帮黄色皮鞋,这双黄色皮鞋一直记忆在我的脑海深处。一直到现在我看见穿黄色皮鞋的男生还会生出一丝隐秘的好感,我觉得他们和粱可是一道人。他们这道人叫做引领时代的豁达者,这种豁达者能容纳百川,能包涵原野,也能接受一个痴心妄想小男孩的情思。
除了梁可,我还有第二个老公,这个老公叫高个子男人。为什么叫高个子男人呢?因为他的个子确实挺高。更关键的是他是一个果决的人,他的手上有杀伐决断的大权,也有取舍与夺的权力,换句话说他是一个手握权柄的男人。多年前在一个网络论坛上,关于他有很激烈的争论。有的人说他是一脚踢断自己父亲三根肋骨的孽子,有的人说他是带领中国走向复兴的豪杰,还有的人说他是《红楼梦》里面的义忠亲王老千岁,迟早要倒霉的。
那个时候,我对高个子男人没有更多的认识,我知道他是个左派,但到底他算不算极左,我真的拿不定注意。于是,我决定保持观望的状态。我不发言,不发表对高个子男人的看法,我只是看网友的评论。网上有一个叫毛清江的网友做了一首长诗来刻画高个子男人,用词精心,下笔有神,只不过稍微刻薄了点。我看见毛清江的诗,不仅没有生出对高个子男人的反感,反而更有一点喜欢的感觉。
就好像毛伟人说的:几声凄厉,几声抽泣,有几个苍蝇碰壁。没有“苍蝇”的嗡嗡叫,能显出豪杰的英勇果敢吗?所以,正因为吸引了许多右派网友的火力攻击,反而显得高个子男人的伟岸和高大。无论右的那一撮人怎么凄厉,怎么抽泣,无干无涉,我自闲庭信步,这不是英雄本色是什么?及到后来立军蒙冤,美帝无信,高个子男人终于入狱,圆了李庄一干人等的春秋大梦。
可真的是圆梦了吗?想得美。不过是一次考验,不过是一次曲折,燕雀安知鸿鹄之志,蚍蜉岂可撼大树?高个子男人终是要重出江湖的。我不知道毛清江网友现在是不是仍活跃于网络上,但可能的话,我想请他好好思量一下高个子男人的历史定位。没有豪杰舞剑,哪有月白风清。没有英雄浩叹,哪来万家升平;没有利剑出鞘,哪成太平之世?所以毛清江网友有缘惠阅我文的话,或许可以再赋诗一首,诗的题目就叫《墨夜闻东方渐白泪满襟》。
我觉得高个子男人是很英俊的,这种英俊不是奶油小生般的油腻,也不是韩式帅哥般的妖娆,而是一种有担当有肩膀的丈夫感。这种丈夫感一般人没有,只有雄性荷尔蒙分泌旺盛的男子汉大丈夫才会有。所以,高个子男人走到哪里都会鹤立鸡群,高人一头。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做了个梦。我梦见一个英俊的男人在吻我的脸,更害羞的是,他竟然抬起了我的屁股,然后我感觉到扩张和充满。梦醒的时候,我已经泪眼朦胧。昨天晚上是谁来了?是你吗?高个子男人,你来赴我这个“梦姑”的一面之约了吗?我想一定是你,因为没有你的夜晚,才会寒冷凄苦,但昨天晚上我却温暖甜蜜得好像在梦中的花园。所以,是你来了,而我已经归属于你。
今天,你的儿子就将在台湾举行婚礼。我当然没有收到邀请,即便收到了,我也无法成行。但我想,你的儿子既然已经出现在众人的面前,那么,你也应该快露出真容了吧?我等着你,等着你出现在每晚六点半的《重庆新闻》,等着你出现在每晚七点的《新闻联播》,等着你出现在每晚七点半的《圣殿礼拜》。当我看向你的时候,你是不是也看到了我?那么,我们的婚礼要不要也在今天一同举行呢?这场婚礼是命运中早已安排好的一次生死契阔,谁也逃不掉,谁也免不了。于是我明白你并不是义忠亲王老千岁,你是北静王水溶。可是谁又有什么关系,这一部《红楼梦》还得我和你一起唱念做打下去,直到三生石畔魂归警幻。
前年夏末,我去参加了一次中学同学会,这次同学会是老同学流星发起的。流星是我初中、高中的同学,同学六年,不可谓不熟悉。说到流星就不能不说他的那一头秀发,他的秀发真是光彩鉴人,丝滑无比。我很喜欢流星的这一头秀发,他的头发丝丝分明,条屡清晰,我想为什么我的头发就像乱鸡窝一样,流星的头发就这么的好,这么的有型呢?我到处寻找答案。我偷偷观察流星用的洗发水,发现他用的也就是一般的海飞丝洗发水,香皂呢,也就是一般的舒肤佳香皂。可为什么流星的头发就这么丝滑,流星的身上就这么香呢?我很郁闷,我觉得自己根本配不上流星。
为什么我要配流星呢?这还得怪流星自己。因为是流星多次向我“表情表义”,弄得我红了脸蛋。一次流星在寝室里脱袜子,他把袜子一甩,刚脱下来的袜子就飞到了我脸上。流星的袜子一点怪味没有,非常的干净。这是我第一次闻到流星的味道,流星的味道是无味的,他没有任何的体味。但流星身上又很香,因为他喜欢洗澡,喜欢涂香香,夏天的时候还会用香体露。所以流星身上常常香气扑鼻,这种香味很好闻,有一种现代工业社会的文明感,或者说现代工业社会的高级感。流星确实是一个自带高级感的人,和他在一起,就好像自己的生活也变得高级,变得时尚,变得充满了流行元素。
还有一次,流星把我搂到怀里,他竟然是想效仿梁可!我靠在流星的臂弯里面,觉得有一种幽默感。流星的手臂虽然干净,但细细小小,完全没有梁可给我的那种包裹感和满足感。我躺在流星的手臂上就好像是躺在一条黄瓜条上一样,可我不是正午的时候在黄瓜藤下小憩!虽然我觉得有点幽默,但我还是闻到了流星胳膊里面散发出来的一股香味,这股香味带着贵族气息,让我好像一下子也变成了个贵妇。
更夸张的一次,流星竟然把手伸到我的脸上来弹琴。我再一次闻到刚洗过澡的流星手上舒肤佳香皂的味道,对,就是那款经典白色舒肤佳香皂的清香味。我一下子动了情,我说流星你来我床上睡吧。但流星仿佛一下子受了惊,他说:“算了,算了。”翻过身,流星在他自己床上睡着了。我和流星也有过一次尴尬。一次我听同学鱼抱怨流星这也不对,那也不对。晚上的时候,我看流星睡着了,就把鱼的话讲给好朋友明听。哪知道刚把话说完,我就看见流星的眼睛动了一下,原来流星没有睡着,他在听我说他的坏话呢!这让我尴尬无比,于是马上跑回自己床上。回到床上我还惊魂未定,自己一不小心当了一次长舌妇啦!不知道流星会不会生我的气?好在流星没有生气。第二天起床上学,流星还是和和气气的,并没有对我有什么龃龉。这算是一种幸运吧。
流星很有明星范,他穿着时尚,衣袜整洁。冬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流星都会把他的彩色毛衣整整齐齐的叠好放在枕头边,而我们则把自己的衣服乱甩乱丢。有一天我看见流星穿了一双彪马运动鞋,这是一双价格不菲的名牌运动鞋。一个人在寝室的时候,我忍不住把这双运动鞋拿起来闻了一下,里面有一股好闻的皮革味道,并没有其他异味。这再一次证明了流星是一个没有味道的人,流星很爱干净。
流星中学毕业之后去加拿大留学,几年后听说他从多伦多大学毕业回国,成了海归。流星本来就是个很时髦的人,所以他去加拿大留学太应该,太适合了。记得有一次我和流星开玩笑,我说:“流星,你觉得你身上那一点最性感啊?”流星笑嘻嘻的用手指指他的厚嘴唇。可见流星是一个非常开明洒脱的人,在这一点上,他甚至比梁可更开放更走在时代的前沿。
同学会上我问流星现在在哪里工作,流星说:“我在房产中介呢,凯哥。”房产中介?流星不应该在豪华办公大楼的最顶层俯瞰全市吗?我觉得下一次我或许还得好好探索一下流星的事业。我给流星打电话,流星接起来说:“哎呀,凯哥,我老婆在身边呢!”我懵了,你老婆在身边关我什么事。难不成我还成了第三者插足?要知道我可是先你老婆认识你好多年的!这个流星同学呀,学会玩暧昧了。
所以,流星同学其实是梁可同学的候补。我觉得我可以有一个候补老公,这个候补老公可以帮我做很多事。到我老了的时候,也许流星的身体还很好,那么他应该会照顾我的吧?既然会照顾我,那么也就是我的爱人了。所以流星会和梁可一样,伴我到老。到我老得走不动的时候,一个电话打过去:“流星!给我订张三亚的机票,我要去三亚避寒。”于是流星老老实实帮我订机票,再找位专车司机送我去机场,那么,我是不是个幸福的老婆呢!流星或许真的应该翱翔天际,这是个约定。
痴缠不破,不得佛谛。红尘不入,不悟慧根。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已经有过一次成人礼。那一晚,天气烦躁,连蜻蜓和天牛都已经飞走了,只剩下我和表哥在空当当的房间里呼呼大睡。半夜的时候,我被表哥摇醒,表哥竟然骑在我身上亲我。我不知道反抗,或者说我其实是反抗了的,但我没有表哥的力气大。就这样迷迷糊糊,表哥的鼻涕落到了我的鼻尖上。我感觉到羞耻,于是抱着一床小被子躲到客厅沙发上哭泣。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只听见客厅墙壁上挂的壁钟滴滴答答的响个不停。我感觉到恐惧,这是一种对刚才发生的事不确定不清楚不明了的恐惧。我不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又得到了什么。我是迷茫的,迷茫得好像一只沙漠中的小船。小船摇摇晃晃,它的绿洲又在哪里呢?见不到绿洲,小船就只能停泊于沙漠腹地,成为孤舟,成为孤岛,成为一滴女神的眼泪滴到地面上盛开的莲花。
很久之后,我才想到,表哥并不是个坏人。他只是在举行一个仪式,这个仪式叫基督的受难礼。基督是需要受难礼的,不然基督始终只是个凡人。真的堪破三春,就知道受难礼即便再怎么难堪,也只不过是一个神的玩笑。真的处罚,也就是传说中的神罚,其实不会落到我们头上。为什么呢?正是因为我们已经被施了受难礼,那么又怎么会还有神罚呢?神罚是留给恶魔的,可我们不是恶魔,我们只是孤孤单单的神的孩子。
所以神的孩子是不是就只能停留于冷清的伊甸园。他不能落入凡尘,不落混迹于市井,更不能成为红尘中的游戏客。他只能待在伊甸园内,看花开,听花落,用眼睛和耳朵体会四季的交替。然后在一个落雪的冬夜,静静的和这个他又爱又恨的人间说再见。再见的时候没有鲜花,没有眼泪,没有血和震颤,只有雪花落下的簌簌声,好像妈妈的呼唤,呼唤天涯的孤儿早点回家。
表哥只比我大六岁,但他入世很早,其实比我有历练得多。我一直觉得表哥是一个神奇的人,他既可以大雅,又可以大俗,他是一个可上可下,可阳春白雪,也可下里巴人的聪明儿。既然我和表哥的故事在很早以前就已经谱好了乐章,那么这一场世间的奇缘也是免不了,跑不掉的。既然如此,不如依照上天的安排,和表哥步入婚姻的殿堂,做他的妻,做他的妾,做他的垫脚石和登高梯。
或者上天有知,会赐予我和表哥一间宽敞的新居,那么我们就可以在落雪的冬季,有一处避寒的茅舍。我不通世务,表哥却是人情通达的,那么,可以拜托表哥为我物色这么一处新居,以容我一息尚存,而表哥也就此弥补了多年前的莽撞。表哥的生命和我的生命相互重叠的那一块,叫做红尘滚滚中的上苍垂怜,垂怜我的孤单,垂怜表哥的空虚。最终我和表哥一同成为豪客,成为大家,成为人间的灵秀。
我读大学的时候,邂逅了苏哥。苏哥是一个个子中等,长相端正的人。我是在同志聊天室认识苏哥的,那天我正在聊天室里面瞎转悠,忽然有一个人给我打招呼,他就是苏哥。苏哥和其他网友不一样,他说话并不说空话废话。和苏哥网络聊天就好像是和一个友人坐在咖啡馆里面面对面聊天一样,那么的真实,那么的自然,毫不矫揉造作。我喜欢和苏哥聊天,所以很快我就决定和苏哥面基了。
第一次见面,我和苏哥就走进了婚房。婚房并不豪华,但足够温馨,就好像上天也为我们高兴,所以特意赐下宽大的床,厚重的帘子,柔软的地毯,还有明亮的床头灯。我不知道苏哥为什么喜欢我,但他说我很帅。我知道自己很帅,但当面被他称赞却也让我高兴不已。苏哥很温柔,他没有一般男人的粗糙和放纵,他是精致的,他是柔和的,他是干干净净的,他是柔情蜜意的,他是小心翼翼的。
很快我就和苏哥陷入了爱河,我们游荡在四川大学,游荡在春熙路,游荡在九眼桥,当然也游荡在一间又一间的“婚房”。苏哥说:“凯凯,我们去租一套房子吧!”我说好啊,我是喜欢和苏哥住的。和苏哥在一起我的内心很安定,就好像自己有了座靠山一样。苏哥宽阔的肩膀成了除梁可以外我最可依靠的厚枕。苏哥说:“凯凯,我们每次这样都不戴套子,你可以吗?”
“为什么不可以?”我反问。苏哥说:“你不怕得病吗?”我说:“我不怕,你和其他人不一样!”苏哥听我这么说,把头微微的低了下去,然后又抬了起来。我常常回忆苏哥的这一次低头,他到底是想告诉我他和其他人一样呢,还是和其他人不一样呢?我想不到,我琢磨不透。我只知道苏哥是一个特别随和的人,我和他可以什么话都说,也可以什么话都不说。说话还是不说话不影响我们彼此的心靠得很近,近得好像能听见对方的心跳。
我告诉苏哥我去植物园上班了,苏哥很高兴,他说有工作就好,有工作就好。我很想和苏哥见一面,但他似乎工作很忙。我邀请他到我家里来,但他也只来过两次。不管怎么说,梁可没有来过我家里,流星没有来过我家里,但苏哥来过。苏哥说:“今天参观凯凯的闺房了!”可其实不是闺房,只是一间乱糟糟的狗窝。但苏哥不嫌弃,苏哥是喜欢的,他喜欢睡在我的小床上,和我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
我把苏哥的生日郑重的记录在自己的手机上,还设置了提醒功能。我想到苏哥过生日的时候,一定要送他一份爱情的礼物。但想不到的是,还没等到苏哥过生日,我就和他失去了联系。苏哥就好像是我人生中的一个过客一样,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刹那间就了无踪迹。我从韩国回来后还联系过苏哥,但他似乎对我已经不再抱有热情。我感觉到了冷淡,自尊心让我把苏哥的电话号码从通信薄里面彻底删掉了。从此之后,我没有再见过苏哥,甚至于我不知道他的本名是不是他告诉我的那个名字。我怀疑苏哥和我之间的情愫,只是生命中的一段插曲。插曲一结束,就忘记了旋律,再也找不到乐谱了。
中学时,我们班还有一个男同学宁,这个男同学特别有男人味。什么叫男人味,那可不是汗臭味,脚臭味,而是宁身上有一种自带的体味。这股自带的体味非常的好闻,是一种男性特有的雄性荷尔蒙的味道。我偶尔会从别的男人身上闻到这种体味,但都不如宁身上的那么强烈,所以宁真是一个男性气息爆棚的人。初中的时候,宁在我们班不声不响,有时候我甚至会忘记他的存在。
但有一天吃过晚饭,宁竟然来找我散步,我们一起在夕阳余晖下散步到了小学部。其实小学部到中学部只隔了一个操场,但我和宁这一路走得特别认真,就好像是在完成一场特别的仪式。可是是什么仪式呢?又说不太清楚。我只记得我们四周都是叽叽喳喳的小学生,而天边有一抹残阳夕照,仿佛是副末世存生的宗教图画。有一次我们在教室里看电视,宁坐在电视的最前面。我想叫宁帮我换台,于是我悄悄递给宁一枚一角钱的硬币,宁把我的硬币收了,四处望了望,帮我换了台。我感到好笑,原来宁换个电视频道还要收钱的。宁后来再见到我的时候就有点讪讪的,似乎有那么点不好意思。
高中时宁开始练健美,他参加了学校的健美队。宁一天比一天的强壮起来,越来越帅气。有一天宁告诉我,专业练健美的运动员一天要吃十多个鸡蛋,要不然蛋白质跟不上。我一听吓一跳,十多个鸡蛋!可我每天只吃一个鸡蛋!不过宁的理论似乎是有依据的,自从他练了健美以来,肌肉越来越多,简直成了个健壮美男子。随着宁的身形日渐完美,他的性格也强悍起来。宁不再是初中那个不声不响的小男生,宁变成了我们高中部的一个霸王。
我暗暗吃惊,练健美竟然有这么神奇的效果,连一个人的性格气质都能改变,小白兔进化成了大灰狼啦。可是宁从来没有找过我的麻烦,宁对我是很有礼貌的。有时候远远看见我,宁就喊:“凯哥,凯哥”很亲热。宁和我的同桌大美女缘谈恋爱,他们上下学都在一起,好像一刻不能分开一样。我想缘到底是怎么样一个女生,她为什么喜欢宁呢?我暗暗观察缘,却一无所获。
有一天,缘说:“我不想把这件事告诉宁,我不想说。”原来是缘和另外一个女生在女生宿舍里面起了冲突,缘和那个女生对峙了起来。我不知道后来宁参与到这件事里面没有,但后来我没有再听缘谈论过这起女生间的纠纷。我想有宁这样的男朋友,真的是一个可靠的安全保障呢,谁又敢欺负宁的女朋友呢?其实缘是一个很文秀的女生,她写的作文还曾经在朝会的时候被主任当着全校师生朗读过。我和缘的关系不错,但我从来没有和她谈论过宁,缘和宁的关系对我而言充满了神秘感。
多年后我才听另一个同学支说,缘和宁最终没有走到一起。缘嫁给了一个广东人,还生了一对双胞胎。宁呢?我不知道他的婚姻状况。我只看见宁开着一辆很高级的越野车,在城市道路上穿行。宁看起来应该是个成功人士哟,谁嫁给他多半是要享福的。有一天我发微信问宁:“我发给你的日记,你看了吗?”宁说:“看了,但还没看完。”我点点头,我觉得宁很有趣,他不是单纯莽撞型的人,他是一个粗中有细的好男人。
两年多前,我买电脑开始写作《凯文日记》。我去楼下取电脑的时候,晃眼看见那个快递小哥怎么这么像宁,越看越像,简直神似。可惜快递小哥把电脑塞给我就骑着电瓶车飞快的跑了。不然我真要追过去问问小哥,他是不是宁,是不是他专门装扮成快递小哥的样子给我送电脑?我想这还真有可能,因为宁是一个喜欢做点罗曼蒂克事情的男人。所以,电脑,我的写作利器,就是他送与我的礼物吧。
我们学校高年级有一个学长,他叫做演。演是一个个子高高,很帅气的男生。我曾经和演一起去逛过理工大学的博物馆,走过巨大的恐龙骨架的时候,我是在演的庇护下走过去的。我觉得恐龙很可怕,它就好像活了过来,要吃我似的。但演的身体却温温热热,靠着他,我感觉很安全。自从和演有了第一次“约会”,我就关注起这个学长来了。我觉得演特别的仗义,特别的有正义感。他完全看不惯欺负弱小同学这种行为,有一次我甚至听见他为一个受欺负的同学和老师吵架。
老师哭哭啼啼的说:“不要你管!”演说:“可他被欺负了!”我听到演的吼叫,忽然很感动。要知道学校里欺负弱小同学的事情并不少见,但像演这样挺身而出,还和老师争吵的却是少有。我甚至觉得演简直就是蜘蛛侠,楚留香,或者超人。为什么我们班就没有演这样的同学呢,要是有,我也不会被戏这个小流氓欺负了啊。可惜的是演是我的学长,他也许有保护我的冲动,但没有接触我的机会。不过即便是这样,也让我感动不已了。
可我还真被演保护过一次。有一次演班上的一个学长来找我的麻烦,他说我走路的时候撞到了他,这明显是在找茬。我惊恐的不知所措,正好这个时候演走了过来,他马上拉开那个找茬的学长说:“这是凯凯,我认识的。好了好了,跟我走。”于是学长被演拉走了,我获得了安全。我很感谢演,虽然只是一件小事,但要是学长真的发起飙来,扇我一巴掌,那我该怎么办?演保护了我,这份情我得领。
教我们数学的魏教授说演爸爸妈妈是做珠宝生意的,那个有钱啊。魏教授的眼珠子都快鼓出来了,他是真的希幕演家里的条件。可我觉得演是一个白色的人,这才是我喜欢演的原因。一个人是白色的指这个人从不冒犯别人,也不允许其他人来冒犯别人,这就是一种男子汉骨子里的正义感。有这种男子汉的正义感的男人,哪个女生不喜欢呢?哪个女人能抗拒呢?所以演注定是个大众情人。
但有一天支告诉我,演被学校开除了。“被学校开除了?为什么?”我吃惊的问。支说:“演和老师顶嘴,不服老师管,老师告到校长那里去,校长就把演给开除了。”我默然无语,半晌说不出话来。为受欺负的同学出头就是和老师顶嘴,不服老师管吗?老师还去告状!简直是岂有此理!我一腔无名火不知道该往哪里发。幸运的是几个星期之后,我在我家附近的小巷里面遇见了演。
我刚满头大汗的从学校放学出来走进小巷,就看见了演。演看见我也很惊讶,他说:“凯凯,你住这里啊?”我笑着说:“我住巷子里头!”那个时候不像现在,那时没有手机,没有网络,所以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和演保持联系。站在明媚的阳光下和演说了一下午话之后,我就和他分手了。自此我再没有演的消息,不知道如今他在哪里。我倒是听说当年找我茬的那个学长后来去西藏当了兵,该不会演也去当兵了吧?演要是当兵的话,肯定能当个好兵,说不定他还能当将军呢!
一直到现在我还常常回忆起演穿的那双干净的白袜,演的白袜就和他的性格一样,洁白无瑕,一尘不染。演,你愿意多年后回来看看我这个小迷弟吗?我如今依然孑然一身,无依无靠。
十年前,我参加了一个徒步俱乐部。我们会从龙泉山脚下的洛带镇出发,一路步行到五凤镇。有的体力好的队员,甚至会走得更远,走到龙泉山更深的地方。我们一个俱乐部有一个队员叫蜗牛,蜗牛是一个高高壮壮,干干净净的男生。我第一次徒步就是和蜗牛一起走的,蜗牛在前面领路,我在后面跟随。走着走着蜗牛坐下来歇脚,他脱下鞋整理袜子。我看见蜗牛穿了一双极干净极漂亮的白色绣花袜子,真的很好看。关键走了这么远的山路,蜗牛的袜子一点也没有脏,还是白白的,非常的洁净。
蜗牛看见我在看他,对着我笑了一下,他笑得很明媚,但我却有一丝害羞。就这么一路跟随,我和蜗牛走到了五凤镇。我一直在暗暗揣度蜗牛是做什么工作的呢?看他清秀整洁的外貌,他该不会是个公务员吧?蜗牛真的很像公务员,这可以从他的手上看出来,蜗牛的手很宽大,指甲修剪得很整洁,一看就是个做办公室工作的。但我没好意思问蜗牛的职业,毕竟是初见,不好多问的。
蜗牛主动说,他以前是骑游队的,后来受了伤,不愿意骑车了,才换到徒步的队伍中来。我听了很高兴,要不是有这么一个机缘,我根本就不可能认识蜗牛。我不是个外貌主义者,我并不只喜欢长得帅的人。但蜗牛是那种长相八十分,气质一百分的人,所以怎么不叫我喜欢呢?于是我把蜗牛深深记在了心里,觉得他真是一个靠谱的男人。我第二次参加俱乐部活动的时候,蜗牛又来了。
蜗牛一看见我就说:“kevin,你变帅了啊。”我不好意思的笑起来,其实哪里有变帅,我是变老变丑了,蜗牛的嘴是很甜的。中午吃饭的时候,我挤到女生堆里面吃饭,蜗牛看见了就一个劲儿的招呼我:“kevin,到我们这桌来,快来快来。”我再次对着蜗牛笑笑,但没有起身。因为蜗牛那桌全是大老爷们,他们是要喝酒猜拳的,我可不想去,我宁愿和几个女生简简单单的吃点东西。蜗牛见我不来,也就不再叫我,只是笑吟吟的看着我,似乎觉得我很有趣。
我想蜗牛是哪里人呢?听口音他应该是成都本地人。做什么工作的呢?公务员?结婚了吗?天啦,他有没有结婚关我什么事。打住,打住,我觉得自己又有点犯花痴了。这一次徒步我没有再和蜗牛一路同行,我和一个矮个子女生搭伴走了一路。我只参加过两次徒步俱乐部的活动,也就只见过蜗牛两次。但蜗牛看着我笑,不断招呼我过去和他一桌吃饭的热情却长久留在我的记忆中挥之不去。我想蜗牛是一个好男人,但他真的不属于我。我祝愿蜗牛找到一个好伴侣,无论这个伴侣是个怎么样的人,只要她能和蜗牛相敬如宾的过一辈子,那么这两次和蜗牛的邂逅也就算是场美丽的回忆了。
其实我还有很多很多没有写出来的老公。我们小区有个快递小哥,他来我们小区有好几年了,每天他都要来我家楼下送件取件。每次看见我,他都对着我笑,有一次还指点我开快递柜,那么他和我也真的有缘的。还有一个帅哥,常常在小区门口和我擦肩而过。他穿一身干净的工服,每天上午准时上班,每天傍晚准时下班,每次遇见他我都要多看两眼,不为他的英俊,为他工作如此的尽责和准时。还有一个保安,他也常常和我在黄昏时的街道上迎面相遇。我们遇见的时候不会说话,但会用眼神相互致意,这也可以算是夕阳时分里面一份特别的浪漫了吧。
所以,我的老公很多很多,多到超过你们的想象。但老公不是唯一的,真正指引着我继续走在人生之路上的是神的指引。所以老公也是神赐予我的礼物,我怎么能不珍惜呢?我爱我的老公,我也会为我的老公生儿育女。到我和我老公的孩子能够组成一个加强连的时候,那一天,我会有多幸福啊。所以,老公安好,老公安康,老公安顺,我在孤单的城市一角,向你们每一个人表达我最真挚的谢意。正是因为有你们的支持,我才跌跌撞撞的走到了今天。今天不是结束,今天通向永恒。我和老公的婚礼开始了,你们是否已经听见神圣的婚礼进行曲?听见也罢,没有听见也罢,婚礼已成,送入洞房。今夜好一个良宵,今夜好一个人间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