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州真实案例改编 · 已匿名化
我曾以为,成为加州执业律师,是对父母最好的交代。
我叫Lynn,今年41岁,从中国东北一路考到加州,拿下法学博士学位,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一家顶尖律所里唯一的华裔女性合伙人。我喜欢踩着高跟鞋,带客户去比佛利山庄的小酒吧谈案子。我不是“传统”的中国女性,但我自信、强悍,知道自己靠什么立足。
直到一位名叫乔治·马丁的白人资深律师,毁了我的一切。
一切从一个合作案件开始。
马丁,70岁,是南加州老牌律所D&M的高级合伙人。他满头白发,说话慢条斯理,带着老派绅士的派头。第一次见面,他眯着眼问我:“你不是助理?你是主辩律师?”
我笑笑:“我才不会去做助理。”
他摸着下巴说:“很好……我喜欢女律师,尤其是有主见的。”
我没当回事。
合作很顺利。三次开庭,我们赢了两次。我以为自己赢得了职业认可。第四次开庭前,他约我去圣莫尼卡海边的酒吧“聊案子”。那晚,他点了我不想喝的第三杯酒,说:“你长大了,喝点没关系。”然后,他凑到我耳边低语:“你是我见过最性感的华裔律师。”
我僵住了,挤出笑容说:“我们还是聊案子吧。”
他不再说话。第二天,我发现自己被从案件名单上剔除了。
接下来,是我从未料到的噩梦。
律所里开始流传小道消息:Lynn“情绪不稳”“工作不专业”“不尊重前辈”。几个实习律师告诉我,他们听说我和马丁喝酒后“大吵一架”,他还说我“情绪崩溃”。我去找主管,主管叹气道:“Lynn,我们不是针对你,只是最近客户反馈你的态度有问题。”
我提交了证据——那晚的聊天记录,虽然马丁狡猾地避开了关键用词——试图投诉他性骚扰。加州律师协会伦理委员会审查后回复:“证据不足。”律所的内部调查结论是:“无法证明马丁先生有不当行为。”
三个月后,我被停职,理由是“近期精神状态不稳定,需接受评估”。一个朋友警告我:“快跑,他们想把你整成精神病。”
我没跑。然后,我真的“疯了”。
不是我精神出了问题,而是当法律碾压你,同事怀疑你,客户质疑你,被贴上“不稳定”的标签时,任何人都会崩溃。
他们把我送进“律师援助计划”,接受心理评估。我被开了药,诊断为“急性压力障碍”。半年后,我的律师执照被吊销,理由是“不适合继续处理客户重大事务”。
马丁呢?他升任律所顾问,开始带更多“年轻女律师”。
很多人问我:你为什么不反击?为什么不告上法庭?
我反问:在加州起诉一个像马丁这样70岁、认识无数法官的资深律师,你得先找到愿意接你案子的律师。你猜有多少人敢和他对着干?一个都没有。我连立案都做不到。
一位朋友曾告诉我:“人类最大的错觉,是以为法律保护所有人。它更保护懂得操控它的人。”真正的疯狂,不是精神失常,而是在正义的体系里找不到一条活路。
性骚扰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在美国职场,性骚扰分为两类:一类是“对价交换”(如“陪我喝酒,我就让你升职”),另一类是“敌意工作环境”(如持续的性别歧视言论或侵犯性行为)。但如果没有录音或录像,尤其在律师圈内部,举报往往以“证据不足”告终。
相关法律术语
加州律师协会负责监管律师行为;律师援助计划为律师提供心理支持;“敌意工作环境”是职场骚扰的法律标准;诽谤(口头诽谤)可能是我反击的选项,但难以证明;报复在理论上违法,但举证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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