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婚姻的崩潰
離婚在當時80年代是一件根本不敢想的事情,劉佳就是當時第一個吃螃蟹的人,那時根本沒有女人敢想到離婚這個念頭。
當和平把劉佳要離婚的念頭狀告老丈人時,也就是住在家裡的劉佳的親生父親劉宏。劉父大聲地罵女兒說;“好好的家庭不要了,他都認錯了,你就算了吧,為了三個孩子,你也不能離婚啊!和平只是花了一點,其他脾氣都很好,天下男人都會犯這樣子的錯啊。’’
劉父還因為女兒的事氣得都得了高血壓,有一次腦中風住院了一周,劉佳因為父親病重,暫時先把事情壓了下來。
劉父最終還是在住院一周後去世了,那是飄飄第一次在她人生中見到親人的離開,那個每天給她做好吃的外公就這樣子永遠的離開了。。。
飄飄跟著媽媽去外公住的鄉下,去參加外公的葬禮,外公是土葬,埋在鎮上的山裡的墓地上,送葬隊伍那嗩吶的聲音悲鳴,彷彿是訴說著人世間的滄桑。
外公的一生,也是從富家子弟淪落為囚徒,不幸的命運。時代賦予外公坎坷的一生,飄飄在外公的墳頭,默默燒了好多紙錢,願外公在天堂安息!!
劉佳在父親走後,消沉了一段時間,和平還以為她不會再提離婚這件事了,兒子武岩剛好又考上了重點高中,是個好消息。大女兒文靜在父親的房管局上班,工作也很穩定,就是女大十八變越變越漂亮,追求的人很多,每天從早到晚的排隊追她,估計正在談戀愛了吧。反正女兒大了遲早都是要出嫁的。
那天文靜大大方方的把男朋友帶回家給父母看,是一個高高瘦瘦長得很英俊的小伙子,他跟她在同一個單位上跳舞的時候認識的,名字叫林俊,也是內招進去的,父親也是區裡的工商局副局長。可算是門當戶對。
週末,和平特意下廚做了幾個菜招待這個未來的女婿,這個小伙子挺不錯的,他挺滿意的,家世都好,就同意了文靜和林俊的來往,確定了男女朋友的關係。
姐姐文靜看父母同意她門的交往可開心了,每到週末都不回自己家裡住了,特別是父母天天吵吵鬧鬧的,特別壓抑,姐姐基本每天都往林俊家跑,並住在林俊家,剛好他家在單位有分二套新村兩房一廳,還和父母是分開住。
如今家裡周末就剩下哥哥和飄飄。和平是好了傷疤忘了疼,剛安靜了一段時間,男人畢竟是動物性的,人的慾望本性很難控制。。。
劉佳閨密陳三,她老嫌自己的老公是鄉下人,家裡很窮,沒有房子住,看到和平條件好,管房子的,人又帥,她心裡就打著小算盤主動獻身,做為男人和平當然也不拒絕了,雖然陳三不漂亮,終歸還是女的,沖動是魔鬼。可不巧的在家偏又被劉佳下班回家撞倒了,抓個正著。
劉佳罵閨蜜陳三不要臉,連朋友的老公都不放過,和平也太不爭氣了。劉佳說什麼都不聽了,拿起保溫瓶朝和平身上扔,和平沒躲過,頭上大包一個又紅又痛。
接下去就是家裡沒有一天是安靜的日子,父母天天吵架。姐姐幹脆不回家,訂婚後就名正言順的住在林俊家了。
哥哥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聖賢書。他是個儒家書生,斯斯文文的帥氣的男孩子一個,他的世界就是書的世界,書中自有顏如玉。
哥哥準備高中畢業後去考師範大學,做一名老師。父母的吵鬧絲毫都沒有影響到哥哥,哥哥一如既往的認真地讀他的書,有時飄飄想和哥哥一起玩,哥哥天天就像書呆子一樣捧著書。飄飄天天說哥哥小氣,不和他玩,小時候的她,雖然有哥哥姐姐,可是童年是很孤獨的。慢慢地她好像習慣了這種孤獨帶給她的安靜的時刻,如飢似渴地看了好多書。
劉佳最終還是和丈夫和平離婚了,當時房子是公家的,那個年代沒有什麼財產可份,就是孩子。當時孩子們也長大了,只剩下念小學的小女兒,劉佳覺得不放心,就在離婚協議上協議什麼都不要,只要帶10 歲的飄飄走。
當時離婚手續就是到街道辦拿了一張離婚證書,手續很簡單,就蓋一個公章。一人一本。飄飄跟著媽媽又回到了外婆家住。
那時候很少離婚的家庭,飄飄在上初中時,就閉口不談自己父母離婚的事,覺得這畢竟是一件很丟臉的事,因為每個小朋友都有一個完整的家,就她沒有完整的家讓她很難過。
飄飄因爲從小失去父愛,造成她長大後缺乏安全感,她就像刺蝟一樣渾身是刺,和人保持距離,不相信愛情,以為這樣,可以很好地把自己給保護起來。
不過說到底,愛情和婚姻是兩回事。愛與被愛是上帝賜予人类最好的禮物。
生命要去愛才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