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未能开启的记忆宝库
记忆不是固态的,也不是现成的,不是一句“说吧,记忆”就能开启。这部《胡适英文口述自传》(The Personal Reminiscences of Dr. Hu Shih)就是记忆宝库未能开启而留下的遗憾之作。尽管如此,这本书仍是珍贵的,哪怕仅仅因为它来得太晚。
胡适在哥伦比亚大学口述史计划中留下的录音及其整理文稿一直都以档案形式存在哥大,中文世界能读到的是当年口述的整理者唐德刚先生的译注版。唐氏的译和注喜好者很多,憎恶者也不少,我就是其中之一。但无论好恶,没有原文在手,终究无从置喙。
据我翻查所见,在2012年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这个英文本之前,1981年前后曾有一份名为Chinese Studies in History的海外汉学刊物选登了文字整理稿的一多半,由李又宁编辑刊发。李又宁为连载写了一个简短的“编者注”:
但是这份学术刊物毕竟非一般读者所能轻易获得,所以要一直等到2012年这个版本在大陆问世,普通读者才有缘得见胡适口述的原文。
近来从头到尾读了一遍,一种遗憾之感挥之不去:胡适的记忆之门终究没有打开。
我想这是几方面因素造成的。首先是哥大口述史计划的工作方式,即胡适一人讲述,没有人对话和追问。这种方式显然有利有弊,我以为更为妥当的做法是预先和受访者商讨、制定提问纲要,进行过程中视情况进一步追问。后来赵元任在伯克利录制、整理的口述回忆就采用这种方式,几位提问者也确实从赵元任的嘴里敲出了不少记忆细节(收入《赵元任全集》第16卷)。其次,在录制口述自传时,胡适没办法利用几十年来积攒的日记、信函、档案、藏书等基本文件,这使得他不得不依赖已经公开发表的作品。这就解释了有《胡适留学日记》可做凭借的留学生涯部分详尽、细致得多(占去这个版本250页正文的116页)。
由于胡适的记忆之门并未真正被“撬开”,这部口述自传主要成了他对自己毕生追求的“中国文艺复兴”(the Chinese Renaissance)的晚年自评或定论。尽管胡适说过“除了思想,什么是我?”这一名言,但思想之外显然还有历史中的真实个人胡适之,而这恰是我们从口述自传中很难读到的。
当然,口述中也有不少偶一提及的记忆细节,虽如吉光片羽,却让我们可以管中窥豹。我举两个例子。一是陈独秀在“五四运动”期间被捕的细节,我来译出这一段:
1919年6月11日,陈独秀被捕了。他被捕时正在散发由他自己撰写并自费印刷的反政府传单。那是在北京城南一个叫“新世界”的游乐场,那天陈独秀、高一涵和我,三个安徽同乡一起喝茶。陈独秀从口袋里取出传单,摆在很多张茶桌上。传单上写了几点要求,其中一条是要求将京畿卫戍总司令王怀庆撤职惩办。王怀庆在6月初抓了几百个走上街头进行反日演说并宣传抵制日货的学生。过了一会儿, 我和高一涵就一起回家了(那时高一涵和我同住), 陈独秀一个人留在那儿。他继续散发传单,游乐场的人也越来越多。很快警察也来了,抓了陈独秀,关进警察总署的大牢八十多天。 我半夜接到电话,才知道他被抓了。
记忆细节为什么重要?因为告诉了我们细节,我们才能按图索骥,左右勾连。比如,关于“新世界”游乐场,我们可以从胡适1918年5月3日写给母亲的家书中看到这一段记载:
吾母: 这两天有点小伤风,昨日人更不适意,今晨又好了。今天六点钟起来,忙了一天。晚上不高兴在家读书,坐了车出城,到会馆里拉了同乡章君去游新世界(北京新开的游戏场),看人打桌球,又看了两套戏法,又去听北方的大鼓书,南方的滩簧,到半夜才回来。我最不爱玩,今天实在不耐烦,故玩了一晚,倒觉得很高兴。
我们还可以翻查资料,知道当时新世界游乐场的外观:
胡适提到他与高一涵同住,这也可以让我们多出很多联想和查找的线索,比如我想到了2015年出版的《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补编》中的这一段:
先生住的竹竿巷的房子,是和高一涵家同一大门的。这时候高一涵新娶了一位“堂子”回家,胡夫人坚决不愿和堂子出身的高夫人同门出入,于是在院子中间起了一道墙,一直到大门,把两家分开了。
《年谱长编初稿》出版时显然出于情有可原的顾虑而删去了这段话。但是如今读来,确实能使我们对胡适、高一涵以及江冬秀这几位耳熟能详的历史人物的真实性情有更切近的了解。(但是需要指出,胡颂平先生把这件事系在1919年,这是不准确的,高一涵娶“堂子"是在1923年,住址也不是竹竿巷,而是钟鼓寺十四号。)
再比如,我们还可以从高一涵入手,找一找他对同一件事的不同回忆:《李大钊同志护送陈独秀出险》。这篇回忆是1949年之后所写,自然不能尽信,但是其中提到陈独秀被捕当天散发的传单叫作《北京市民宣言》,而传单中的英文原来是胡适译出的。这一历史细节不会有假,因为高一涵没理由在新朝给胡适脸上“贴金”。稍作检索,我们就能看到这份中英文对照的传单:
这个例子就写到这。记忆细节的妙用可谓无穷,而记忆之门未能真正打开,其遗憾就可以想见了。
接下来,我想讲第二个例子,但讲这个例子的目的主要是为胡适“辩冤白谤”,这“冤”和“谤”出自江勇振先生的《舍我其谁:胡适》的第一部《璞玉成璧》。
胡适在口述中回忆了他1912年全程观察、参与美国大选的经历,有一段话将他的一次“民主体验”讲得非常动人。为讨论之便,这里就引用江勇振书中的译文:
我1912年去参加了许多政治活动,包括老罗斯福跟进步党纽约州长候选人奥斯卡·斯特劳斯(Oscar Straus)联袂出席的演讲会。我在绮色佳所参加的活动裡,最令人难忘的一次,是老罗斯福被刺的次日所举行的一场活动。那颗子弹不能取出,留在他的胸腔里。我去参加了这次的活动。许多教授也参加了。我很惊讶大会的主席居然是史密斯楼(Goldwin Smith Hall)的清洁工人。文学院大部分的系所都在这座大楼里。我真佩服了这种民主的精神,工友可以当大会的主席。这次大会,为本党的领袖的康复而祈祷,并通过了一些议案。这是我所参加过的政治活动里, 最毕生难忘的一次。(《舍我其谁:胡适》第一部《璞玉成璧,1891-1917》,联经2011年版,页283)
这段译文当然也有一些瑕疵,比如“我真佩服了这种民主的精神”这种表述是不成话的,原文为“impressed me very greatly”,直译为“令我极为倾倒”即可。翻译不是重点,重点是江勇振引用了这段话之后所加的一长段评论:
这段回忆,又证明了回忆的不可靠。第一、老罗斯福该年并没有到绮色佳去作政见发表会。奥斯卡·斯特劳斯到绮色佳作政见发表会,就只有一次,是在该年10月9日。胡适在当天的《留学日记》记说:“山下有美国进步党(罗斯福之党)政谈会,党中候选纽约省长Oscar Straus过此演说,因往听之。” 如果老罗斯福也去了,胡适的日记不会不记,康乃尔大学的学生报也不会没有报导。胡适在《留学日记》里记他第一次听到老罗斯福演讲是在1914年10月22日,是1912年大选过后两年的事。总之,奥斯卡·斯特劳斯到绮色佳作政见发表会五天以后,也就是10月14日,老罗斯福就遇刺受伤了。老罗斯福遇刺以后第一次复出的演讲,是在纽约的麦迪逊广场花园(Madison Square Garden),时间是在10月30日。当天晚上,奥斯卡·斯特劳斯跟进步党的副总统候选人当然联袂出席了。但胡适当天不可能去纽约参加这个盛会,因爲他在日记里记他当天去上课。同时, 那场盛会的一张票可以卖到一百美元,相当于今天的2千3 百美元。其次、绮色佳为老罗斯福祈福的活动也不是像胡适所回忆的,在他被刺的第二天举行的。他在14日遇刺,绮色佳的祈福活动是在17日举行的,而且地点也不是在史密斯楼,而是在绮色佳镇上的溜冰场。胡适在当晚的《留学日记》裡有一段话:“夜往听此间进步党演说大会,有Judge Hundley of Alabama 〔阿拉巴马州的大法官亨得利〕演说,极佳。”第三、当晚的活动也不是由史密斯楼的工友主持的。根据 《康乃尔太阳日报》的报导,主席是康乃尔大学土木工程系的李蓝(O. M. Leland) 教授。(《璞玉成璧,1891-1917》,页283-284)
江勇振先生这段评论在注释里引证了《胡适口述自传》、《胡适留学日记》和康奈尔大学校内报纸Cornell Daily Sun,按说应该是交叉验证,无懈可击。可惜,他太心急了,居然对自己刚刚引用过的胡适原话做了大概是无意的误读。但因为他讲得太头头是道了,很不容易解释他在什么地方读错了,我们不得不从一个事实性问题入手:在罗斯福遇刺之后第二天,即1912年10月15日,康奈尔大学的进步党人究竟有没有举行过集会?
这是一个翻一下旧报纸就可以解答的事实问题:
10月15日的Cornell Daily Sun已经清楚写明,当晚八点在史密斯楼要举行进步党的集会。第二天,校报上又有关于前一晚集会的相关报道,说当晚会场上宣读了罗斯福的一篇演讲词以及关于他伤势的一份电报:
显然,胡适所谓他在罗斯福遇刺第二天参加的活动,并不是江勇振先生所提到的17号这一场,他翻阅了17号的校报,却跳过了15、16两天,仿佛日历被凭空撕去了两页。
所以罗斯福遇刺第二天,即1912年10月15日晚上,康奈尔大学的进步党人的确在史密斯楼举行了集会。前后几天的校报上都没有提到15号活动的主席(主持人)是谁,但既然日期是准确的,而且地点确实在史密斯楼,那么胡适说主席是该楼的janitor(江译作“清洁工”,也许译作“看守”或“楼管”更准确),这个记忆细节应该是非常可信的。
事实性问题既已澄清,我们再看江勇振的“误读”。我们可以将胡适的原话和江勇振的解读并列起来,看个究竟:
胡说:我 1912年去参加了许多政治活动,包括老罗斯福跟进步党纽约州长候选人奥斯卡·斯特劳斯(Oscar Straus)联袂出席的演讲会。我在绮色佳所参加的活动里,最令人难忘的一次,是老罗斯福被刺的次日所举行的一场活动。
江说:老罗斯福该年并没有到绮色佳去作政见发表会。奥斯卡·斯特劳斯到绮色佳作政见发表会,就只有一次,是在该年10月9日……如果老罗斯福也去了,胡适的日记不会不记,康乃尔大学的学生报也不会没有报导。
请注意,胡适并没有说老罗斯福到过绮色佳,他的第一句和第二句并没有递进或补充关系,分明说的是两件事,而后一件即我们刚刚确证过的15号晚上的集会活动。胡适1914年日记里说过,“今日得闻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演说,年来积愿,于今始偿”,那么他晚年的确有记忆误植,但是这与罗斯福到没到绮色佳没有关系。
因为一个事实性的错误和一开始的误读,江勇振先生接下来提到的罗斯福遇刺后第一次复出演说,胡适已经开学上课去不了,票价又如何如何高,全都成了无的放矢的不相干内容。他说的“首先”“其次”“第三”,“其次”和“第三”反而是胡适记忆更准确,“首先”则是胡适确实记忆出错,可惜江勇振先生却误读了胡适的话,打近在眼前的靶子却脱靶了。
当然,证明江勇振先生错了,并未能使我们对胡适有更多了解,只是使我们认定胡适关于这次民主体验的记忆细节是准确的。这时候才更让人体会到记忆细节的可贵。实际上我考证这件“小事”恰恰因为更多细节的缺失而留下了遗憾。
胡适1958年的口述回忆当然没有他1914年的日记记录准确,但是他很可能确实在1912年到纽约参观或参与过一些政治活动,时间应该是他当年暑假离开绮色佳外出漫游期间。可惜,1911年11月初至1912年8月底的胡适日记只字不存,包括他多次提到的漫游中所写的《北田日记》。我们只能从他1912年6月的一封家书大致知道他的路线:
吾母大人膝下: 六月五日发第二号书,想已寄到。儿现大考已毕,已在暑假中矣。今年暑假拟稍事旅行,以增见闻。本月廿一日拟往游“北田”,约住十日可归。七月中当居此,有撰文之事,当勾当清楚。约八月中当可毕事,八月十几当往游维廉城,赴吾国学生大会,归途须至纽约一游。纽约者,世界第一大城也。儿居此邦已二年,尚未一至其地,可谓憾事。自纽约归时,约在八月之末。
6月22日他在北田写了一封家书,略记北田风物。然后就只有8月31号的家书,告知母亲“儿现已归来,开学之期,尚在月之下旬” 。这场漫游的细节大概已经消失在历史的烟尘中,无处可寻了。
当然,胡适口述自传中值得考索的珍贵记忆细节仍有不少,所以虽是遗憾之作,仍是待开采的宝藏,它的可贵也正在此。我真诚希望胡适思想和生平的爱好者,抛开唐德刚先生可疑的译和注,都来读一读、考一考这个英文本,一起撬开胡适的记忆之门。
0 有用 王有财 2006-02-08
书不厚,内容不算太多,但足够窥见一代知识分子宗师的不凡之处.
3 有用 庄常飞 2010-01-29
真是先看德刚,再读胡适。唐德刚的评论分量十足,而且都很到位。另外看的出这个人比较实在。胡适相对之下有些象牙塔内的感觉,做的事情也虚无缥缈,另外白话文的普及其实是毁人不倦的事情,大师居然还自吹自擂一辈子,另外思想也确实无甚新意。
1 有用 山水幽燕 2008-02-20
唐德刚的注解太有意思了,他与胡适真是两类留学生
0 有用 Victor 2009-06-28
不喜欢过多的评述 我们要读的只是胡适 PS:Schiller成了雪莱 golded age成了镀金时代 怎么能出现这种低级错误 好书的败笔!
0 有用 小诃德 2011-09-24
从最初的不解,读到最后的平静。(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