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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与限制----对“非传统爱恋”问题的借题发挥

(2005-06-11 10:44:08) 下一个

   
 文章来源: 轮子 于 2005-06-11 09:26:21   
 
 
 
 淑女司令问我: 轮子你对非传统爱恋如何看,比如哪个40岁的小学女教师最近在坐了七年牢以后终于和她的小男孩男友(现在20岁)结婚了。


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很简单,那就是,如果不违反法律,任何非传统(非“正统”)的爱恋最终都会变成一种常态模式。比如杨老和年轻女生的爱恋,就是非传统的,最终会变成一种自然的结合(没有人关注和非议)。很多人从道德的角度来批判,但是,很少人想到,这种批判本身却是更不道德的,因为以今天的道德观来看,(在法律范围之外)妨碍和限制他人的自由比起拜金的爱恋或“政治”的婚姻等等更不道德。而女教师和男孩的案例则有一点不同,因为女教师对男孩的行关系违反了法律,所以这种爱恋(男孩成年以前)很难成为常态模式,因为法律要干涉这种现象。至于将来法律是否会变动,谁也不能定,至少对于成年的认定会发生变化,很可能是这类法律里成年的概念提前。我们永远不可以对未来会发生何种变化说不可能。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我的观点,我想借题发挥谈谈自由与限制,之后再回到淑女司令的问题上。


中国社会曾经对西方社会的自由存在极大误解,然后在误解的基础上盲目攻击,自由化,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等等,都被说成是西方社会的自由引起的祸端。但是,仔细观察和理解西方社会,尤其是美国这样的社会(以下以此为例)一方面是高度的自由,一方面是高度的限制。

高度自由首先是思想自由,任何观点可以发表、讨论争论,谁也不能因言知罪,而不自由的社会,从思想上就设置了禁区。西方的理念是思想无禁忌,但是中国社会曾经以思想意识有问题而整人。思想自由必然带来行动的自由,其实在BBS上我们经常看到,那些思想自由的人话题很广泛,而且不断地突破禁区,但是这种突破并不会造成大家对问题的认识的混乱,而通常是引起新的理解---当然是更深刻和合理的理解。同时我们也看到另一些人总在觉得这个话题不合适,那个话题不合适,经常以题材来论断文章而不考虑作者的视角和目的,这就是思想不自由带来的行动的局促。

另一方面,我们又可以看到西方社会高度自由后面的高度限制,很多限制比中国严厉得多。除了思想和言论(不危害国家安全)很少受限制以外,美国人的行动受到很多限制,而且这种限制是伴随着严厉的法律制裁的。比如差不多任何程度的打架斗殴都可能遭到逮捕和起诉,家庭暴力罪罚甚至可以让一个人因家庭中的争吵而丧失名利地位,长期陷于经济困境中。又如杰克逊案件,即使像他这样的人物也处在严格的限制之下。再看信用问题,美国社会的信用度远远高于中国,美国的邮递员可以把邮包扔在你家门口而放心走人,你不用担心任何人给你开的支票是假的等等。别以为美国社会的信用是自然建立的,其实是法律对于任何违背诚信的行为有严厉的处罚,比如小偷罪,一点小罪可以弄得没完没了,你不被判刑也被法律程序弄得心有余悸了。


我想说的是,西方社会的自由是严格限制之下的自由,它的原则是,你可以无限自由除了不能因你的自由而危害公共利益或他人。


思想和行动的自由意味着创见和创造,同时也意味着出格和犯忌。所以美国社会新的现象曾出不穷,对于创见和创造自然没有非议,但是对于出格和犯忌,美国的态度跟中国就很不一样,理解了西方社会的自由与限制,我们来看非传统爱恋的走向或趋势。同性恋是一种非传统爱恋,在他刚出现的时候备受抨击,因为它出格和犯忌。但是美国社会的思想自由,让舆论不可能一边倒,只要有人支持或者赞同,就会引起争论和探讨,正好是争论和探讨导致理解和尊重,而攻击只会扼杀新的事物。不过,女教师和男孩的案子这样的非传统爱恋, 在现代的法律体系中,它难以成为正常爱恋形式。对于爱恋这样的事物,西方社会的原则是要双方自愿,但是,儿童自愿不属于自愿,因为儿童没有完全的责任能力,他的自愿会被认为是受引诱或者至少是自己意识不清楚而达成的。所以,西方对于涉及儿童的性案件都是严格限制,严厉处置的。结果同性恋,老父少妻或者老妻少夫都会成为常态形式,而指向儿童的任何性行为都可能继续受到法律的制裁,制裁则制止了这种爱恋成为常态。这类法律正好代表了西方社会自由的理念:你可以无限自由除了不能危害公共和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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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轮子 回复 悄悄话 呵呵,海姑娘好逗。我拜托茶叶妹妹使劲啦,我小歇一阵,不着急,这事得慢慢来。

海姑娘最近玩得好吗?
海姑娘 回复 悄悄话 好文呀, 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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