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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主义是中国人身上的精神枷锁

(2009-08-25 16:23:46) 下一个


爱不爱国一直是一个争论的焦点,以至于有人换了国籍被人批评不爱国就恼羞成怒——“我有一颗红亮的心,我永远爱国!”

慢着,爱不爱国那么重要吗?不爱国又怎么了?

其实,关于爱国早在一百年前我们的思想先驱就完整的论述过这个问题,可是眼下爱国激情高涨,民族主义狂热
——“爱国是做人的基本准则,爱国是高尚的道德,连祖国都不爱的人猪狗都不如”——爱国似乎是天经地义的,是不容讨论的……

但是,按照这个理论,很多事情叫人费解。

满清入关时,汉人拒绝剃发,那是为了不做亡国奴,可是到了民国,大清遗老遗少们又拒绝剪辫子,剪了的也假模假样装个假辫子。拖着个猪尾巴,那也是爱国,只不过爱的不是中华民国,是大清国。

热爱大清国的还有顶着屎盆举着月经带愚昧疯狂的义和团,如出一辙的红卫兵高举爱国大旗火烧外国使馆、还有朝学生开枪的共和国卫士、向贪官献媚,一面给高官递红包,一面为共产党大唱赞歌的爱国商人——这些都是以爱国的名义;外国人也爱国:日本鬼子和纳粹党员冲锋陷阵是爱国、美国大兵入侵伊拉克是为了爱国、最最爱国的是自愿献身的日本慰安妇……

不爱国的有吗?有!他们是那些二战中的日裔美军和美国军事情报处的日本翻译,他们不爱日本,居然说那里有自由, 哪里就是我的祖国!,还有为盟军工作的德国人,更有投奔红色中国的韩丁阳早和沙博礼这些美奸,还有遇罗克、张志新、王小波……

那么究竟应不应该爱国?

要回答这个问题,先要明白什么是国家国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政治概念,所以国家就和政府难解难分,一个独裁政府往往用爱国主义做幌子,挑起极端的民族主义,对内维护暴政,搜刮民脂民膏,对外实行霸权,欺压弱小,人民的一切权利和利益则牺牲在爱国的狂热之中。 

早在100年前,陈独秀就回答:我们爱的是人民拿出爱国心抵抗被人压迫的国家,不是政府利用人民爱国心压迫别人的国家。 我们爱的是国家为人民谋幸福的国家,不是人民为国家做牺牲的国家。

到今天,我要说的是,没有人能强迫别人去爱什么,所以爱国不是公民的义务,而保护公民则是国家的责任。和平时期,每一个人都应该做一个思想自由的独立公民,担负起监督政府的义务,反对暴政,不让它滥用权力;战时,每一个正直的人都应该以全人类的利益为重,而不是仅仅盯着本民族,盲目地为国而战,而是为正义为自由而战。如果自己国家发动战争,则坚决抵制战争,反对入侵他国,勇敢和自己的国家说,这样才能对得起自己的同胞,不使他们遭受战争的苦难——为国而战的日本鬼子和纳粹士兵,最终把本国人民也带进了血与火的深渊。

所以,人民要警惕恶政下的爱国,可惜中国几千年来的政权大多是恶政,暴君以爱国的名义愚弄百姓,中国的百姓自古也只有“朝廷”的概念,并不明白真正的国家是什么——凡是 “朝廷”做的都是伟大正确的,凡是“朝廷”反对的,就是十恶不赦的——爱国成了衡量一个人的道德准则,“爱国”也终究成了一个精神枷锁。于是,为人民利益着想的袁崇焕被崇祯凌迟致死,百姓争相生食其肉,以表憎恨卖国贼,以示爱国忠心。真正爱国的秋瑾等义士喋血菜市口古轩亭,阿Q门高喊“杀得好!”一面向他们投掷石块,一面贿赂刽子手,好拿到人血馒头。到了今天,爱国就是爱党,党说干啥就干啥,把一切献给党。爱国成了维护一党专制的挡箭牌。人民失去了自由,国家就成了剥削人民的利器。 

胡适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

鲁迅和李大钊都说,国家只是一种骗人的偶像,所以,我不爱国,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值得我去爱!我也没有必要去恨一个国家,更不会去卖国——至少,先得让我做瓜瓜、宝宝才有资格卖国吧?

但是,我热爱曾经生我养我的家乡,不过那不能代表一个国家; 我热爱至今仍生活在那儿的亲人故友,他们也不能代表一个国家;我热爱唐诗宋词西游红楼,那还是不能代表一个国家;我还爱吃混沌水饺拉面火烧,这更不能代表一个国家。

国家究竟是什么,我也不想去弄明白,但不管我生活在哪个国度,我首先做一个守法公民,履行自己监督政府的义务,并以自己的独立思想判断什么是善良的,什么是正义的,什么是真正的和平之举。同时,爱护自己身边的人,为他们和自己的幸福生活勤奋工作。

所以,如果你出了国,加入了别国国籍,就不要奢谈什么爱不爱国了,因为爱不是可以随便挂在嘴边的,爱,和责任与义务紧紧相连——当你宣誓入籍的时候,你就要效忠那个国家,为维护它的主权和利益不惜拿起武器奔赴战场。那么,当美国入侵伊拉克时,你有必要和义务去爱那个国吗?如果美国侵略中国,你爱美国,是为虎助虐,你爱中国那就是叛国投敌。再假设,如果有一天中国强大了,头脑发胀去侵略周边小国,你也高喊爱国口号去奔赴前线,那样的爱国意义何在?

请不要以政府和爱国的名义号召我做任何事,更不要强迫我爱国,因为爱什么不爱什么是我的个人自由,所以我也不会强迫我的儿子爱国,如果可以,我倒是想写一首诗:

我的儿子,

我十来年教你爱国——

这国如何爱得……

你莫忘记,

这是我们国家的公仆

强奸了玉娇,打死了(孙)志刚,

枪毙了祖父,逼死了祖母, ……

你莫忘记,

是谁枪杀了无辜的学生,

是谁打死了上访的村民,

是谁把污水废料倒进了村,……

嗳哟!……污水要流到这里,——

你跑罢,莫要同我们一齐死!

回来!

你莫忘记:

你老子临死时只指望快快亡国;

亡给哥萨克,亡给普鲁士”——

都可以…… 

哈,我其实没有这水平,这首诗的作者是胡适,只不过原诗是这样的: 

我的儿子,

我二十年教你爱国——

这国如何爱得……

你莫忘记,

这是我们国家的大兵,

强奸了三姨,逼死了阿馨,

逼死了你妻子,枪毙了高升……

你莫忘记,

是谁砍掉了你的手指,

是谁打死你的老子,

是谁烧了这一村,……

嗳哟!……火就要烧到这里,——

你跑罢,莫要同我们一齐死!

回来!

你莫忘记:

你老子临死时只指望快快亡国;

亡给哥萨克,亡给普鲁士”——

都可以…… 

这首诗最初发表在《新青年》上,后来“小心求证”的胡适为缓和语气删除了前三行,并在末尾添加了总该不至——如此!

当然,我也小心的希望总该不至如此!

中国当然亡不了,所以我们不少人就背井离乡,做了哥萨克普鲁士人,因为我们,至少我自己不愿意生活在这样的的国家:因浮夸饿死几千万人,又以国家的名义镇反反右文革六四抗美援朝援越援非援助阿尔巴尼亚古巴朝鲜……,如今虽然有鸟巢大剧院,但贪官污吏层出不穷,还提倡“人民为国家做牺牲”,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让另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于是就有千百万工人失业,孩子失学,农民不得温饱……

所以,如果你换了国籍,就不要怕别人指责你不爱国,因为爱国不一定就是高尚的情操,不爱国也不是罪恶,相反,维护专制,拥护暴政才会遗臭万年。

我希望国家消失,我期待着世界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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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3)
评论
CCTV-4 回复 悄悄话 好!
悟空孙 回复 悄悄话 回复神在阿堵中的评论:
谢谢评论,造就被盯上了,老啦,无所谓了。
神在阿堵中 回复 悄悄话 给爸爸妈妈汇钱,帮姐姐开一个小店。就是爱“国”啊!

你的胆子、气魄,才敢接触这种题材。不怕被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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