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拿到了那张期盼已久的CD,一首一首歌地听,突然间,一首熟悉的旋律飘入耳朵。就是这首叫《LOVE IS LOVE》的歌。我一时想不起来,到底何时何地听过,只是这首旋律这么的熟悉,把我带到很远很远地境地。我开始搜索,看到这首歌是BOY GEORGE八四年唱过的。那个时候我四岁,为什么会如此熟悉呢?我扫过每寸脑子。忽然,就想起了一个人,一个我已经好久没有见的堂姐。后来我渐渐肯定,我是在她那里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而我的思维却不能停止,一直回忆她的故事,她也是一个传奇。
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我应该是六,七岁,姐姐十七,十八岁。那个时候的她在一间技校读书。喜欢住到奶奶家,而奶奶家就在我家对面,隔着一条小小的弄堂。她是我那个时候最喜欢的姐姐,因为她的妖艳,一切都是最时尚的。她经常涂很浓烈的妆,黑黑的眼圈,鲜红的嘴唇,长长的指甲。那个时候的她喜欢黑紫色的指甲,被奶奶说成是鬼。我当然不知道什么是酒吧什么是舞厅,只是听大人们偷偷议论姐姐的不是。可是,在我看来,姐姐是那么的美丽。我会拿着她的唇膏玩,她就教我如何涂,她帮我梳最流行的歪到一边的辫子,手拉手教我跳桑巴舞,她总是能唱异常好听的我听不懂的英文歌。就在那个时候,我听到了《巴比伦河》和这首《LOVE IS LOVE》。我喜欢跟着她的旋律哼,慢慢地就能一个人哼出整首歌。被妈妈听到后,总是一顿骂,什么不能学“流氓阿飞”的样子拉,不能学“那三”的样子拉。到现在,我都不知道“那三”是怎么写的,只是知道那是形容不良女青年的上海话。
后来,她带了一个男人来我家玩。我还记得那个男人的样子,高高的,帅帅的。我的姐姐有一米七十三,这个哥哥还比姐姐高出了一个头。姐姐让我叫他哥哥,我就跟着叫。那个哥哥把我抱到他的脚上坐着,说我比姐姐漂亮,我还害羞地笑。他们带我去了一家咖啡座,给我买了一杯这辈子第一次喝到的咖啡,我觉得苦,就把整根棒冰放进了杯子,融化后还是苦。哥哥给了我一包叫口香糖的东西,也是咖啡的味道,但是很甜。那便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吃到的口香糖。在我眼里,哥哥姐姐都是那么好。
可是,有一天,我看到姐姐在哭。隐隐约约听到大人们在讨论问题,说什么要还钱,台湾人。后来我知道了整件事情。姐姐认识了一个台湾人,七十几岁,台湾人追求她,给了她很多东西,并且答应和她结婚。她就和哥哥分手了,哥哥是当时赫赫有名的流氓,说姐姐用了他十几万(八十年代末,十几万还是很值钱的),要她一次还清,并且有人拿着刀要在姐姐脸上留下永远擦不去的痕迹。姐姐来恳求我爸爸帮她出面解决,爸爸答应了。找了刑警队的朋友,一起去找这个哥哥。最后的结果是,还掉了十几万,外加一只纯金手镯。
从那个时候起,我就觉得姐姐真的是大人口中的坏女孩了,但是我还是喜欢看她化妆的样子。每次她出门前都要化几个小时的妆,我就站在旁边看。她也喜欢我,送我很多鲜艳的衣服。只是妈妈不喜欢她,每次都要把我叫回家,漂亮的衣服也只能在睡觉的时候穿。我记得有一次,姐姐抱抱穿着鲜艳衣服的我,笑嘻嘻地跟我说,囡囡以后肯定也是一个迷死人的女孩子。我听了异常高兴,因为我想变得和姐姐一样漂亮。
我就这样慢慢长大了,我十二岁的时候姐姐二十三岁。她要结婚了。新郎还是台湾人,但不是那个七十几岁的。听说她在此之前已经流产过一次。结婚的时候又怀孕了。婚礼在淮海路上一家很高级的饭店里举行,我记得一长排的黑色轿车,姐姐漂亮的白色婚纱,新郎的趾高气昂。姐姐是典型的美人,而新姐夫比她矮很多。不过这一小点的不足马上就被姐姐一套一套漂亮的礼服掩盖住了。婚礼奢华,在九十年代初,这样的很少见,姐姐换了不下十套礼服,头颈上的项链一条又一条。
婚后没有多久,姐姐生了一个男孩,也不再来我们家了。我慢慢懂得了男女之事,我很迷茫地想,为什么姐姐不要那个帅哥哥?大人们告诉我,因为钱。
就在我觉得姐姐这一辈子就要这么过的时候,突然传来惊人的消息。姐姐几次三番地跟着一个年轻的男人出走。最后一次,伯伯把她锁在房间里,她的男人在三楼的窗下接她,她用了电影里才有的招数,把被单一条接一条,顺着爬了下去。一同带走的,还有台湾人的几件古董和整块整块的金子。伯伯找我的爸爸,一定要刑警队的叔叔下通缉令。就这样在上海以及周遍地区搜索了一年半,姐姐有了消息,被带回了家。那个男人,居然是盗窃犯,把偷来的钻戒送给姐姐,又把姐姐的钱花得一干二净。台湾人和姐姐离婚,姐姐得到了孩子的抚养权。姐姐的婚姻只短短维持了两年。
当我再见到姐姐的时候,她的一头金发变成了很直很直的黑色的长发,美好的身材根本看不出生产的迹象。我像小时候一样站在她旁边,看她对着镜子做诱惑人的样子,扭腰跳舞,画口红,涂粉。那个时候我十六岁,穿着背带裤。姐姐走到我后面,像个妖精一样抱着我,一起看着镜子里的我。她说我会越来越好看,又亲亲我。她的动作一直深深埋在我的记忆里,以至于,我怀疑自己的某些动作的出处在她。化妆的样子,对着镜子微笑的样子,跳舞的样子,是她把我慢慢变成了一个妖冶的女子。
很久很久以后,我们再次见面。我十九岁,姐姐三十岁。那天她的生日。她欢喜地对我说,那个追求她的男人送了一只两万元的手表给她。我们在街边坐了整整一夜,她“教育”我说,衣服不要买的多,但是要买好的;男人都是虚伪的,但是你如果爱上一个人,不要让他走。我很想问她,那个时候她有没有真的爱过那个很帅的哥哥,但终究没有问出口。
她在附近开了一家茶坊,用了台湾人留下的钱。很多男人追求她,但是她没有再结婚。每天下午,她会穿着极其昂贵的衣服,化着浓艳的妆,坐在那里招呼客人。我曾隔着落地玻璃望着她,她还是像我小时候那样美丽,只是抽烟弹烟灰的时候,动作慢了些,我不知道她是否想到过去,年轻的唱《巴比伦河》以及《LOVE IS LOVE》的时候。
还有,很多地方的女人都是柃得清的。
女人的幸福其实就建立在自己的一念之间,差之毫厘,谬以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