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资产阶级革命家和政治家、美利坚合众国第十六任总统(1861~1865)。1809年生于肯塔基州哈丁县一个普通的拓荒者家庭。家境贫寒,几乎未受过正规教育,其博学多闻是靠顽强自学“一点一点捡来的”。早年干过帮工、店员、土地测量员、邮递员、律师。他谦逊正直,平易近人,被人们称为“诚实的亚伯”。
1832年竞选伊利诺伊州议员,未成功。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参与政治。1834~1840年,四度当选该州议会议员。1847~1849年为美国众议院议员,曾提出逐步、有补偿地解放哥伦比亚特区奴隶的议案。其基本主张是限制奴隶制扩张,稳健地解决因它而引发的各种问题。
1856年,被提名为共和党副总统候选人,但落选。1860年11月,当选为美国总统。林肯就职前后,实行奴隶制的南卡罗来纳等州悍然分裂联邦,并首先挑起内战。在国家危难之时,林肯力挽狂澜,克服内政、外交上的艰难险阻,先后在1862年颁布《宅地法》、《解放宣言》等重要法令,1863年11月在葛提斯堡演说中提出了“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的思想,终于领导美国人民赢得平息叛乱的完全胜利,并促使美国宪法第13条修正案于1865年1月在国会以2/3的多数通过,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彻底根除了黑人奴隶制度。奴隶出身的黑人政治家弗道格拉斯说,“在我与林肯先生的历次会见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没有丝毫蔑视有色人种的偏见。”当美国人民沉浸于胜利之际,1865年4月14日,林肯遇刺,翌日晨去世。马克思赞扬林肯:“他是一位达到了伟大境界而仍然保持自己优良品质的罕有的人物”,“这位出类拔萃和道德高尚的人”“是一位英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108、1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