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独立革命主要领袖之一、资产阶级政治家和思想家、美利坚合众国第三任总统(1801~1809)。1743年生于弗吉尼亚阿尔贝玛尔县的夏洛茨威尔。毕业于威廉-玛丽学院。当过律师,曾为弗吉尼亚殖民地议会议员、县治安法官、土地测量员。在北美人民的反英浪潮中,他逐渐形成反英、独立的民主革命思想。
1775年,参加第二届大陆会议,参与起草《拿起武器的原因和必要性的宣言》。翌年6月,被选入《独立宣言》5人起草委员会,系《独立宣言》主要起草人,阐述了一系列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和原则。
1776年10月重返弗吉尼亚州议会,翌年起草“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案”,并为促进弗吉尼亚社会的民主改造作出过很大贡献。1779~1781年,任弗吉尼亚州州长。1783年,被选为联邦国会议员,曾起草《1784年土地法令》。1786~1789年,任美驻法公使。1792年,与麦迪逊创建民主共和党。他是美国联邦政府第一任国务卿(1790~1793)、第二任美国副总统(1797~1800)。
1800年当选为美国总统,蝉联两届。任内购买路易斯安那(1803),对外持中立外交政策,其政治思想富有民主性,主张天赋人权、人民主权及人民革命权利,主张使美国发展成为一个以农立国、以小农为主体的、充满人情味的农业共和国。他是美国资产阶级民主传统的奠基者。杰斐逊于1800年曾说:“我已经在上帝圣坛前发过誓,永远反对笼罩着人类心灵的任何形式的暴政。”他还热爱科学,重视教育,博学多才。曾创办弗吉尼亚大学,任校长;曾任美洲哲学会副会长、会长。
1826年7月4日,即美国独立50周年纪念日,因患慢性腹泻病逝于蒙蒂塞洛。著有《英属美洲权利综论》、《弗吉尼亚札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