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王查理一世被送上断头台后,1649年1月4日下院宣布自己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2月6日下院通过取消上院的决议。2月7日下院通过决议,取消英国的君主制。决议说:“经验证明,在这个国家,国王的职位及与他相联系的政权属于任何一个人都是无益的,对于这个国家的自由是难以忍受和危险的,因此应该被取消。关于这个问题应该颁布适应的决议。”上述两个决议于3月17日和19日被批准为法律。从此英国成为“没有国王和上院”的一院制共和国。2月7日,下院通过决议,成立国务会议,从属于下院。2月13日国务会议宣告成立,由41人组成,多数为独立派领袖和同他们接近的政治活动家。其中有克伦威尔、费尔法克斯、斯基朋等高级军官,国家高级官吏有圣约翰、律师布拉德肖、怀特洛克,独立派议员亨利温、亨利马丁等人。布拉德肖被任命为国务会议主席。1649年5月19日,国会正式宣布:“英国人民为共和和自由国家,由民族的最高主权管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