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克里夫生于英格兰,是牛津大学教授和神甫。1369年起担任英王的侍从神甫。14世纪英格兰开始在王权领导下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1351年英国议会通过“圣职候补人法”,否认教皇对英国神职人员与圣俸的控制。1353年通过“王权侵害罪法”,确认国王有权在王朝领地上不承认或不执行教皇敕令和通谕。1374年威克里夫受王命与教皇代表就英国教会的神职任免问题进行谈判,未达成协议。威克里夫回国后开始抨击教皇,1375年发表了《论神圣的所有权三卷》和《论市民法上的所有权》两篇著名论文。他认为国王的权力来自上帝,不是来自教皇,教皇无权向国王征收贡赋,反对教会拥有大量土地产业,支持没收教会财产的运动。对此教皇格利哥里十一世发了五个通谕驳斥他的宗教政治理论,要求英格兰政府将其逮捕,遭到拒绝。威克里夫得到市民和牛津大学神学教授们的支持。1378年后威克里夫的神学思想有所发展,从否定教会对社会的统治,进而谴责教皇的罪行,否定天主教的基本教义--变体说,主张《圣经》为信仰的惟一依据。1380年开始翻译《圣经》。威克里夫的后期宗教思想被“罗拉德派”所接受并进行宣传。1381年宣传其学说的罗拉德派的许多教士参加农民起义,坎特伯雷大主教西蒙死于战乱。1381年威克里夫隐退于拉特渥斯。1832年牛津宗教会议谴责、禁止他的著作,他的追随者也纷纷屈服。威克里夫的宗教思想对后来的宗教改革运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被誉为“宗教改革运动的辰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