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人们交往性质的不同,个体空间的限定范围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关系越密切,个体空间的范围划得越小。美国人类学家爱德华霍尔博士认为,根据人们交往关系的不同程度,可以把个体空间划为四种距离。
(一)亲密距离
这种距离是人际交往中最小的间距。处于0~15厘米之间,彼此可以肌肤相触,耳鬓厮磨,属于亲密接触的关系。这是为了做出爱抚、亲吻、拥抱、保护等动作所必需的距离,常发生在爱侣、亲友之间。但是如果用不自然的方式或强行进入他人的亲密距离,可被认为是对他人的侵犯。处于15~45厘米,这是身体不相接触,但可以用手相互摸触到的距离,如挽臂执手、促膝倾谈等,多半用于兄弟姐妹、亲密朋友之间,是个人身体可以支配的势力圈。另外,势力圈以眼前为最大,也就是一个人对前方始终保持强烈的势力圈意识,而对自身的两侧和背后关心次之。据这一原理,飞机上、长途汽车上和影剧院都采取长排向前的座位,尽量避免对面的座位,使每个人都拥有一个平均的前方势力圈。
(二)个人距离
这种距离较少直接身体接触。处于45-75厘米之间,适合在较为熟悉的人们之间,可以亲切地握手、交谈,或者向他人挑衅也在这个距离中进行。
处于75~120厘米之间,这是双方手腕伸直,可以互触手指的距离,也是个人身体可以支配的势力圈。
(三)社交距离
这种距离已经超出亲密或熟悉的人际关系。处于120~210厘米之间,一般是工作场合和公共场所。在现代文明社会,一切复杂的事物几乎都在这个距离里进行,如机关里的领导干部对秘书或下属布置任务,接待因公来访的客人,或进行比较深入的个人洽谈时大多采用这个距离。处于210~360厘米之间,表现为更加正式的交往关系,是会晤、谈判或公事上所采用的距离。
首长接见外宾或内宾,大公司的总经理与下属谈话等,由于身份的关系需要与部下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
(四)公众距离
这种距离人际沟通大大减小,很难进行直接交谈。处于360~750厘米之间,这是产生势力圈意识的最大距离,如教室中的教师与学生,小型演讲会的演讲人与听众的距离。所以在讲课和演讲时用手势、动作、表情以及使用图表、字幕、幻灯等,辅助教具都是为了“拉近距离”,以加强人际传播的效果。处于750厘米以上距离位置,在现代社会中,则是在大会堂发言、演讲、戏剧表演、电影放映时与观众保持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