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皮的扉页,写了这么一句话:欢喜悲忧,只为你而写,X。那确实是朱明明的笔迹。这句话的下面,还签了日期:1993年元月2日。
看来自己的直觉不是盖的,这果然是一本旧年日记。如果没有记错,那是十八年前的日记本。也就是说,那一年,朱明明生下了朱央央。那一年,朱明明二十岁。那一年,她勇敢地做了未婚妈妈。那一年之后认识朱明明的人,没有人知道那个男人是谁。
司马嘉宝对于朱明明的过去,知道得并不多,只知道她自小家境宽足,自己也十分聪明,考上了很棒的大学。但大二那年,因为怀上了朱央央而退学了。生下朱央央后,朱明明开始打工养活孩子和自己,与朱明明闹翻的父母终于不忍,瞒着她兄嫂给了朱明明一小笔钱,朱明明用这笔小钱起了家,先开文印打字店,然后开服装店,后来开广告公司,司马嘉宝就是在电视台与她的公司的业务往来才认识的。那时候司马嘉宝正遭遇方固失踪的打击,想通过拼命工作来挨过去,遇到朱明明并且得知她是一个单身妈妈的时候,一时惊为天人。因为朱明明实在显得年轻漂亮,且性格很好,充满了一种别的女强人身上所不具备的女人味。比如说她长发素衣加棉布长裙约她在家里见面,晚餐吃的是她煲的汤和她做的菜,大骨黄豆汤,炒青菜,糖醋排骨,白灼虾,都是最普通不过的家常菜,味道不浓不淡正好。那顿饭之后,司马嘉宝就决心完全接纳这个女人成为自己的朋友。
世界上如果有一个特别的女人,她不知不觉从一株脆弱的花,长成了一株优美的树,风能摇动她的枝叶,却不能再撼动她的根基,她能够美好地感知这个世界也能够展现给这个世界她特有的美好,那这个完美的女人,必定是朱明明无疑。
而这个美丽的女人,现在她死了。
想到这一点,司马嘉宝有一口气差点没上来,心里难受得要命,干脆又合上了本子发呆地想东西。
朱明明的二十岁,遇见了她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以不可阻挡的坚定为他生下了一个孩子。而司马嘉宝的二十岁,她的二十岁在哪里?她在读书,大二就考上了研究生,她的智慧让她的美更加华美逼人。她厌烦男孩子们的纠缠,觉得他们年轻且不成熟,她宁愿自己思考人生为什么那么无趣。那时她以为,她的青春具有清冷独到的意义。
直到她遇上了方固。才知道,女人若不恋爱,再美亦然不算最美。
她站在一棵槐花开满的树下,脑子里想着如何在第一天上班表现才算出色,美得不食人间烟火似的。当然,那是在方固的眼里,方固故意把车停在她的跟前,很近很近,近得差点撞上了那棵槐树。方固打开车门的时候,刚巧有一阵风吹过来,白色的槐花就飘下来了,纷纷扬扬,美得让她坠入了一个男人的爱情。
当然,那时候,司马嘉宝觉得是爱情。之后的七年一直到方固失踪,她都认定那是她的爱情。
是因为当时太过顺利太过美好吗?所以她几乎不曾留下有关那七年的只言片语。他消失之后,痛苦与慌乱占据了她的全部生活,谁还记得去写一本日记。记什么?记录她当时的狼狈与悲愤么?
想到这里,一阵难受又从心里涌了出来。不可讳言的,司马嘉宝知道,她确实恨方固。确实也是因为太爱,所以恨。这种恨,在他重新出现之后,显得愈加明显。或者,如果他不再出现,或者他死去,还好一些。那样,至少比现在知道他仍好好的,他只是不愿意回来找她给她一个消息要好,这样的决绝,让她有喘不上气来的难受。
就这么胡乱想着难受着,司马嘉宝睡着了。蓝色封皮的日记本从床单滑落到床前的地毯上,刚巧打开了其中一页,那一页的开头两个字,是方固。
但司马嘉宝并没有看到,第二天她被服务电话的起床服务叫醒,提醒她需要起床去机场,告诉她她叫的出租车已经到了,她匆忙地捡起日记本时撕烂了那一页,她本来匆匆地将那一页夹进了日记里的,但她放进包包的时候,日记本又因为她的匆忙掉了一次,那一页写着方固名字的纸就飘落到了桌底下,然后有可能变成了清洁女佣收拾掉的垃圾再也不复存在。
或者,她从来就不是一个心细如发的女人,所以,她总会遗漏掉生命中一些重要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