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轼之?你当我是什么?一件衣服?一只宠物?还是你的牙刷?想丢就丢想要回来就要回来,想骂就骂,想打就打,想哄也能哄回来?”我暴发了:“你给我滚。别再让我看到你。否则我就报警!”
“若薇。”
“你滚不滚?”
这个无耻的男人真是把我气坏了。好吧好吧。林真早就提醒过我,他是要吃回头草的。我觉得他不会。为什么?一场夫妻,十几年相识相恋,离婚时已经做到那样绝情绝义的地步,怎么可能又再次重归于好?泼出的水收不回,我们没有孩子,没有财产纠葛,再走到一起的可能性实在是太少。以赵轼之日渐露出来的势利面目,他也断然不可能再回头。二十九岁的外科主治医生,一表人才,想娶的话,姑娘多得是,别说我已经给伤透了不会给他好脸色,就是依他的性子,也不可能回头再捡旧人。他没看到我交了新男友吗?还是他仅仅只是想来打扰我的新生活,不让我有平静日子过?
可恶。实在是可恶透顶了!
“所以嘛,你就应该开始新的恋情,决不拒绝新的男人。你说呢?”林真鼓动着,鼓动着我去染指肌肉男。
所幸多少我还是有点理智的。经过了杨思成那一关之后,我对于花花公子的抵抗力大大加强,他与我上了床,大抵也不过一个死样:从此对他的真命天女更好,甚至提出结婚。而我不过是成花丛中一朵无闻。这样的花花公子,我就不要再试了。
这天周墨约我吃饭,我没有答应出去,而是叫他来了我家。我去超市买了菜,开始使用我那搬进来之后几乎就没有用过的厨房,我的厨艺一般,又一向疏于锻炼,所以做的菜的事情,不是赵轼之做,就是肖丝雨做。周墨说:“要不,还是等我一会儿吧,我去做给你吃。”连周墨都认为我不是洗手做羹汤的料,都说,似我这样不事厨艺的,是小姐太太命,应该婚姻幸福做开心太太才对,怎么如何就享不到男人的福呢?不明白。
几个普通的家常小炒,把周墨的眼眶吃红了:“若薇,知道不,我虽然结过婚,但从来就没有吃过母亲以外的女人给我做的饭。”
原来,周墨的前妻从来就不下厨,周墨说,她嫁给他的一大原因就是因为他会做饭。
周墨说:“男人都想工作一天后回到家吃能够吃到太太做的饭的。”
难道女人工作一天之后回家还想精心下厨做顿饭给男人吃才觉得爽?这个念头一闪而过,我没有说出来。我算是第一次,没有对以前下班之后不怎么做饭依赖赵轼之这种行为没有做出自我批判。
我的微笑沉默,被周墨当成了乖巧可爱,他开始算计着,要用怎样的方法才能让我变成每天做好饭等他回家吃的女人。
那一天很快就到来了。
周墨的求婚戒指当然不能和林真收到的比拟,但比赵轼之的大很多,至少还有一粒看起来不算太小气的钻石。当然鲜花和巧克力以及烛光晚餐也一样都没有,单膝下跪也没有落下,不管怎么说,在我有限的被求婚经验中,这算是与影视剧同步的豪华版本求婚,只是我不知道为什么内心还是有一点隐约的失望。失望来源于期望太高,也就是说,我原本对周墨有着更高一点的期望?我期望他能够做得更好一点更完美一点?
但要怎么样才能完美,我又想象不上来。
我只能嘲弄自己,不要太人心不足蛇吞象。
“你就这么答应了?”林真瞟了一眼我那只戒指,十分不以为然:“拜托,于若薇,你才单身一年,他追你也就那么点时间,送过几次花过过几次情人节?你这就答应嫁他了?”
“是你说的呀。要认真投入另一段恋情,认真和另一个男人恋爱,才能忘记上一个男人。我这不是认真了吗?”我很认真地跟他分析:“我二十九岁了,离过一次婚。他三十七岁,同样离异过,幸运是有点存款有点才能有房子还能买车而且前妻不在本地没有孩子,如果按照你的结婚经济原则,这不是很合适了吗?”
“我只是觉得太匆忙。就因为已经离过一次婚,所以才要更慎重。”林真也说不上来什么理,周墨她见过的,也亲口过是个不错可以交往的男人。
“我收下戒指了,怎么办?”我又没骨头了。
“收下就收下呗,他又不是要你现在嫁。”
“他说等公司上了轨道就办婚礼。他说,我其实可以自己写书。”周墨最近确实比较忙,由杂志主编变身商人,也够他折腾的。
“哈,文人成了商人不得了呀,连你都开始算计起来了。不过,有钱赚就写呗。反正你闲着也是闲着。就凭你那狗血的结婚离婚经历,也够写那么一本两本的了。”林真永远不会忘记挤兑我。
“离婚的人多得是。哪天我写本林真语录,那才叫彻底的女人主义翻身书。”现在不是正流行教人恋爱泡妞绑老公的东西么?说不定还真有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