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家居店出来后,周墨说去喝杯咖啡。正犹豫着要不要去,我的手机响了。
居然是杨思成的短信:“我看到你了。”
杨思成从街上经过,刚巧看到我,也没什么稀奇,稀奇的是,他看到我之后,给我发了这么一条短信。
杨思成是一个有趣的男人。他年轻,活力,总是乐呵呵地笑着,不知道他到底一天到晚乐些什么,他的生活不似周墨这么经营有趣,他是派对动物,饭局动物,我想他肯定从来没有自己动手做过饭,他永远在各个酒店和美食之间行走,他并不觉得他的生活有多么的无趣,反而享受着这种无趣,然后,他就变得有趣了,我想他懂得几乎所有的有色笑话,并且懂得所有的如何去引起女人的兴趣,他十分乐意并且十分享受他身为花花公子的这一身份,并且满足于此。
花花公子没有魅力吗?那是女人骗自己吃不到的葡萄比较酸的鬼话。一个男人他如果没有魅力,他就绝对成不了一个花花公子。
要不要回这条短信,我也很犹豫。
周墨却很大度识趣,他问:“是不是有事?逛了半天也累了,我送你回去休息吧。”
实在不想再喝那杯咖啡,我说:“肖丝雨忘带钥匙了。我先回去了。”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拒绝了周墨的相送,也许我潜意识里觉得杨思成一定就在某一个看得到我的角落里盯着我看,等我落单时,他就会走上来,像猎手靠近猎物。
我一定是一个疯子。我不知道杨思成是林真的男友吗?我不知道杨思成对于林真有多重要吗?这几乎是她交往得最长久的一个男友,我想她甚至已经有了嫁给他的决心,否则不会耗费青春陪一个花花公子恋爱。
我肚子里那点坏水蠢蠢欲动。每一次见到杨思成时,或者每一次杨思成给一点暗示时,我就想变成一个彻底地坏掉的女人,我不顾一切的道德世俗,只想做玩弄男人轻视男人的卡门。
上了出租车,给司机说了地址后,我下意识地往后面看了一眼,果然看到杨思成的车耀眼地跟在后面。
我打赌他会跟我回家。
但拐了个弯,我再往后看的时候,他的车已经消失无踪。有那么一瞬间,我为自己的自作多情羞惭万分,我甚至咒骂自己,真是个想坏坏不到底的贱货。
“忽然想吃烤乳鸽,顺便绕道去买了周记的奶茶。”杨思成提着个包装精致的袋子,就倚在电梯旁边,着实吓了我一跳。
其实在吃烤乳鸽的时候已经出事了,我嫌皮太油,杨思成说他喜欢吃,我就顺手撕了给他,他吃了使烤鸽皮不说,居然把我的手指含进嘴里舔了那么两三秒。
隔着薄薄的胶衣手套,我能感觉他的舌头绕着我的手指转了两圈,这个坏男人,他明明做着这么挑逗的动作,眼睛却一眼也不看我,他的眼皮专注于我的手指,似乎那是比乳鸽更美味的美味。
我一下抽掉了手指,他用牙齿轻轻地咬着,我的手逃了,但我的手戴的手套却像一层衣服一般被他含在嘴里,暧昧而性感地垂在他的粉红唇边。
不就是一只透明胶手套么,有什么性感可言?可我就是觉得它性感。或者,性感的不是那只手套,而是含住了手套的那个男人。
“味道很好。”杨思成说。
我不知道他指的是什么。但我得承认,他真是一个太会勾引女人的男人。
“你这样,勾引过几个真真以外的女人?”这样直接的话,换作以往,换作在别的男人面前,我肯定说不出口。但我现在不但说出口了,我还直勾勾地盯着杨思成,企图用眼神把他心里的真话给勾引出来。
“只有你一个。”他竟然承认了他在勾引我!这家伙眼睛里还真是一点杂质也没有,是因为太年轻保养得太好,还是因为撒谎技巧太高明,所以才显得那么清澈明亮?
“宝贝,我是真真的女友,你呢,宝贝,不要忘记了你是真真的男友。”我忽然表现得像个贞女:“我想你得回去了。”
杨思成愣了那么一秒,然后就笑了:“那好吧。”
他说得那么勉强,走得却那么干脆迅速,我看着半分钟前被关闭的门,自己也愣了,有一种自作多情的耻辱感停留在心口,像一口闷了千年的闷气,怎么也无法抒发出来,难受得让我发悚。
这个死男人。
我恶狠狠地骂完这一句后,发现自己骂得实在不合时宜,因为他又不是我男人,他只不过放弃了勾引我而已,我生气个什么劲?
门铃在这时候响起,我腾地跳了起来冲过去开门,我以为门外是折返的杨思成,却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竟是林真。
有一丝的羞愤从我心底升腾而起,如果,她在楼下刚巧遇到了离开的杨思成,那么……
“你怎么来了?”我问出来的话,真是此地无银。
“我怎么不能来?”林真笑得像朵花,眼神却坏死了:“我不能来,谁能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