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三个月前,我去医院看一个朋友,刚巧遇见了赵轼之。”
“很正常呀,他就在哪上班。”我假装平静,但心里有什么东西拆地裂开了一道口子,他们还是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重新见面了。
“赵轼之说很久不见,要请我喝咖啡。然后,他问我要不要去他的休息室。我去了。”林真语气平淡,毫无起伏,说她和我的丈夫偷情,却像在说别人的事情。
“你们又上床了。”我不知道我是怎么说出这句肯定句的,也许是毫无意识的,还带着一些意料之中的肯定,我心里那些什么东西终于哗啦哗啦地碎了一地,尘烟满天中我感觉不到美梦被刺破的疼痛,只觉得内心一片荒芜,一望无尽的除了废墟还是废墟。
“是的。在他的休息室里。”林真大方承认,她真是无耻得要命。世上哪有一个女人,睡了你的男人之后还要跑来告诉你,你他妈的别装幸福了,你男人在哪里什么时候和我睡了,你男人背叛了你。
可林真就是这么一个女人,她无耻,直至无所畏惧。
“为什么要告诉我?”问出这句话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平静得不像自己。
“我不知道。我只是想告诉你。也许是因为我看不得你太幸福。你就当我妒忌好了。”林真的眼睛盯着我,她浅棕色的眼影像巫女的魔法,令男人神魂颠倒,令女人恨之入骨。
“你,永远不要再出现在我的面前。”我说完这句话的时候,站了起来,拎起了我土得掉渣子的LV纹LV的同时,内心的屈辱让我不由自主地拿起桌上的咖啡杯,手一扬往林真的脸上泼了过去:“不是人人都想像你这样假装清醒玩世不恭的,别总是这么可恨。再这样我泼的就不是咖啡了。”
林真满脸咖啡愣了一秒,忽然笑了,笑得就像根本没被人泼咖啡似的:“于若薇呀,有时候我妒忌你,可有时候,我可怜你。”
再不走,我觉得我肯定会扑过去撕烂她的嘴的,我转身离开,假装优雅。可我知道,我的背影一定狼狈得要命,我的架势,非但不优雅,还落荒而逃溃不成军。
按照当时我的自大和自妄,对赵轼之的为所欲为,你猜我离开咖啡厅后去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我觉得我应该会冲进赵轼之的办公室,狠狠地打断他的腿,再给他的下半身来上几个洞,甚至割掉。这才符合我当时在他面前嚣张的形象霸道的气焰。
但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的是,我先去做了个头发,把原本的长直发烫成了大波浪,然后我去了逛商场,买了颜色鲜艳的细系带的平底鞋,吊带的长裙子短裙子,宽大的纯黑色和纯白色的具有民族风情的棉质上衣,各色颜色鲜艳长短不一质地不同的围巾,还有那些造型夸张的极具风情的珐琅耳环,还有各式可爱的风情的俏皮的帽子。
聪明的你应该看出来了,我打算把自己搞成另外一个林真。那天,我把我和赵轼之仅剩的两万三千块存款花了个精光,然后还刷了赵轼之的信用卡八千块。我买的东西多得我不得不分五次上下楼才把它们全部搬回家里。然后我花了三个小时分类,拆包装,剪标签,把所有的包装袋和标签处理掉,再尽量把它们放好而不被赵轼之一眼发现。
幸好那天赵轼之值夜班,我有整整一夜的时间来决定我要怎么做,我会做什么。